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cer5738G 水桶56日 talrasha 水桶14日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6-02-05 02:33:49
违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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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MiLrpGX (ToS) [ptt.cc] Re: [闲聊] 神魔大战的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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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17 爆 2/03 new2 R: [闲聊] 神魔大战的感想
下方推文
推 acer5738G: 龙刻之后会有别的取得方式阿 问题解决 02/03 10:00
→ acer5738G: 我还是不懂既然之后会补给 那有什么好哀没拿龙刻的 02/03 10:01
→ acer5738G: 难不成你要放复数颗相同龙刻? 02/03 10:01
→ acer5738G: 还是没有第一时间拿到手就觉得很干? 02/03 10:02
→ acer5738G: 一脸就只是双周六星等级而已 和去年一样 02/03 10:02
→ acer5738G: 去年tgs关卡龙刻就是出在双周六星啊 不然咧 02/03 10:03
→ acer5738G: 我也觉得分组有问题 但我觉得怨奖赏没拿到根本模糊焦点 02/03 10:04
推 acer5738G: 这样啦 这几个龙刻出在商船卖超过500万我就发楼下50楼 02/03 10:09
→ acer5738G: 各100P不重复,但是如果开在双周六星原po就给我5000p 02/03 10:09
→ acer5738G: 敢不敢赌? 原po要修文回答敢跟我对赌我才发钱喔 02/03 10:09
→ acer5738G: 不赌拉倒啊 我只是表示我不认为会出在商船500万 02/03 10:10
→ acer5738G: 这龙刻是真的不怎么样 和祈之妖疗龙刃一比根本垃圾 02/03 10:11
→ acer5738G: 这样的龙刻没拿到除了不能开图之外我不懂有啥好哀的 02/03 10:11
→ acer5738G: 不是阿威嘎 所以你会在意这龙刻没有拿到相同的两套? 02/03 10:14
→ acer5738G: 如果你会在意的话我想听听理由是啥 因为我不懂嘛 02/03 10:14
推 acer5738G: 一票人说有差 有差在哪里也讲不出来那是真有差还是假 02/03 10:16
→ acer5738G: 有差? 02/03 10:16
→ acer5738G: 我是没看到在意数量多寡的人啦 有没有人愿意出来承认一 02/03 10:17
→ acer5738G: 下的 02/03 10:17
→ acer5738G: 所以一直说有人有人有人的 哪个有人要不要发个言 02/03 10:18
推 acer5738G: 我神族啊 我要贴帐号给你看吗 02/03 10:21
→ acer5738G: bh20511我接受你的说法 所以你觉得没拿到很亏? 02/03 10:22
→ acer5738G: 那这样我能理解了 02/03 10:22
→ acer5738G: 去年tgs的龙刻也是部分人拿不到 除了700天外打关卡的 02/03 10:46
→ acer5738G: 五颗都在之后双周六星成就出现了 02/03 10:46
→ acer5738G: 我基本上是认为今年这几颗也是会放双周当成就 才两星 02/03 10:47
→ acer5738G: 嘛 02/03 10:47
→ acer5738G: 所以我真正反对的是mh的企划出问题 而不是奖赏本身 02/03 10:56
→ acer5738G: 我是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在意那龙刻啊 不懂不能问腻 02/03 10:59
→ acer5738G: 这样也要说成我质疑别人想法 要别人报告 也是很神奇的 02/03 11:00
→ acer5738G: 逻辑 02/03 11:00
→ acer5738G: 你就笑啊 我笨蛋不动就勇敢问 不怕笑啊 02/03 11:02
→ acer5738G: 我的眼界本来就不广囉 我又不会常住所有讨论看板看遍 02/03 11:03
→ acer5738G: 所有的文章,不懂应该很正常才对 02/03 11:03
→ acer5738G: 蓝羊 我不在意就不能去设法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在意吗? 02/03 11:04
→ acer5738G: 我发问 有在意的人愿意出来解答 我也得到答案了 02/03 11:05
推 acer5738G: 所以我发问该好声好气的问囉? "欸那个不好意思,在下 02/03 11:07
→ acer5738G: 我其实不是很清楚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在意无法第一时间 02/03 11:07
→ acer5738G: 拿到这个看起来没什么用处然后之后一定会以其他形式补 02/03 11:07
→ acer5738G: 给的龙刻,有人能替小的解惑吗? 谢谢" 我这样问有比较 02/03 11:07
→ acer5738G: 好吗? 02/03 11:07
违规事项:
一. 违反以下板规,依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节重大者文章砍除并斟酌给予退文。精华区留底
a. 引战文
1. 挑衅、吵架、人身攻击、刻意引发笔战、闹板(刻意讨嘘等)
注: 此条板规除闹板外为仅接受当事人检举,群嘲部份,单篇文章为五人检举即受理
检举人请简述理由以便板工参酌,情节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处理。
五人检举期限为从文章发出后的48小时内累积满5人。
2. 各种针对特定族群攻击之文章、推嘘文、签名档、暱称,包含但不限于
宗教、学校、地域、种族、职业、性别、政治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异字,如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之对象或范围者亦同。
五. 多次触犯板规以及累计或同时多篇严重违规文时之处理方法。
该使用者若非第一次或单篇触犯板规,则以以往之水桶次数加倍其该次之水桶时间
,一回水桶公告或多一篇文章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或多两篇文章则为四倍
该次水桶之时间。同理公告三回或三篇文章之水桶,则为八倍。
注:警告两支并入七天水桶
4/26 jerry11006 □ [公告] randomyo ilovesola acer5738G水桶7日
5/02 peterman167 □ [公告] 多人警告 多人水桶
4/07 ice0514 □ [公告] 多人水桶改判
判决:
这次的官方活动(神魔大战)使得每个个人都有不同观感、立场,
讨论板上会有所讨论、交流、询问或是对话等等是正常之状况。
这次的案件来说,acer5738g板友本身的推文文字并未有严重违规之状况,
整体而言算是擦边,擦边的不是文字,是语气跟沟通的感受。
虽非刻意引起论战但最后仍产生了一些纷争,
这次的情况我并不认为是部分板友太过于敏感而引发争执,
您的推文平直的表达了您的想法和观点,
但有些忽略了其他立场的人的感受,
在不同立场间的提问时,应避免无修饰过度直白的问句
究竟是提问还是质问?甚或是呛声? 这满难分辨的...
→ acer5738G: 我还是不懂既然之后会补给 那有什么好哀没拿龙刻的 02/03 10:01
→ acer5738G: 难不成你要放复数颗相同龙刻? 02/03 10:01
→ acer5738G: 还是没有第一时间拿到手就觉得很干? 02/03 10:02
→ acer5738G: 一脸就只是双周六星等级而已 和去年一样 02/03 10:02
→ acer5738G: 去年tgs关卡龙刻就是出在双周六星啊 不然咧 02/03 10:03
→ acer5738G: 这龙刻是真的不怎么样 和祈之妖疗龙刃一比根本垃圾 02/03 10:11
→ acer5738G: 这样的龙刻没拿到除了不能开图之外我不懂有啥好哀的 02/03 10:11
在这几句时这样的问题就让观看者很难判定
您发言的内容一直都是较为直白,但不代表因此可以免责。
综合以上,
判决 警告一次。
最后
警告一次
累犯 * 8
寒假 * 2
= 水桶56日
案二
Talar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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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17 爆 2/03 new2 R: [闲聊] 神魔大战的感想
下方推文
→ talrasha: 假中立这种人真的很恶心吧 02/03 11:25
依照#1L8uztFF中所提
3.旁边喊烧、带话题风向者、跟风咬饵者 - 警告一次
警告一次
累犯*2 寒假*2 = 14日
作者: anonova (anonova)   2016-02-05 02:35:00
嘻嘻
作者: morphine1121 (高速バキューム)   2016-02-05 02:36:00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6-02-05 02:36:00
绿农BYEBYE 五子拍拍
作者: pppandaaa (如果有一件事是重要的)   2016-02-05 02:36:00
婀娜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冲)   2016-02-05 02:36:00
大写A
作者: cwilly876 (加厥)   2016-02-05 02:37:00
"a"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2:37:00
累犯条款真的没有考虑过要稍微修改一下吗?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冲)   2016-02-05 02:37:00
三维哥你干嘛
作者: dnlegend729 (o岚o)   2016-02-05 02:37:00
你要抽八嘎囧喔!!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冲)   2016-02-05 02:38:00
我是觉得累犯应该要定期限内...
