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海龟板现行板规 (2014年3月颁布)

楼主: blackbelt (蚕食的黑带)   2010-09-08 00:11:45
这个板有一些规则,是为了进行游戏或是整理精华区的
方便,这些并不是死硬不可更动的板规,只希望大家当
成一种共识来配合,下面是常见的一些疑惑:
1.创题者、出题者、答题者皆没有资格限制;创题的范
围也没有任何限制,小说、电影、作的梦、日常生活
的真实经历等皆可入题,请大家踊跃尝试。
2.若出题者所出题目为精华区没有收录的新题目,请在
板上post一篇题目(以[采撷]或[自创]为副标题)与
一篇标准答案(以[解答]为副标题),贴文时请选择
所对应副标题,内有统一格式。
3.板上曾经有人出过的题目,在没有特别要求下,都可
以重复出给还没有玩过的新旧板友进行游戏。
4.出题进行中与结束后请主持出题者注意更改一下标题
作为状态标示。
5.若出汤题材来自于电影,小说,游戏等题材,汤主请
自行斟酌内容素材使用多寡以[采撷]代替自创出题。
6.因副标数目限制,若是取自精华区的题目,请自行打
上分类[回锅],并附上精华区题号以供板友们搜寻解
答。
=============================我是板龟爷爷分隔线===============================
砍文原则:
1.文章内容出现脏字,谩骂,挑衅,讽刺,影射等情绪性字眼或令人不适者。
(但汤内可出现脏字)
2.对板友进行人身攻击者。
3.恣意公开板友个人隐私资料与信件、水球内容者。
4.笔战文及蓄意闹板者。
5.商业文章、政治文、张爸文。
6.注音文、火星文、密码乱码文、一行文或字数少于20字者,出汤不在此限内。
7.无意义洗板、删文、推文者。
8.非板主任意使用“公告”和“置底闲聊区”者。
认定标准:
发文内容\签名档\推文皆在文章管制范围之内
第1.2.3.4条
经板友检举或板主自行自由心证裁定,不服者请自行上诉。
板面讨论过于激烈或争执蔓延时,视情况进行锁文处理,请板友保持理性,礼貌和尊
重。
处分:
违反第1.2.3.4条者,先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一个月,文章砍文劣退。
违反第5.6.7.8条者,先警告,再犯者水桶一周。
发文格式及规定
1.出汤者请力行“三位一体”,即须有“自创”、“来玩”、“解答”。
若因特殊因素须砍汤者请寄信给板主并说明砍文原因。
2.解答若是有附上连结,需对连结内容作概略描述,只附上连结者劝告一次,被劝
告三次(含)以上水桶一周。
3.为收精华区方便,有解答者必须要有自创及来玩,缺其一者警告一次。
被劝告三次(含)以上水桶一周。
缺少自创或来玩经警告二十四小时内不补者警告第二次,依此类推。
4.有鉴于板上无进板年龄限制,在发文格式内都会设置防雷页,若文章内容涉及到
18禁、过于血腥、或可能令人不适之内容,请发文之板友自由心证看是否要保留
防雷页,并同时于标题之后加上(有雷)。若无必要请按ctrl+y自行删除。
但若经检举且板主查证属实先行劝导修文,若七十二小时内依然不修文则
水桶三日。
5.发文数同一人每日最多出三碗汤,即每日[来玩]最多发三篇([自创]和[解答]
仍受残汤五碗限制) 违反此规定者先劝告一次并自行删文,若规劝不从者
水桶三日。
6.残汤数达五碗以上板友,禁止出新汤。
也就是说,残汤数五碗(含)以上者,禁止PO自创、采撷,需待残汤五碗以下
(不含五碗,且需包含自创(采撷)、来玩、解答)方得出自创(采撷)
违者经板主发现或板友检举,查证后属实者,初犯警告,再犯者水桶三日。
残汤剩余数以置底残汤文的公告为凖,清完残汤的人需在置底残汤文依格式回报,
待板主在置底文修正残汤剩余数后才可出新汤。未照推文格式回报者将不会修正其残
汤数。
7.以上板规同样适用于具有多重ID之板友,意即分身之违规事宜皆视为同一人之行
为,处罚会累计积计算。
每条处罚可累积计算,评断标准以板主自由心证或是板友检举举证。
板主保留修正、更改板规之权力
本份板规自2010年9月11号起正式实施
作者: defendant (被告)   2009-03-10 11:40:00
现在问好像有点慢...来玩有18禁要防雷吗?
作者: aculirose (A R K)   2009-03-21 18:20:00
建议要问板规直接寄信给板主最快最好。(?)
作者: acolyroce (A R K)   2009-04-19 00:38:00
第五点...20篇内的除了删文外公告跟闲聊有没有算?同第五点如果有人煮完2汤发完6文又发板友文是否犯规?
作者: vsch97240 (梦里走来一个叔疏☆)   2009-04-22 19:52:00
六篇应该没有限什么种类的文章
作者: acolyroce (A R K)   2009-04-25 12:13:00
所以二十篇内是否有算公告跟闲聊?因为删文的残渣不算...
作者: carzy (卡尔希)   2009-05-22 16:11:00
个人觉得板友文可以不用算在6篇里 不然我先发板友文再煮汤解答那篇会刚好第7篇
作者: mewu (喵)   2009-06-08 23:18:00
现在还有20篇内6汤的限制吗?
作者: alice910153 ( )   2009-07-24 18:32:00
没有
作者: AmyLien (歪星人)   2009-05-04 00:00:00
竟然是16天又2小时13分钟,第二久的好像直接变成只差3天了OAO 而那碗差最久的汤里又出现了外星人,这是要专门攻略我的奖的意思吗_(:3”∠)_
作者: windswith68 (风林林.笑定千秋)   2009-05-26 20:33:00
外星人是我的汤吗ww
作者: bcatt (Hatter)   2010-12-11 15:05:00
对齁,如果是连结要简略叙述一下内容~推错了QQ
作者: woojung (摸菇)   2009-03-29 11:31:00
有点激动,请别想太多,感恩。
作者: windswith68 (风林林.笑定千秋)   2009-03-29 19:27:00
有结果,就算你和我心里对海龟汤的定义不同也不会影响到我喝我的煮我的,你喝你的煮你的,和平共处省版面省流量省板主麻烦省版友时间,皆大欢喜
作者: bardah2c (台湾没有统派只有降派懂?)   2009-05-19 13:18:00
越桑ㄝ˙ㄚㄧㄊㄕˉ饿啊过去其中日澳不错 ㄗㄖˋㄎ人干 手机放口袋就自己发了...
作者: hsuan0904 (GNS)   2009-08-12 20:22:00
楼上拍拍 我上次也发生过一次发现是3个月前的事情0.0
作者: cj6u40 (阿克)   2009-05-30 13:35:00
楼上XDDDDDD发现是9个月前的事情0.0
作者: arthurduh1 (arthurduh1)   2009-05-30 21:41:00
wwwww
作者: wuyu33431 (脚鱼)   2009-05-31 00:14:00
考克在干嘛啦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acolyroce (A R K)   2009-06-11 21:02:00
考克卖萌也要问吗(X
作者: wuyu33431 (脚鱼)   2009-06-13 12:15:00
不愧是我大萌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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