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暑转申请五间,所以想提早办修业证明。
我们学校的退学申请书上,
申请退学理由有很多种:身体不适、操行不及格、志趣不合、转学,转至______等等理由
目前A学校7/24成绩出来,8/2登记分发,
预计7/28~7/31要回原校申请修业证明。(礼拜五行政休假,需事前约主任与导师)
原学校我刚致电过去,原学校要我提出A学校录取通知,不能成绩证明或登分证明,
要有录取通知,A学校当天登记分发又不能填切结书延后给修业证明。
问题如下:
想请问可否直接在退学理由上勾选志趣不合?可以直接拿修业证明?会影响转学吗?
还有原学校要求一定要A学校录取通知,这样是合理的吗?还是可以不用理会?
我已满二十岁,还要附家长同意书吗?
若A学校登记分发没有我想要的科系,我也不想硬霸占其他科系空缺,想让给后面的人,
等7/30与7/31的B与C学校成绩,然后8/5与8/6的报到当天,
只不过期间给予办修业证明的时间只有不到一个礼拜,怕来不及约主任与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