作者: morphine1121 (高速バキューム)   2016-02-05 02:38:00
冒险盖
作者: freeQoo (好好仁)   2016-02-05 02:41:00
楼下说要把三围哥肛得不要不要干 三围哥 我要干死妳
作者: qoo4628802 (风滔)   2016-02-05 02:41:00
好好笑喔 原来这种语气也能桶 神能大器一点吗?
作者: po5980 (風鳴)   2016-02-05 02:42:00
这样也桶 kappa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6-02-05 02:43:00
累犯最近有在讨论了
作者: morphine1121 (高速バキューム)   2016-02-05 02:43:00
..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6-02-05 02:45:00
累犯相关的调整 最近有在做比较细项的调整就之后会连同其他板规修正一同公告
作者: Ransid (席德)   2016-02-05 02:48:00
尊重 友善 包容。
作者: Etlantie0951 (Et☆)   2016-02-05 02:48:00
管版辛苦了,累犯真可怕…
作者: anonova (anonova)   2016-02-05 02:51:00
累犯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R10K (R壱万)   2016-02-05 02:53:00
帮QQ
作者: passbyks (路人K)   2016-02-05 02:53:00
这增伤真多
作者: coco12252003 (沁凛冰漾)   2016-02-05 02:55:00
增伤大爆死
作者: WilliamWill (威廉威尔)   2016-02-05 02:55:00
罚则太重
作者: dnlegend729 (o岚o)   2016-02-05 03:04:00
从水桶学习神魔增伤
作者: POCARI5566 (水德)   2016-02-05 03:06:00
QQ
作者: somebody1025 (火哥)   2016-02-05 03:27:00
回龙族版吧~
作者: waterways (mentos)   2016-02-05 03:28:00
累犯无限期增伤太扯 希腊都要看有没有同属伤害呢
作者: sisn (Shrinst)   2016-02-05 03:29:00
…累犯增伤有点太多,这样的口吻要桶50天我觉得有点过头。虽然知道是照板规来啦…
作者: kimisawa (杨)   2016-02-05 03:35:00
这口气还好吧,56日?
作者: waterways (mentos)   2016-02-05 03:45:00
讲话直白 无针对 也不无道理也要警告? 是有多玻璃?
作者: johnnysui (flump)   2016-02-05 03:45:00
稍微酸了一点 不过增伤太夸张
作者: e761031 (喜乐的心乃是良药)   2016-02-05 03:50:00
绿脓QQ
作者: liujd (liujd)   2016-02-05 03:53:00
规定就是摆在那里 只能怪累犯太多次
作者: waterways (mentos)   2016-02-05 03:56:00
而且他本人是神族立场 是忽略什么不同立场啦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3:59:00
无限期适用累犯条款 才是最大问题你违停个四次 警察也不会因此给你罚个好几万甚至关起来阿因为以前曾犯错水桶所以犯小就错无限上纲的累积罚则这完全不符比例原则吧就像之前标点符号桶两周一样莫名其妙
作者: cwubai (silver linings)   2016-02-05 04:02:00
整个内容看下来真心觉得被桶的有点冤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03:00
建议既然要修版龟了 除了累犯期间限定就加注个条款针对本次违规内容的范畴订个处罚上限 不要因为一堆加成就桶一堆天数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05:00
回头再看一次,就文字表述上语气比较有疑虑的我个人认为是10:09和10:17的两小段,然后就是这样一桶下去就是56天确实会造成他人不安。
作者: kobewlps (Kobe)   2016-02-05 04:05:00
的确比较直但因为累犯+寒假罚到这么多天好像也没必要0.0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06:00
当然 刻意闹版的例外 但几次反小错就一直累进倍率还无限期 真的很有问题更何况推文也看到了 很多人觉得这甚至连警告都不需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08:00
当然不需要警告 老手的意见就是棒 语气都不用修饰 ^_^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08:00
虽然说避免口无遮拦是好的出发点,但是这样子反而像是以后文字不筛选得平和一点就会有被捅一刀的心理准备...我个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09:00
虽然说增伤很OP该修,但有想过这也是他自己造成的结果吗
作者: Phoenix0115 (凤凰)   2016-02-05 04:09:00
感觉被桶还比没拿到龙刻更受伤呢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10:00
讨论问题还每个人都要和颜悦色喔 这跟老布老手无关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10:00
他在推文内根本直接开酸,这对于意见表达早就越线了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10:00
人的想法啦,这就像是踩在满地碎玻璃的地板上
作者: weigod (威嘎)   2016-02-05 04:10:00
别又再那边扯三小老手新手 有够腻zz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11:00
不好意思 我不会一直临停到累积很多次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11:00
你不满觉得罚太重 然后人家跟你说 阿不违法不就没事所以你是不是违法了嘛? 你做何感想?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12:00
版规固然该修,这个人在原文内的语气和态度更要检讨
作者: weigod (威嘎)   2016-02-05 04:12:00
绿脓发表他自己的意见 我不同意也在那边文发表反对他的看法 你不同意他的看法或口吻就直说就好 别再那扯东扯西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12:00
喔 是喔 你不会一直临停很多次 可你其他交通法规都不会再犯? 这A版友每次被桶的理由也不同啊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13:00
那你该推动的是呼吁版主修法,而不是去护航以犯法的事实现阶段的版规就是有累犯制度,不管你犯那一条规则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14:00
事实上我就是针对你说的 "阿他犯错就是该死阿"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14:00
我觉得口吻、语气不好这部份真的口头警告足矣,下不为例再开罚,他也不是一开口就人身攻击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14:00
妳觉得什么不应该出现,那就去推动修改他,至于已经台面
作者: craig100 (忘了了不了)   2016-02-05 04:14:00
实在不觉得有到需要警告 难道以后大家都不准发表己见?变成一言堂看板? 然后再来说都没人 po 心得文 哭哭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15:00
"没做错事会有罚则吗?" 的这种心态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15:00
上的法条,你犯了就是按照法条处理,警告被累计刚好而已
作者: cwubai (silver linings)   2016-02-05 04:15:00
对事不对人很难吗?内容来看就只是讨论的激烈点不到吵架
作者: craig100 (忘了了不了)   2016-02-05 04:15:00
阿我这样 po 算不算引战啊 因为我发表意见糟了 我要被警告了 QQ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16:00
法规这样定,不然你去帮他在修版规后申诉改判,不是更好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16:00
所以上面大家就有讨论 说这累进罚则 跟再犯期间有问题阿 情节不重大时应该针对该次事件就好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17:00
所以我也说了,版主尚未修版规期间,按照版规有问题吗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17:00
阿你都不看上面推文 然后在他酸说他自己活该....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18:00
连内文都说是擦边了喔,虽然我是感觉这种程度是还好,他一开始的语气确实没有到完全尊重受该活动影响的族群,但他其后也表达认同了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18:00
我没酸他啊,我只有说要踩线刚好而已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19:00
所以一开始才问有没有考虑过修改这条啊ˊ_>ˋ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19:00
我也说这条有点超过啊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19:00
你说他老手语气都不用修^_^ 不是在酸?你说:但有想过这也是他自己造成的结果吗我就是认为这句话很有问题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20:00
他从以前到现在的发言,许多都是以此自居,你很意外吗所以这就是他自己造成的结果,不然是我盗他帐号喔?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20:00
今天 他犯的小错是连版主都认为只是擦边了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21:00
照这篇的判决再对照你在这篇的第一则推文,我先想一想你算不算"擦边"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21:00
所以根本不该盼这么重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21:00
然后呢? 擦边所以版规都不用理? 有问题就修法不是吗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22:00
不是自找的难道是我盗他帐号? 他直接挑明与原PO对赌版规定这样就这样判,要比例原则就去修嘛 很难理解吗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23:00
对赌跟挑衅有啥关系?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23:00
人家对龙刻和活动在忽的点就不是他想的那样,一直要解释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24:00
而且我是说你说自找的是忽略比例原则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24:00
是怎样啊? 都有人解释了还是一直跳针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25:00
主要是讲说你推这个他自找 我不认为56天这就问题就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25:00
整篇推文就是"我的意见是意见,我不懂你为何如此坚持"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26:00
感觉以后跳针跟酸人的都可以用"擦边"来判了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26:00
阿他不犯错不就没事了? ......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26:00
都有人解释了还是一直跳,所以版主判擦边警告啊所以我没说版规有问题吗? 我是不是说这样该修?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27:00
你说他跳针 你有看完推文吗? 他后来也认同别人说在一的点了阿! 哪里有在引战?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27:00
