Re: [北美] 第三国申请新f-1问题

楼主: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6-15 13:59:39
※ 引述《theWANDERER (痴、肥、蠢、宅)》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已经开完会,又回多伦多等著了
: 但我的实习已经下最后通牒,6/27不报到就没有了
: 所以我在想回台湾申请了
: 想请教各位
我的看法是,这种admin processing费力旷时,可能几个月都等不到
你的实习工作基本上已经差不多没救了
但是你如果继续耗下去,搞不好连下学期开学都来不及赶上,甚至长期回不了美国
这样就真的很惨烈了
: 1. 我能放弃这次在渥太华的申请吗? 可以的话,如何放弃呢?
你也不需要特别放弃
万一你离开后突然收到通知,还是可以想办法回加拿大(本人或寄回护照)处理签证
: 2. 我在台湾申请会不会仍然被审查,因为我在加拿大已经被审查了?
不论你有没有特别撤回申请,AIT都看得出来发生过什么事
他们会决定要不要发签证、需不需另外审查。这也和你有没有撤回没什么关系。
: 3. 我如果回台湾办,十天内拿得到吗?
: (我一定要25之前拿到,因为我还需要移动到实习地点)
就算你现在开始排AIT面谈,感觉上机会也不大。
但总是多一线希望,若没有被审查的话,就有渺小的希望可赶上。
就算赶不上,至少你下个学期的开学还来得及。
至于这个实习工作,就当做是上了一课,赶得上的话就算赚到,没有的话也只好这样。
: 感激不尽
作者: theWANDERER (痴、肥、蠢、宅)   2014-06-16 04:36:00
感谢QQ
作者: fortiori (无为)   2014-06-16 15:33:00
感谢分享,但真不知道AIT要怎么看待在他国还在行政审查的案子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6-16 17:41:00
用公家机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出发点去推论,在 A领事馆申请签证被送行政检查,那在 B领事馆也一样被查的机会会很高因为如果 B没送查最后出状况,那 B要负责;如果 B有送查还出状况,那是国务院的问题, B可以置身事外。如果我是签证官,前面人送查我一定跟着送,要推翻前人的决策要有充足理由,但是按照前例办事就不用什么理由,出事情的责任也低
作者: fortiori (无为)   2014-06-16 21:05:00
感谢
楼主: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6-17 01:03:00
所以就看你有没有办法说服AIT你其实是不需审的,国外太紧张另外,若同样等三个月,在台等的成本和紧张度也和在国外不同
作者: theWANDERER (痴、肥、蠢、宅)   2014-06-17 05:49:00
我通过了各位,35天差点就要买机票回去了
楼主: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6-17 05:57:00
恭喜!
作者: theWANDERER (痴、肥、蠢、宅)   2014-06-17 06:08:00
感谢楼上以及所有给意见的版友
作者: mirasaur (Mirasaur)   2014-06-17 07:05:00
恭喜!看你煎熬好久替你松一口气!
作者: theWANDERER (痴、肥、蠢、宅)   2014-06-17 12:23:00
谢谢楼上
作者: fortiori (无为)   2014-06-17 18:28:00
恭喜!! 希望我也能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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