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LuesuGi (上杉不识庵真光谦信)
2022-01-25 17:02:57在此款设定以前业已有文章项目之相关条款
以及自创文章标题之相关限制等等
但由于刚才察看到有训练师使用错误文章标题发文
其后于阅览板规时发现并无明确之相关规定
故新增第三条第A项第f款:
使用错误文章标题发文者,板主得自行修改之,并以轻微违规论处,累计2次者以
水桶7日论处并删文,累计3次者以普通违规论处。
由于这次两位板主都很晚才发现有训练师使用错误发文标题,上一篇使用错误更是
在上个月前的事,且我等亦无察觉该训练师使用错误文章标题,更遑论协助修改,
也因为这样的疏忽,在这边跟各位致歉。
也还请各位训练师发文前记得阅读板规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