所以检举是检举跳针这点有疑问吗? 还是被说服之后就可以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27:00
蓝洋他都说他赞成修改了,你再跳针我就检举你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28:00
无视之前的引战? 我立场一改就能无视之前的发言这样?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28:00
等一下...板规有跳针可以检举吗?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29:00
好 你一直说他有引战 请你指出引战的点是啥??你说板归该改没问题啊 所以没人说你讲的有错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30:00
你回去看原文啊,更何况版主判断是擦边,在推文当下对原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31:00
但你后面那句指他自找的 就是忽略比例原则的发言阿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31:00
po的对赌,对推文中讨论的版友,就是直接引战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32:00
对赌为何是引战? 他讨论的点哪里引战?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32:00
版规是讨论出来订出来的,你在未修改内踩线也好擦边也好就是这样啊,版主要延后判我也是没意见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33:00
那是你的意见啊,我很尊重你,可是你又不是版主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33:00
他那串发言无非只是想要跟大家传递一个讯息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34:00
只是想要大家放下那么重的得失心罢了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34:00
啊就自由心证啊,你我不觉得是在引战也没用,因为没有明确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34:00
你知我知那些龙刻会再出,问题这就是语气和态度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35:00
他在当下就是无法理解这些人的想法和考量的点,做出那些发言,那一定有人认为擦边有人觉得没事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35:00
板归有规定推文语气态度要和颜悦色吗?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36:00
你一直说这是按照板规 可是今天这个案例案板规根本也无法明确认定他违规 基本上是版主自由心证
作者: ayno (QQQQQQQQQ)   2016-02-05 04:36:00
你们立场明明就相同…d那句自己造成是同意警告但后面也有解释累犯制该改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36:00
"刻意引发笔战" 写很明白了,对于规定的解释人人不同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37:00
事实上他根本没啥在酸阿...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37:00
所以我说你就自己当版主嘛,我投你一票,你爱怎么管都行因为在他心里就觉得这没什么,有人觉得这有什么他硬是要别人接受他意见还不断的循环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38:00
这是讨论版 如果我的讨论 引起后续更多讨论就是引战吗? 不是吧?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39:00
所以我说这是语气和态度问题,在这篇出现以前已经很多篇
作者: uar9590 (抛儿Ranger)   2016-02-05 04:39:00
绿脓这次有点冤枉啊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39:00
蓝洋小心点,你再被判警告就是14或28天了XD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39:00
何况A版友明明后面有跟推文的人达成共识了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40:00
累犯条款就弄得连小警告都会变重罪刑期,更把自由心证这一点给放大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40:00
检举是当下的是,后面达成共识是后来,如果这样不用判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40:00
所有文章都要看完才能发言...? 你认真?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41:00
那取消掉我也是没什么意见啊,就说你快出来选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41:00
他里面明明就有问人家在意的点? 问句也不行?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42:00
全面性的讨论内容后再去思考该讲什么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42:00
为什么这样是引战呢?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42:00
所以我是服从这个警告判决,但我护航单纯是因为我怕下一个倒楣鬼就是我
作者: www50205 (阿游)   2016-02-05 04:42:00
唉 可以不要变的跟lol版一样烂吗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43:00
不是 我讲那是针对"蓄意"引战这个举例的真的要引战的才不会跟你达成共识而且回到原点 我讲这么多只是想跟你讲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02-05 04:45:00
就算只看前面还是有点重了?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45:00
就算有需要判到警告的情节 也不应该罚这么重
作者: ianweng509 (嗡嗡)   2016-02-05 04:45:00
刑法累犯仅止于关出来5年内 这个无限期累犯条款会不会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45:00
你看过版主的考量了吗? 前面仍然有挑衅的成分在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46:00
虽非刻意,但有没有被挑衅及群朝是语气和感受问题
作者: ianweng509 (嗡嗡)   2016-02-05 04:46:00
太低能XDD 而且法院可根据犯行的本刑调整限度内自由决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46:00
可是你说的他被判这样也是自找的就是违背比例原则
作者: ianweng509 (嗡嗡)   2016-02-05 04:47:00
定 并不是白纸黑纸几倍几倍 2^10=1024耶XDDDD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47:00
他在版规还未修改之前这样做,应该没人拿刀啊枪啊逼他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47:00
加设就算他今天的确是违规了 他"自找的"部分也仅有一警告 而不是桶56天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49:00
为何你一直看不懂我想讲的....我说你不应该说他桶56天是自找的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49:00
我知道d兄说的自找单纯是指警告一支的份上啦,所以问题确实是着墨在累犯条款上,在文字上争执真的没什么意义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49:00
你也不懂我想讲的啊 =_= 56天不合理我也知道所以我说你快推动修法改判他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50:00
因为他"自找的"部分也就一警告而已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50:00
但是他这种发言在当下就是擦边踩线球
作者: ianweng509 (嗡嗡)   2016-02-05 04:51:00
版主群也说累犯条款需要调整 还硬要在这时判 这逻辑..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51:00
我觉得d兄说的自找的是指警告一支的部份,寒假条款另外看且是必要存在不看,但累犯条款是今天的主因(吧?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51:00
而且这种言论你看推文并不是只有寥寥数次 被敏感到正常正确来说是 某些版友对于绿脓的发言的感受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4:53:00
哀...反正 版主赶快修版归吧 不然就暂时不要判也不知道会不会看我们底下的讨论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4:54:00
推高一点会看~
作者: ianweng509 (嗡嗡)   2016-02-05 04:54:00
我比较想问这条款当初怎么过的XDD 超没素养欸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04:56:00
就像我说的,累犯条款会牵动任何判决的轻重程度,更何况今天这种状况是从一支警告直接变56天。在没人敢拿警告的情况下这样算是自由心证的判例更容易让人感到疑虑这条款很久了,我记得没错的话先前也有人好几次提问说有没有要修缮
作者: herochang ("心"病无药医)   2016-02-05 05:16:00
能推这么多真是不简单
作者: wlkb0000 (培)   2016-02-05 05:25:00
咦我还活着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苏)   2016-02-05 05:30:00
要不是深夜不然应该吵翻了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5:44:00
在累犯讨论结果出来前被判就是依原法有问题吗?光这案例才吵成这样其他都随版主处理也够有趣了所以板主讨论不完期间所有累犯相关案子都要无限期延后?
作者: Sabaurila (サブリナ)   2016-02-05 06:04:00
这个还在当版主哦 当真久耶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6-02-05 06:19:00
以上都有收到..近日会对一些板规做出修正
作者: breezesanji6 (BOOM)   2016-02-05 06:33:00
你们觉得酸我怎么觉得中肯 觉得酸的好玻璃
作者: AEIOUYOU (吃好逗相报)   2016-02-05 06:38:00
我提问一下,如果是在版规未修缮之前犯错应该还是要以修改前版规为主吧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05 06:48:00
以修前为主呀 但是确实该讨论这条了表说的也没错 我也是一早起来看到妈呀擦边球增伤到56天吓一跳 如果是短期内警告2次开始增伤成水桶我理解 可上次的至少隔了10个月这很恐怖XD
作者: a0972723495 (Yeah)   2016-02-05 07:04:00
这样都桶,以后都不用讨论
作者: stanley386 (蛋杰克)   2016-02-05 07:08:00
尽头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6-02-05 07:09:00
恶法亦法如果版主可以确切指出他哪句违法会更有说服力不然就是感觉判法 不过感觉判法本来就存在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05 07:12:00
而且...如果因为直白且不顾他人感受这点就构成警告 那很多已火文或特定风向文不就常常得多人警告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6-02-05 07:13:00
那就去检举吧看板主办不办 这样而已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05 07:14:00
自由心证不是不行啦 但是既然是比较模糊的案子的时候举个之前判例可能会更好:)?
