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规乃由OverWatch板之版主swattw同意转载及修改内容以供本版使用
为保护本板使用者之权利、维持本板秩序、推广救世主之树,依板主权利义务规范第二章第
一条设立救世主之树TreeofSavior板(以下简称TOS)临时板规如下:
第一章、总则
1. 本板为救世主之树讨论板,故禁止任何非相关讨论,蓄意违反此项规定得退文。
2. 违反板主公告规定内容依照程度予以板主权限内之不等的处分。
3. 板主得随时依情况公告修正或者特殊处理办法。
4. 于本板发文,视同同意本板规范。
5. 本板板规,违反站规或战略高手群组规者无效。
第二章、发文规范
1. 发文分类,请依照分类标签发文,分类错误者,板主得迳行更改。
[新闻]:TOS官方发布的消息
[情报]:非官方发布的消息、预测
[讨论]:针对tos讨论的文章
使用类似"公告"标签、回复板主公告文章者得退文。
2. 禁止一行文、注音文、空白文,或其他令人难以阅读之文字,
以上由板务人员主观认定之,违反本项规定除原文(推文亦同)删除外,
得水桶。
3. 禁止未经原作者同意删除推文,违者水桶。
4. 禁止于文章、签名档,或推文内恶意对其他使用者挑衅、引战、侮辱。
5. 文章偏离主题,或板主认为不适讨论者,得设定结案并中止回应(锁定)。
板主锁定后,以任何形式规避系统设定回复文章于板面上者,原文删除得水桶。
6. 新闻/情报文规定如下:
1. 任何官方新闻,限用[新闻]标签。
如为社交媒体(如推特等)之消息,可用其他标签。
2. 需附上来源连结,网址超过一行请用缩网址。
3. 若内容为非中文者,需附上简单大意之翻译。
4. 文章最后需加入个人心得。
5. 违反第一项第一款,板主得迳行修正标题;获得超过25P币者,原文删除。
违反本条文内容,原文删除得水桶。
7. 闹板、张爸、CP、广告、寻求盗版或有正当理由认定为重大违规,得退文水桶。
第三章、板务施行办法
1. 本临时板规自即日起生效,至TOS开放公测时失其效力。
板主应于开放封测至开放公测期间,依本板讨论情况增设至少一位板主。增设板
主之办法,依当时公告。
2. 检举违规请寄信至板主信箱。
本板板规第二章第三条、第四条,仅限当事人检举。
3. 违反板规情状轻微,或其他非恶意违规,板主得记予警告,惟警告水桶不得超过
7 日。
警告纪录时间为 180 日,警告期内违反本板板规,视同多次违规。
除违反第二章第七条,或其他于条文特别规定,水桶不得超过 60 日。
一文同时违反多项板规,水桶日数为 30 日以上,180 日以下。
违反第二章第七条,水桶日数为 30 日以上至系统上限,不适用本条第四项之规
定。
经查有多次违规纪录者,得加重水桶处分,惟不得超过原处分上限之二分之一。
4. 板主公告违规行为,可以来信讨论,得适当减轻或取消水桶。
来往信件留置精华区备查。
5. 本公告规定后不溯及既往。
第四章、更新纪录
2015.11.01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5-11-01 10:54:00创版第二推~~可恶楼上阴我
哈哈XD 还有今天早上是有维修? 好像有调整过的样子
作者: ryuking (秘法接合之术) 2015-11-01 10:58:00
嘿嘿嘿
作者:
u2721 (xiaoma19)
2015-11-01 11:10:00推推
作者: hankpopo 2015-11-01 11:22:00
推
作者:
dddc (直流电)
2015-11-01 12:29:00前20
作者: shimachokong 2015-11-01 13:50:00
终于开了!
作者:
chen8958 (chen8958)
2015-11-02 14:45:00推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5-11-02 22:01:00恭喜开版
作者:
churinga (churinga)
2015-11-03 21:20:00请问设计图要怎合成出来!?
作者:
sxh (艾斯艾克斯艾取)
2015-11-05 22:48:00留名推
作者: beck1028 2015-11-17 14:37:00
推~~~终于开版了~~~欢呼!!
作者: RinMusic (霜井凛) 2014-07-28 23:20:00
推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