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高中板的六个月判决,不符比例

楼主: cmcyuna (zebra)   2016-11-22 00:10:46
请依格式申诉 否则不处理
申诉人:cmcyuna
被申诉人:holishing
不服之判决:
1、是版主要我来这里申诉,我怕申诉不当,又被罪加一条,所以先申明没有恶意,我只
是很伤心
2、因为在ptt,我以为自己是善良乡民,从未想恶意留言或发文,故未注意手动置底的定
义,在发文后被版主提醒分类,以为和其他社群一样,修改或删除重发就好,第一次删改
,还是改错,于是删除,直接重发,然后有人推文说,我手动置底,这是我第一次知道手
动置底是什么
3犯错,当罚,但一个单纯的删改发文,且因为考试在即,急于发问,所以才立删立发,
处罚六个月,我觉得合法却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比例,这条文是否得当?
4这处罚,面对考试后的申请入学,我完全不能发问,六个月内,失去我重要的升学资讯
询问管道
5高中版,是我天天阅读的版面,而且有关我擅长的领域,我也会推文协助,用情最深,
却被处重罚,连推文都不行,很伤心,归属感的失落
6总之,很诚恳的提出申诉并请求审核,谢谢
7,我觉得手动置底的条文,须细分出情节不同,依情节来处罚,只一条六个月,有恶法之
嫌,况且比手动置底更恶意的行为,都没有这样重
事由/经过:申诉结果:维持原判
说明:
※ 引述《cmcyuna (zebra)》之铭言:
: 1,违犯手动置底,是无心之过
但违反板规 2-2-a 为既有事实,无论是否为无心之过、善意与否。
以贵申诉人的上站次数观之,无论是否常于本站发文,
应已了解于各看板发文(包含本板)前,
详阅该看板制定之基本规定为本来就应该做的必要事项。
: 2重贴文章是认为删掉错误,更新正确,是负责任
会认为用这样的方式可以删掉错误、更新正确,
仅凸显贵申诉人仍未将相关板规详加阅读后再开始做应有的修正。
且一开始申诉人在分类格式不全(板规),经板务非义务提醒时,
该提醒信件已给您72小时的修正时间,此段时间应即非常足够
给申诉人再次详加阅读相关规定,做最适当之修正。
重贴文章不仅无达成你所陈述之目的,反而为板上秩序带来困扰。
: 3文章内容是诚恳发问,非故意扰乱,攻击
该条文中未将“故意扰乱,攻击”列入违反要件,
不必有该意图才违反该规定。
: 4版主明知我是为了修正错误,是善意删文,
同第1、2点回复。
: 5因为违犯规定,还回应道歉了
“回应道歉”并未列入减轻板务判决的条件。
: 6被处罚六个月,过重,且有多做多错的委屈
: 7无所措手足的畏惧,感觉自己的处罚,违犯比例
6、7意义相同,统一回复如下:
关于暂停发言期限之长短是否合情合理,
我和 s5048218 板主讨论后会讨论是否修正该部份规定。
但就此案而言是必须依照既有条文判定的。
以上为针对申诉人提出问题之回复。
救济方式:
若仍有申诉之需要,请参考 Uni-LawServ 看板精华区里的申诉规范后,
于该板提出申诉。
随信将附上被处份文章及申诉人之相关来信
作为申诉人转录(在信箱ctrl+x)证据至该板之用。
作者: holishing   2016-11-22 12:29:00
注:第33行“申诉结果”(含该词)之后是我先前给他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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