作者: ataraka (阿塔拉卡)   2016-02-05 07:17:00
绿脓有时说话态度就不是很好了,只差没违规而已,这次板主判决合理,支持板主做法,辛苦了
作者: barton (八八~)   2016-02-05 07:17:00
该桶,但增伤太高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05 07:33:00
很好啊 反正以后看谁不爽的就检举牠口气差 gj
作者: SportLeo (阿基里斯)   2016-02-05 07:38:00
这样也不能讨论喔三人成虎耶..5 人检举这样的基数在热门版太小了
作者: vcyc (维克多)   2016-02-05 07:40:00
嗯嗯这样说也是可以检举 真的ㄅㄌ心
作者: musha1989 (说书先生)   2016-02-05 07:44:00
果然有警告 没想到增伤增到2个月
作者: WSzc (WSzc)   2016-02-05 07:45:00
意见不同就要警告喔 还增伤到56日 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则
作者: gaare (阴天里的仙人掌)   2016-02-05 08:00:00
虽然我也很讨厌他,但是这判决也太不合理了
作者: garfunkel (联盟德鲁伊寻25人团公会)   2016-02-05 08:00:00
鸡毛蒜皮的事情一口气变成56天真的太神啦
作者: mk2mk3mk4 (NorA无聊ing)   2016-02-05 08:01:00
这种语气有需要被水桶?版主的心证在哪里!很想知道版主你是法律系吗?
作者: pj110000 (fwfwbwnbn)   2016-02-05 08:07:00
我也觉得56天有点暴击的感觉
作者: rockyegg (手里拿着小皮鞭)   2016-02-05 08:09:00
这判决太扯 这能桶 还有什么不能靠自由心证桶
作者: desperado123 (XD )   2016-02-05 08:13:00
真好笑 知名id是吗 一堆护航 吃饱太空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2-05 08:13:00
超讨厌他。整天上来吵架的id。
作者: desperado123 (XD )   2016-02-05 08:14:00
口气差也不是一二天的事了 z
作者: dadmoney (dadmoney)   2016-02-05 08:17:00
这也可以桶喔 夸张
作者: vcyc (维克多)   2016-02-05 08:18:00
原来没矫情的修饰语气=口气差 lol
作者: gaare (阴天里的仙人掌)   2016-02-05 08:19:00
不能因为讨厌一个人,就忽略判决上的瑕疵
作者: vcyc (维克多)   2016-02-05 08:20:00
讲出自己认为的理由也足够了 然后分明是检举人自己玻璃心认为引战XD下次绿脓推文记得都加"^^"喔代表当下是和颜悦色的^^
作者: Amagood (阿骂)   2016-02-05 08:25:00
还好我不知名ID
作者: hanrain (书记官)   2016-02-05 08:42:00
主要是"累犯"应该修改的问题,感觉判太重了点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6-02-05 08:43:00
虽然是很好笑啦 但是这样内容可以捅到56天也是满猛的 是要改造成善良tos版吗?
作者: yandrew (阿竹)   2016-02-05 08:44:00
辛苦了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尘)   2016-02-05 08:44:00
56...
作者: hanrain (书记官)   2016-02-05 08:44:00
至于"对赌"是不是"挑衅",我从小被呛对赌都是挑衅阿XDD
作者: harimamomo (默默)   2016-02-05 08:44:00
讲话语气真的很惹人厌,希望能反省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尘)   2016-02-05 08:45:00
这个蛮明显版规(或判决)上有瑕疵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6-02-05 08:45:00
原来对赌就是挑衅啊...长见识了
作者: penny2k1 (胸伴逮户)   2016-02-05 08:46:00
怕被桶就不要上来吵 真当版主管版是义务阿
作者: amoeki (阿米巴)   2016-02-05 08:48:00
第二个被桶的完全没人反应意见,果然知名就可以讲话大声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6-02-05 08:50:00
tos文字狱真严重 我还是躲回八卦战废文好了
作者: forbefor (高树马莉亚)   2016-02-05 08:51:00
浸水桶就玩56日的水队啊 一定有加成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尘)   2016-02-05 08:52:00
@amoeki 欢迎提第二个反对意见 又来了喔 区分人很爽?
作者: corpsekiwi (corpse)   2016-02-05 08:53:00
我觉得不恰当,这种都叫擦边,那这个版还能忍什么
作者: chl520 (布莱德)   2016-02-05 08:54:00
寒假到了 多陪陪家人,多出门走走(可是外面好冷)
作者: corpsekiwi (corpse)   2016-02-05 08:54:00
这种语调都要认为被激怒,太易怒了啦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尘)   2016-02-05 08:55:00
这样好像地动说跟天动说一样 立场不同就要被上火刑
作者: agunlau (更木)   2016-02-05 08:55:00
这判的也太过头了吧,都可以自己决定暂时拔掉嘘文,怎么面对明知有瑕疵的版规不会快修,或是干脆延判,还是干脆自由心证这条判轻一点呢。
作者: vcyc (维克多)   2016-02-05 08:57:00
第二个是我一年前就有印象的id 还不资(知)深(名)ㄇ
作者: nl0052002 (LiMgCuLiZn)   2016-02-05 08:58:00
我比较好奇 怎么到56天
作者: vcyc (维克多)   2016-02-05 08:59:00
而且第二个就没意见啊 你是要我们生出哪种护航的蛤?
作者: louiszzzzz (maomao)   2016-02-05 09:00:00
太轻了吧这种语气
作者: zeroneo1020 (阿翔)   2016-02-05 09:01:00
知名ID就是OP,被桶一堆护航。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01:00
我玻璃新,deathboy 02/05 04:08 那句可以检举了吧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01:00
楼上别说啦 根本没人在乎另一个被桶的好吗
作者: louiszzzzz (maomao)   2016-02-05 09:02:00
一堆亲友团耶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02:00
其实我也不觉得T大有啥不对阿 就发表下一件不行吗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09:08:00
哈哈哈哈哈 第二位没指名道姓都被桶了 第一位呛完对赌结果发现风向不对改口说只是勇于求教 结果竟然还一堆护航第一位的推文 这种标准好棒棒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09:00
更别说检举第二位的人是对号入座看第一位问人的方式还能说是不懂虚心求教,真的无话说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09:11:00
希望护航的以后发问题文都先来呛对赌 表达自己勇于求教的精神 维持这优良的风气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6-02-05 09:11:00
绿脓!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13:00
只要对方只是表达意见 自己对号入座 即可成功检举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13:00
快喔~机会来了!!!落井下石把握机会,错过可惜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6-02-05 09:13:00
.....上面有做一些说明 但是已经被推文淹没了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15:00
这篇会不会是超大钓鱼文呢?好刺激阿,我倍率也不低= =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15:00
要怪就怪在修改前违规阿= =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尘)   2016-02-05 09:15:00
版主不要用推文拉 用修文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09:15:00
这版的问题在哪里 有眼睛的都知道 没人想改革而已
作者: ironbison (Bison)   2016-02-05 09:15:00
以后讨论都要低声下气了...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16:00
有点像要罢免立委 结果立院修马上高罢免门槛 呵呵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16:00
修法的问题真的是太慢...吵累犯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6-02-05 09:17:00
第二位那个可能要先讨论 假中立到底恶不恶心我是正向意见拉 说事实有啥问题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18:00
表达自己意见有啥好讨论的?我觉得某颜色很丑就要被桶吗他也没攻击到谁
作者: new8gi (新八机)   2016-02-05 09:19:00
前面还好中间开酸呛对赌越线了吧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09:19:00
这两位哪位比较冤枉 自己看看吧 对号入座就能检举成功实在
作者: amoeki (阿米巴)   2016-02-05 09:19: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21:00
雃n奇户豪低一位的有没有把原文推文看完或看仔细没有要低声下气,但问到跟人对赌还说自己只是请教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6-02-05 09:21:00
说颜色很丑也要看地点 找错地点可能就出不来了XD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21:00
跟知名ID有啥关系?几个月前因为标点符号桶人两个礼拜我也出来骂阿结果过了这么久 明明上次有争议时就讨论过累犯条款以及比例原则的问题了 却完全没处理还是硬要这样判这篇第一个案例会比较多人讨论 纯粹只是因为版主截他的推文比较多 大家先看到 还有判的罚则重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25:00
没办法阿,打落水狗比较好玩阿,我们都只是为了挺绿脓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25:00
第二个因此比较容易被忽略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09:25:00
看看这两个案子本身的程度 跟推文中的讨论 你还觉得没关系的话 也只能说那句 装睡的人叫不醒了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09:26:00
楼上这样贴人标签 小心被检举...@@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26:00
我刚看也是觉得第二个桶的有点莫名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09:27:00
(我是说lu3yao的那句装睡的人叫不醒)
作者: operationcow (香蕉公共汽车)   2016-02-05 09:27:00
累犯惩罚有问题,但累犯8次?刚好而已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9:27:00
欢迎进入大检举时代~ 想判决的选版主想检举的去推文 XDD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27:00
对赌是因为有很多人在推文骂说MH汇出在商船卖500万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28:00
而且针对跟自己不同意见的人就称装睡?一言堂?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28:00
以上 他不认为会卖这么贵 请问这哪里酸人?引战?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28:00
以后开放对号入座 目前检举成功率100%!!
