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们好
前情提要
我之前当兵(陆军)在某旅,这旅很赛,有关过洪仲丘禁闭,下基地的时候我们也是隔壁
旅的关系。不才因为是不愿役预财士,接触到的业务很繁杂,有蛮多军中黑暗面需要处理
(比如说呆帐、营外欠款),其实当兵前本人有忧郁症,想说为国家尽义务,但当到了第
10个月觉得撑不下去,就向长官报告要去国军北投医院就诊,后来也是因病停役,未取
得“退伍令”(只有停役令跟免役证明)
因为忧郁症的关系,我之前大学没有唸完(办理退学),退伍后三年余,我的病情渐渐好
转了,能开始处理日常生活刷牙洗脸,还有心思偶尔跟朋友出去走走玩玩,也有心愿想要
完成自己的大学学历,学到专业技能。
实质问题
于是我就在去年报名了转学考,想用退伍军人加分优待资格报考,可是因为我没有退伍令
,就只能以“因特殊原因免役领有抚卹证明者”身分申请。但问题就在于我没办法申请抚
卹证明。我曾向后备指挥部、北投医院申请得到的答案是不符申请资格,他们说忧郁症无
法申请抚卹令。我觉得这两个单位有点互踢皮球,后指部说这是北投医院要处理的事,北
投医院说我们只负责鉴定,有问题找后指部。
经过数月的争取,我放弃想得到抚卹令QQ,可是要有抚卹令才能申请到退伍军人优待,我
去年向台大招生委员会申请优待结果被打枪,不知道各位大大有什么建议吗?感谢(
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