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修正:明知故犯 条款

楼主: angelio (Emilio)   2019-08-19 17:30:21
一、原条款:
[项目三、a]
明知故犯、恶意违规者,水桶期得依规定4倍并退文,若推文违反此规范,不予退文。
任意板规累犯且明知故犯、恶意违规者永久水桶并退文。
二、新条款(本公告后修正):
[项目三、a]
* 板友所触犯的同一条板规中之细项的部分,累犯第3次,则视为明知故犯、恶意违规,
水桶期间得加罚4倍以上,最多至永久水桶,文章得以退文。
* 若该条板规不具细项部分,累犯第3次,依然视为明知故犯,罚则同上。
三、修正说明:
本次板规修正主要是移除“明知故犯”的模糊定义,
缘起来自手机游戏小组(G_Mobile) 组务板:#1TGcUpzZ (Sub_GMobile)。
为了说明方便,我们先把板规结构拆解如下:
====================================
大项目X:板规主体,例如项目一
子项目Y:例如s
细项目Z:例如 * 未满50字; * 观落阴
====================================
根据板规 [项目三、c] 多年以来对于累犯的定义 (见文末),
只要重复触犯相同的X与Y(例如板规 [项目一、s])
不论是 * 未满50字 或 * 观落阴,均以累犯 [项目一、s] 采记。
明知故犯的 [项目三、a] 附款,在今后的明确定义下,指的是严重的累犯,
只要重复触犯“X与Y与Z”大于2次,便可引用此附款加重水桶期限。
四、举例说明:
(1) 某人首次触犯板规 [项目一、s] 的“* 未满50字”,被裁罚水桶7日。
(2) 某人出桶后,再次 (第2次) 发文未满50字,则以累犯处理,水桶7*2=14日。
(3) 某人出桶后,被判罚“* 观落阴”,因细项目 (Z) 不同,故依然以累犯处理,
  水桶7*2*2=28日。
(4) 某人出桶后,发文未满50字 (第3次),则以明知故犯处理,
水桶期限至少4倍,最多可处永久水桶。
换个简单的说法,同样的板规细项Z,踩到第3次就会以明知故犯处理。
同样的板规 [项目X、Y],只要细项目Z不同,则看踩到几次,水桶就不断*2下去。
若该板规项目没有细项Z,则踩到相同的 [项目X、Y] 超过2次,也是明知故犯处理。
作者: shuang83 (behappy)   2019-08-19 17:41:00
要是发文者在文内或回文中提及我就是要进桶的意图这也会算进明知故犯吗?
楼主: angelio (Emilio)   2019-08-19 17:44:00
@shuang83: 这部分极度主观,目前不倾向以明知故犯处理,但若以表明这类漠视板规的意图,板主得视情况加重水桶*已
作者: CFfisher (心)   2019-08-19 18:02:00
一楼在说崩崩哥吗XD
作者: QT1020 (QT1020)   2019-08-19 18:38:00
想念球球,刚刚差点想不起名字明知故犯=严重累犯,怎么觉得怪怪的
楼主: angelio (Emilio)   2019-08-19 18:47:00
明知故犯的“明知”,无法由板主或板友单方主观判定。但若是已经踩线过两次的情况,判断“明知”才能相对客观
作者: yovet03 (yovet03)   2019-08-19 18:58:00
因为现充球哥才第一次所以不算明知故犯ㄅ有处理给推
作者: GZEN (Siorno)   2019-08-19 20:19:00
没犯过不知道 犯过还叫不知吗?话说如果能举证版友已经推文提醒 并能确定该犯已回应或阅读能算明知故犯吗?
楼主: angelio (Emilio)   2019-08-19 20:27:00
这种比较像是坚持己见,不认为自己违规的状况,不太适合以明知故犯处理。有本事来桶我啊 ← 类似这种的,板规也有闹板可以附带判罚,但未来不会以模糊的“明知故犯”来认定。
作者: shuang83 (behappy)   2019-08-19 23:32:00
原来如此 像我说的那个情况就先以闹版处理
作者: Monstrum ( )   2019-08-20 00:18:00
我书读得少 数学不好 你别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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