作者: new8gi (新八机)   2016-02-05 09:29:00
应该不是累犯8次,是累犯3次,2^3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09:29:00
没有累犯八次拉 是累犯三次 但每次累犯罚责都会加倍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09:29:00
我是觉得绿脓语气满踩线的啊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09:29:00
案二累犯的水桶文没放上去噢(提醒)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09:30:00
所以累犯三次 刑责就会变成2*2*2=8倍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30:00
还有这不是只不知名的问题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09:30:00
什么我不懂啦 那有什么好唉的啦 不赌拉倒
作者: ws36132005 (SwArd)   2016-02-05 09:30:00
绿脓大QQ 累犯好可怕OTL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09:31:00
老实说全部版规里就是那个标签条款最莫名其妙 大家都要像哈利波特里讲‘那个人’一样 不能说 说了就被桶 但风气的问题核心就是在那里 结果出了个条款让议题不能被公开讨论这鸵鸟式的规定真的适当?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31:00
现在比较大的问题是不在 累犯条例?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09:31:00
至少判警告以上完全不冤枉 累犯条款是有不合理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09:31:00
我是觉得会看完案一然后说这语气还好的会没顺便看案二啦
作者: xgreen1001 (X绿)   2016-02-05 09:31:00
警告变56天,的确有点太重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09:31:00
you know who~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09:32:00
不过绿脓都已经3犯了 讨论语气也该自己改善一 一"我会这样说是因为这个问题我提醒过他不只一次了
作者: c93cj3 ( )   2016-02-05 09:32:00
这哪有什么 我之前推错文推到检举区被桶7天都没说话了
作者: quick511413 (汤包)   2016-02-05 09:33:00
绿脓语气要看人,我觉得挺酸的,有风凉话的感觉,不过这增伤真的挺恐怖的,一只警告变成56天...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33:00
疴 推错文到检举区会被桶?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33:00
呵呵,怎么不检讨无中生有‘那个人’的这个词?
作者: k910005 (小冰)   2016-02-05 09:34:00
这种语气判警告很合理,累犯规定就在那,现阶段就该按照规定来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34:00
哪爱雪一天到晚误跑检举区说伊灯香香萌萌怎么没事?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09:34:00
真的要因那句被桶就桶啦 中国人民也不能发言质疑快乐和谐的党同志们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09:34:00
不是故意推错文通常是不会拉 但故意在检举区推文 还是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34:00
真正的文字狱是推特定几个字会被说成引战吧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35:00
明明就是要说指定的人事物却还会被桶才悲哀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09:35:00
你可以去看他的判决文XD脏话+推错地方的样子
作者: c93cj3 ( )   2016-02-05 09:35:00
我是不小心推错啊 还跟板主道歉咧XD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09:35:00
破坏和谐会怎样就让我看看吧 书记官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36:00
L版友是26?
作者: operationcow (香蕉公共汽车)   2016-02-05 09:36:00
误以为累犯8次 抱歉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09:36:00
就..版主自由心证的部分囉..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09:36:00
你这样算人身攻击了= =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37:00
lu3yao 你的说法你有发言跟质疑的权利,可是你战 那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37:00
蓝羊说谁人参供给?
作者: WinsunChen (Winsun)   2016-02-05 09:38:00
管版难为 绿浓大口气我们也都习惯 少了他的文章 有点可惜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09:38:00
就你啊 只要lu3去检举的话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39:00
26=阿陆 我有没有+上4....阿陆是指大陆人阿 因为他一直提中国人民 党同志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39:00
人家说不定觉得26就是阿= =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09:39:00
你觉得没加上4就安全?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40:00
和谐 书记官啥的.... 我想说他是不是26
作者: quick511413 (汤包)   2016-02-05 09:40:00
就像说人小九一样啊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09:41:00
你是不是觉得绿脓这样被判也很夸张?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41:00
哈哈 大概又有个用呛的方式来虚心求教了
作者: gosk (鱼尾巴的猫)   2016-02-05 09:41:00
公众对赌不够呛吗?那么爱赌不会站内信?而且他赌赢那篇的原po要给他p币,赌输怎么是他发p币给楼下?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09:41:00
小惩大戒免不了…但是增伤好恐怖…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09:42:00
26本来就中性用词..=.=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09:42:00
不是你自己说出来的人觉得有没有增伤是很超过 不过以前看到惯犯被叠伤直接半年以上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09:44:00
啊 如果真的被桶请便 但是请务必将我的发言完整收录 谢谢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09:44:00
像我自己就会觉得暗爽在心里 叠死好绿脓不也就是惯犯 3次犯版规了也该谨言慎行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46:00
讨论上都还好,所有的事都有可能会有两方以上的言论,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5 09:47:00
啊就违规啦 去帮他申诉或看怎么改版规 下次再来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47:00
但是动不动就说某方式护航跟小XX的这种做法很不理智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09:47:00
案二上一篇也才警告而已,结果就被叠伤到14天都没人说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09:48:00
以上个人的想法。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49:00
明显成这样还能说不理智...
作者: selfet (无駄无駄无駄无駄无駄)   2016-02-05 09:49:00
第二个被人觉得"我觉得你在说我"就被检举惹QQ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09:49:00
应该说,要增伤没问题,但是这幅度太大==”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09:50:00
而且案一多人检举案二只有个人检举而且判的还不是挑衅XD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09:55:00
二案怎么看 都看不出检举人是当事人阿= =
作者: hotdogmp5 (Ziv)   2016-02-05 09:56:00
桶的好
作者: garfunkel (联盟德鲁伊寻25人团公会)   2016-02-05 09:57:00
拉1C结果天降到56C却没打死对手被反伤到死的概念
作者: ricky65614 (Ricky)   2016-02-05 09:58:00
蓝先生不停的跳,滴先生不停的说明,达先生不停的劝和
作者: savasasun (小书僮)   2016-02-05 10:00:00
XDDDDD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0:02:00
穿插在中间一直被无视的感觉好心酸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0:02:00
您的努力,我们都看得见
作者: phoenix286 (团子大家族)   2016-02-05 10:11:00
绿脓就是太冲...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6-02-05 10:11:00
56日还好啦 不到两个月捏 今天是刚好碰到寒假条款而已
作者: freezeblue (管)   2016-02-05 10:11:00
版主辛苦了。另外累犯增伤不好,但也得照程序修改呀~真的先改再罚,嘘的会更多而已啦
作者: freeQoo (好好仁)   2016-02-05 10:12:00
有啥好护不护航的 撇开累犯倍率 能累犯三次就绿脓问题了好吗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10:15:00
可能双方争的点不同,我是说累犯倍率 他是说违规与否
作者: Rindou (雨宫林道)   2016-02-05 10:36:00
装逼都没好下场
作者: denicehan (denicehan)   2016-02-05 10:37:00
判得好啊!某脓平日发言惹人嫌,倒是他还有分身,我想也没在怕的吧?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摄影师)   2016-02-05 10:42:00
我在电玩展跟正妹五子合照啦song!
