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不喜勿入!!!
最近与旅行社洽谈明年1月上旬(非1/1连假)的机+酒行程
可能因为与旅行社接洽的经验不足,因此对旅行社提供的契约有几点疑惑
想要请教一下版上的各位,麻烦了!
1.付款时间
旅行社要求一次付清全部团费,才要开机票及住宿
但看定型化契约范本应该是可以先付定金,等出团前三天或开机票及住宿券时再付尾款
因此,想请问一下,
希望能向旅行社表示,同意先付机票全额(定机位开票用),
其余款项等拿到住宿券再付清。这样会不合理吗?
全部付清才开机票及住宿似乎是业界惯例,而定型化契约则希望可以矫正这样的情形,
这样的条款是否有违反定型化契约范本的问题?
2.保证入住不退款
请旅行社订了2个晚上的饭店,契约中附加条款"全程需下保住不得取消(取消收全额房费)"
旅行社表示这是观光局制式化的规定
但查了一下观光局网站,虽然有这样的案例,但属于双方约定事项,非制式化规定。
且版上有分享通常因为下订日与住宿日间隔<14日,或者属于旅游旺季,
饭店才会要求下保住
像这样距离还有2个月左右的住宿,饭店会要求下保住吗?
这是观光局制式化规定or旅行社自己要求的?
可以如何向旅行社主张依照契约解除的规定赔违约金就好,而删除这条的规定?
因为是安排家人一起出游,基本上时间都已经排开了
也跟旅行社洽谈很久(一直找不到有合作又喜欢的饭店),加上之前在旅展时已经付订金
实在不想到最后因为契约问题导致订金拿不回来+行程必须全部重来
想麻烦版上各位能帮我解惑,至少让我心甘情愿地付款给旅行社
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