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11-01 13:52:07依据群组规范
一.看板呈无板主状态:
1.看板无板主时,由该看板板友提出连署板主,并于连署人数达门槛后,向组务版提出
申请,否则小组长得不受理。亦得按群组实习规范申请担任板主(公开讨论看板除
外)。
由于之前此看板为没有板主的状态,请hlvj先行连署,并且将政见文转至Trans_study板
至于BaBi的部分,组务认为hlvj的政见和BaBi板主一致,若要进行业务转移再板面
宣导进行即可,当然,会视情况考虑是否让你直接协助
joh
楼主: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11-01 13:58:00这点我也有考虑,但是请先等待连署,视情况我会决定况且你已经有三个看板,这一点也是我考虑的点
楼主: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11-01 14:14:00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过规范就在那里,所以,我之后会再向群组长提一下群组规范的矛盾等到连署过了,我会视情况决定,先这样决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