作者: HGD1021 (栋栋)   2016-02-05 10:43:00
不是有规定“经当事人检举”吗?其他案例有人检举吗?有什么好拿出来当论点的?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0:45:00
口气这么差又累犯,我是不觉得有什么严不严的问题 毕竟规矩就在那,要发言就是要遵守现在的规范,不可豁免 另外对于那些觉得第一位发说口气还好的人们 ,公开板面说话本来就该谨言慎行, 自己要用这种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语气出来说话,就该自己负起被误会的责任,不是事后才在说“我觉得还好“就了事,自己的感受是意见,别人的感受难道都不重要?检举区很难得被连推这么多次,这样都还不知检讨,那要其他使用者做何感想?
作者: Lifter (亚特)   2016-02-05 10:45:00
推!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0:49:00
而且是不是误会还有待商榷呢 我是没看过有人自言中立还求教问解的时候是用对赌在问的啦
作者: swordfishcs   2016-02-05 10:49:00
推lu3
作者: denicehan (denicehan)   2016-02-05 10:50:00
推lu3 +1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0:52:00
光从本篇整理出来的推文,有清楚看都知道他是不是在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5 10:52:00
而且还有什么“他的口气大家都习惯了”之类 搞的TOS版只有特定族群ㄧ样 另外看到呛要对赌 我只能说桶的好啦
作者: E31604 (GF)   2016-02-05 10:56:00
这什么鬼文字狱啊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0:58:00
第二案的检举人是第一案的当事人,而且并不是指名道姓,而是“我觉得他在说我“就可以检举成功,这个我个人觉得不妥 即使自己理亏在先,但只要有反方发言让我觉得有机可趁,我也能挑些人来喊“他是在说我“,有可能使对方陪我一起在黄泉路做伴 会形成一种类似报复的状态 这是我认为此判决最不妥的地方
作者: nanshen (南)   2016-02-05 10:59:00
推lu3。推判决。
作者: some61321 (Dai5y Forever)   2016-02-05 11:00:00
qq1030大师后继有人了呢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11:01:00
看来我跟lu3yao争议的地方不一样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02:00
第二案这种盼法真的容易导致歪风想问版主是怎么推敲出及证明第二案是在说第一案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03:00
因为第一案去检举...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1:03:00
因为有那个人条款啊 进入镜头的大检举时代~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04:00
但第二案的结果是由版主依现行法规方式 以版主审理后的认
作者: c871111116 (废文死北七)   2016-02-05 11:04:00
那篇原PO本来也只是提想法 就被呛对赌... 这样没事?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11:04:00
去翻了 一下检举区 第一案的案主先检举第二案案主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05:00
lu3在扯什么鬼 检举时序明明是第二案先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11:05:00
之后才被众人检举 这个不误能理解为报复性的检举吧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05:00
第一案去检举?请问第二案有指名道姓?
作者: TARONHSAU (TARON)   2016-02-05 11:05:00
判决当然是直接依照现行法规判断,如果有问题只能向上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05:00
acer5738G: talrasha我可以理解成你说我认为你讲我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1:05:00
尊重 友善 检举你ㄝㄝ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11:06:00
还是你要说他有预知能力 知道人家要检举他所以抢先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06:00
还没被检举是要报复什么 后面一串说是报复性检举还差不多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06:00
所以一切就从第一案角度来判吗?他说是就是了?
作者: c871111116 (废文死北七)   2016-02-05 11:07:00
后面那串是报复检举= =? 他推那堆文就一堆人口气就一堆人反感了 原来这些反感都是报复性检举?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5 11:08:00
请证明第一案多人检举是报复性检举
作者: an138 (我不知風往何處吹)   2016-02-05 11:08:00
不意外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08:00
至少以时间上比较合理 说先检举的人是报复性是时空错乱吗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09:00
漱j家以后都跟第一案一样,我觉得是在说我啊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11:09:00
疴 为何不是先出来指控第一案案主报复性检举的L大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09:00
是说re版友也是前版主 怎么不去看看原文的推文? 难道暂时容忍没有检举的一方反而成为原罪?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09:00
当然我也认为第一案不是报复性检举 我只是批评lu3的指控根本不合时间逻辑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11:10:00
这根本是针对人 乱指控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10:00
只看片面资讯就说人“在扯什么鬼” 难怪您会在置底表示觉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6-02-05 11:10:00
详细调整也要有得到共识才会更改 而非每案都要延后审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10:00
那第二案是否也是针对人,乱指控?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11:00
acer5738G: 你经常出来跟我唱反调我平常是笑笑而已啦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6-02-05 11:11:00
这边下方的推文讨论 我们会列入参考修正 尽快完成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11:00
我对第二案的评判是 t板友用字比acer5738G尖锐是真的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11:11:00
妳其他发言先不论 因为同意反对都有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12:00
所以刚好又验证了很前面我提到的风气问题 这种意见不合就先呛的东西要称之为讨论的话 个人觉得勉强了些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12:00
所以他用比较尖锐的话来讽刺 就觉得是在对自己攻击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11:12:00
时间轴错乱阿 有人提说后面多人检举才是报复性是反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1:12:00
蓝羊好有道理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5 11:12:00
就问第二案可以因为一句“我觉得他在说我”就成立喔?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6-02-05 11:12:00
那个...请各位理性讨论 不要事先带入默认立场
作者: blueocean292 (蓝海)   2016-02-05 11:13:00
虽然我也不认为后面多人检举是报复性检举就是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13:00
是否能成立人身攻击 决定在于检举者的个人感受而非被检举者的想法
作者: pilistar5566 (霹雳之星5566)   2016-02-05 11:13:00
攻略组之一的 呜呜
作者: aoiaoi (苍井葵)   2016-02-05 11:14:00
这样讨论根本还好 这样就要警告喔 更不用说累计好扯要改拉
作者: Lifter (亚特)   2016-02-05 11:15:00
再推一次判决
作者: selfet (无駄无駄无駄无駄无駄)   2016-02-05 11:15:00
比较像是被围剿不爽想要找个人检举发泄那种感觉吧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16:00
如果他是因为被围剿不爽的话
作者: sna8d (sna8d)   2016-02-05 11:16:00
推判决 个人觉没不妥
作者: aaceinnors   2016-02-05 11:16:00
语气觉得平和,不觉得有攻击谩骂+1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17:00
问题是检举者根本没证据可以说明是在说他啊 不然随便来个路人都可以说 他是在说我 纯粹用上下文当证据 实在不妥 更别说积怨已深 那提出第二案常与第一案唱反调的例子
作者: aaceinnors   2016-02-05 11:17:00
这样要增伤到56天似乎溢伤太多了......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17:00
你问我没用啊XD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1:17:00
自我中心只是一种价值观跟做人态度 不是人身攻击啊 XD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18:00
我只是回去那篇把acer的推文转过来而已
作者: qq1212 (威宝)   2016-02-05 11:18:00
版主不好当 多多体谅跟包容 有意见的下次出来选 慢慢让这个版更好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1:18:00
收好收满 一片和谐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18:00
所以我才说第二案判决有问题啊= =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1:18:00
呛赌更尖锐吧…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19:00
到现在依然没人要针对 我觉得在说我啊 做正面回答
作者: new8gi (新八机)   2016-02-05 11:19:00
第二案的理由是第一案觉得你在说我........!!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19:00
你这问题只能问acer本人和判案的版主因为是他去置底检举第二案的被告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20:00
所以我推文有了啊…
作者: selfet (无駄无駄无駄无駄无駄)   2016-02-05 11:20:00
就只有进去的人知道了是要谁回答..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21:00
你还在下面推原因勒 对做出判决没意见 但怎么判出来的有意见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21:00
说我有时间顺序错置的问题的 可以自己去看看acer在原文中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22:00
什么原因啊...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22:00
起争议的时间点 跟后面真正检举开始的时间点差了多少
作者: Amagood (阿骂)   2016-02-05 11:22:00
怎么还再战 该吃饭了吧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1:22:00
吃饱再来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23:00
前面是大家没有去检举他 反而他先检举了第二案 这就是找人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23:00
你说因为第一案去检举…都忘了吗…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24:00
不是啊 那个原因你去置底检举区看就有了
作者: j90181224 (台服大波利)   2016-02-05 11:24:00
推判决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24:00
好啊 acer5738G先检举别人你知我知大家知 那"报复性检举"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25:00
置底检举43页 就有acer检举第二案被告的推文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25:00
什么不是= =所以你到底有没有说啊= =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25:00
五个字的指控合理性在哪
作者: tomoti (官)   2016-02-05 11:25:00
第二案主比较像是说中事实,遭不满检举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26:00
又没要你讲内情= =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26:00
检举的是acer 判案的是版主我只是把acer去检举了 所以会有这个案子这件事实转述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26:00
报复性检举就是他在被围勦时就先挑了第二案的被告来举发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27:00
其他为什么要去检举跟案子为什么会成立都是版主跟acer之间的问题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27:00
但第二案并不是指名道姓 他只是他的观感 却被说成是"他在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27:00
我刚说过我对案子本身没问题 是可以判成这样有问题好吗…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28:00
你自己刚才讲"有可能使对方陪我一起在黄泉路作伴"这句话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28:00
却被检察成功的问题 重点是在这边 这样的解释够充份吗?
作者: k910005 (小冰)   2016-02-05 11:28:00
第二案主说的是事实+1 自己对号入座还能成立真的冤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28:00
我最早不就在问板主 有人要出来答非所问我也没办法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11:29:00
第二案明明有加个吧没打问号而已为何会被警告?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29:00
您从哪里觉得我讲这句话时是他在被检举时才成立? 他在引发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29:00
好吧 算我多事了 真是( ob'ω'ov )抱歉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30:00
争议的当下就可能知道自己会被桶了吧? 还需要等别人检举?难道他在引起争议后的一个半小时内 完全不觉得自己会被桶?
作者: c93cj3 ( )   2016-02-05 11:30:00
总统不好当 多多体谅跟包容 有意见的下次出来选 慢慢让这个国家更好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11:30:00
如果要说是因为上下文那应该也要列出来才能判断吧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1:30:00
点两下可以亮推文的功能真好用...电脑看好辛苦喔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30:00
"就可能知道"这句话不就证明您是在脑补?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31:00
lu3你不是有看acer在置底的推文吗其实他本身根本不认为自己言论有超线 遑论水桶所以你说他"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被桶"这推论太过了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1:32:00
同意楼上 XDDDD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32:00
他只认为因为有很多人去检举他所以一定会被处分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33:00
好吧 能够这样还真的是我误判 没想到可以这么厉害总之我所说的报复是由于一方引起争议后 抓反方人士一起下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1:34:00
他本人是没有自觉的啦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34:00
水的过程 这样子修正用语应该比较适合 不该以检举时间做标准
作者: operationcow (香蕉公共汽车)   2016-02-05 11:34:00
第二案还真的是一个对号入座检举欸 还成功真的是猛
作者: Amagood (阿骂)   2016-02-05 11:34:00
吃饭囉 今天要吃什么呢
作者: nanshen (南)   2016-02-05 11:34:00
不认为自己有超线。这个好笑。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1:35:00
快吃饭 快坐车 返乡过年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11:36:00
看新篇智底闲聊前几页就可以看到案一主角的推文了
作者: sft005 (WTF)   2016-02-05 11:36:00
其实不只他自己,也有一部分人觉得没超线拉
作者: selfet (无駄无駄无駄无駄无駄)   2016-02-05 11:36:00
以后看谁不爽他讲尖锐一点就去对号入座就可以桶对方惹
作者: sna8d (sna8d)   2016-02-05 11:37:00
现在有二个议题 一个是案1案2该不该桶 另一个是累犯CD时间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5 11:37:00
真的要问的是版主群关于“我觉得他在说我”和判决成立是不是有足够的证明连结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1:37:00
判决本来就没桶啊 是累犯CD时间的问题
作者: k910005 (小冰)   2016-02-05 11:38:00
难道不知道自己是累犯,随便处分都会被桶很久吗?
作者: sft005 (WTF)   2016-02-05 11:38:00
看起来累积加成法跟对号入座法都有修正空间
作者: chigi (  )   2016-02-05 11:38:00
真的是叠印记,只是印记增伤太多了..XDDDD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1:38:00
问题是这种语气该不该判警告之类的 或是以后大家都来赌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1:39:00
看是要赌P币还是赌鸡排珍奶,或是赌会不会被检举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39:00
都是赌 都觉得是在说我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40:00
我先承认我在置底推文表示看不出来绿脓违规点 是只看过一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1:40:00
光第二案成立 这板可以被桶到没人了 只需考虑随意一人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1:40:00
来对赌这篇会不会爆啦 敢不敢! 赌5P啦!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40:00
或许意外地开启大对赌时代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41:00
两遍的粗略判断 所以我认为板主在慎思后判警告没有不当叠增伤就板规这样定了 这一次我觉得没有修改空间后续如何修改我想板主群内部会先讨论再给个方向
作者: ethardy   2016-02-05 11:44:00
虽然语气不好 但还满同意的
作者: AEIOUYOU (吃好逗相报)   2016-02-05 11:45:00
语气上有针对感,就有挑衅的感觉,如果对着地板说敢不敢赌就比较无痛啦~如果对这特定人物说那就有针对的感觉啦~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1:45:00
我也认为这篇的判决没有不当 但未来要如何防止类似第二案的检举成立(这次是因版主认定他的确在指acer,这部分我存疑但尊重版主判决权) 不然未来检举区都会有"这是在说我"的检举吗....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48:00
我觉得这认定还算合理 但板主和acer可以再说明认定过程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48:00
第二案我觉得就...灰色地带吧 不指名道姓开地图炮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49:00
至少不是因为"我觉得他是在指我"几个字就判下去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49:00
说真的 谁觉得自己有假中立嫌疑都能去检举
作者: dogdudu (yi)   2016-02-05 11:50:00
以后小心别开地图炮,不然可能有人对号入座就捅了.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50:00
不指名道姓开地图炮 其实也是违反了一、a、2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1:50:00
就算地图砲好了 这真是自认言论自由国家的界线?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50:00
本来就不该开地图炮啊欸...
作者: j101062817 (*'_')   2016-02-05 11:51:00
慢走R呵呵
作者: dogdudu (yi)   2016-02-05 11:51:00
然后版上还不会有人帮你说话,惊惊~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1:51:00
你没看外面法院一天到晚在审这个 XD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51:00
不能因为你觉得他的地图炮有道理 就等于他可以开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1:52:00
台湾网络言论自我阉割程度实在不配嘲笑专制国家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52:00
开地图炮骂"恶心" 要说没构成人身攻击也很难吧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5 11:53:00
可是二案版主判决不是因为地图炮 而是因为有人检举我觉得 这方面要说明ㄧ下吧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1:53:00
老实讲我觉得累犯条款是没什么问题的 今天天数会这么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53:00
言论自由不代表随便你骂随便你嘲讽
作者: operationcow (香蕉公共汽车)   2016-02-05 11:53:00
案二事主发言在讨论串中来上这一句的确是有助长情绪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1:53:00
那又怎样 人类自以为很高贵吗?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53:00
所以acer群嘲嫌疑该桶 tal开地图炮有人玻璃心去检举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54:00
就不该禁止他开地图炮?
作者: operationcow (香蕉公共汽车)   2016-02-05 11:54:00
的影响力,版主最后也不是判人身攻击,算合理吧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1:54:00
但每次踩板规本来就该自己承担 日后因此刑责被加倍我
作者: dogdudu (yi)   2016-02-05 11:54:00
问题是他检举的不是地图炮,也不是因为地图炮被桶.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1:54:00
随便骂跟随便嘲讽是不一样的
作者: sounan (sounan)   2016-02-05 11:54:00
我觉得倒不是期限不期限的问题 累犯成这样难道不是应该想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54:00
基本的人对人尊重还是应该要有的 有人觉得受到侵犯就有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55:00
检举权 板主则是检举违规的把关者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1:55:00
情绪是人类生活的一环 不爽不要xx恶法非法 单纯这样而已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11:56:00
之前是没人检举他所以他以为他的语气大家都可以接受这样
作者: Lifter (亚特)   2016-02-05 11:57:00
累犯就要反省 不反省继续犯就是活该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57:00
以前也不少人被增伤叠几百天 不可能这次判决就转弯啊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1:58:00
没有人需要因为正常合理的做为而对某些玻璃心负任何责任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58:00
照你的推文 不爽不要推上来 啊不就没事啦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58:00
什么样做正常合理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1:59:00
还是你们觉得台湾人关在温室里养比较合理?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1:59:00
所以我说不能因为你觉得他讲得有道理 等于他的负面效果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1:59:00
要谩骂在自己家里骂没人管你 FB贴个限自己好友看的到的
作者: new8gi (新八机)   2016-02-05 12:00:00
骂人不应该,但嘲讽很难判定吧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00:00
对方看不到也不会管你 公众论坛就是要尊重他人感受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00:00
对 如果你是玻璃心的话 那我劝你呆在温室里比较好
作者: sft005 (WTF)   2016-02-05 12:00:00
有人不能理解自由是需要尊重他人的...
作者: AEIOUYOU (吃好逗相报)   2016-02-05 12:00:00
不要影响他人,民主国家自然可以赋予人自由,但不论是言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2:00:00
某推文突破我对法律的认知 真是太惊人了...lol
作者: operationcow (香蕉公共汽车)   2016-02-05 12:01:00
ATONG你的想法也是以自己为主阿,但是人相处本来就互相尊重,你只想到你自己,对方也是就是今天这局面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01:00
你不能因为不合你意就认为别人是嘲讽 甚或谩骂!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02:00
怎么样不能...实际上就是 能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02:00
我不是只想到自己阿 我从来没检举过任何人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2:03:00
检举权是每个版友都能有的阿 版主会把关就好 你担心啥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03:00
嘲讽这种事情是很主观的吧....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03:00
但如果不只一个人觉得是嘲讽(?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03:00
虚伪的和谐可不叫为人着想 你只是害怕被罚而已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03:00
我亦说过 是否觉得受伤害取决于接收到讯息的当事人
作者: Lifter (亚特)   2016-02-05 12:04:00
去看看几个人检举他吧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04:00
而非放出这个讯息的人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5 12:04:00
一群人的主观要叫什么啊?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04:00
群观(X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2:04:00
影响到别人那就不是自由=>你不能因为不合你意就.....
作者: darklan (darklan)   2016-02-05 12:04:00
也有可能是80阿..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2:05:00
只有我觉得这两句接起来根本矛盾吗...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05:00
不只一个人 所以他就是嘲讽? 所以 只有少数人懂相对论相对论是错的?
作者: AEIOUYOU (吃好逗相报)   2016-02-05 12:05:00
嘲讽还有一点在针对性,如果确实有在针对那成立性就高,挑衅跟毁谤亦然
作者: hn11 (fe)   2016-02-05 12:05:00
我也不懂 这废物龙刻有屁用 收集狂太狂了
作者: ansfan (vanessa)   2016-02-05 12:05:00
颇哈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2:06:00
跟几个人检举无关阿 重点是板主都裁决了 到底还有啥好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06:00
abc你一定因为看到一堆大写字母就眼花了XDDD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06:00
所以才会检举 然后再去判定是否嘲讽啊
作者: sft005 (WTF)   2016-02-05 12:06:00
科学可以实证,言论被反应也是实证不懂你在想什么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06:00
觉得我的理解能力好像在某个地方断掉了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07:00
没什么自由是完全不影响他人的 人在世上就是互相影响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07:00
告都可以告 但是成不成案,胜诉与否是两造说的算吗?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2:07:00
so?atong25 你说的话真的令人很难懂
作者: Lifter (亚特)   2016-02-05 12:08:00
五人检举才受理居然说几人检举不重要
作者: sft005 (WTF)   2016-02-05 12:08:00
我觉得一下宣扬完全自由一下又充满威权思想很奇怪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2:09:00
我眼花了@@?? 龙王你讲得我也看不懂XD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2:09:00
lifter你有去把那条看完吗 检举重大事情 版主就可直接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09:00
所以下面要开放第六人之后的名单吗?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09:00
因为我有些话不是回妳
作者: sft005 (WTF)   2016-02-05 12:09:00
如果宣扬完全自由,你管其他版仲怎么想干嘛?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10:00
最佳第六人 都在对面 O_Q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2:10:00
而且lifter我那边是要说 版主都已经裁决了 现在再去争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10:00
你是把AEIOUYOU和ATONG25两个人推文接起来啊
作者: evaxz (冰点)   2016-02-05 12:11:00
桶了也好,不桶问题更多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11:00
我说abc0015啦XD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2:11:00
XDDDD 我看到了 只好怒嘘自己QAQ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11:00
我不知道嘲讽这种主观的东西跟相对论这种物理法则有什么关联性...还是只是纯粹想要找一个听起来很难的名词....?
作者: AEIOUYOU (吃好逗相报)   2016-02-05 12:12:00
呼 刚刚差点连我都看错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12:00
五人检举才受理仅限于群嘲 然而a检举t是基于认为t针对a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14:00
这里当然是指群众判断往往是情绪且盲从的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15:00
所以争议点应该是a"认为t针对我"这样检举成立适不适当
作者: sft005 (WTF)   2016-02-05 12:15:00
我可以理解群众盲从,但是跟有没有犯意不互斥啊从不断强调其不在乎,特意指出其他人哀哀叫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17:00
这版规叫做 " 群 嘲 " ...你说不以群体的主观意见来判要用啥来判....这版规可不叫做相对论的验证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17:00
所以你认为他应该"欸那个不好意思,在下balabala"才对喔?
作者: sft005 (WTF)   2016-02-05 12:17:00
再到与人提出情绪性对赌,我认为已经明显不是讨论求教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18:00
真的觉得群众意见是错的 那就废掉这条版规啊 ~_~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18:00
我认为这是群体玻璃心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18:00
就很简单啊 我觉得这些龙刻不强而且以后还有机会拿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19:00
所以 一个人要做到没有情绪才能上网囉?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19:00
不必去质疑别人说为什么要很在意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19:00
群嘲这条版规就是建立在群体的主观感受上的
作者: justin521 (芸芸是我的)   2016-02-05 12:19:00
引战不够明显?在护航什么啦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19:00
不如提议废掉版规大家开始训练心性!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20:00
除了修正累犯 又多了可以训练心性的新提议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20:00
所以你是觉得群嘲这条版规不合理吧?
作者: sft005 (WTF)   2016-02-05 12:20:00
从非为讨论为出发点,我认为可以连结到挑衅.讨战.群嘲给予警告一次并没有任何问题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5 12:21:00
人家说那个字看久不像群 所以他觉得生气/害怕/开心所以骂干也不行?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21:00
扯客观中立理智没情绪的根本是版规吧?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21:00
越来越难以离解了 我要脱离这个小战场不然会脑袋打结理解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2:23:00
快去吃饭 不然会跟我一样眼花ㄝㄝ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23:00
嗯 总之ATONG25强调的就是在网络上谩骂嘲讽都没问题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23:00
吃饱好过年 天气很冷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5 12:24:00
喵电感应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24:00
re前版主做出了最直接完整的结论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24:00
所以板规1-a可以直接废掉 大家要嘴砲尽管嘴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24:00
rehtie明显扭曲我的意思 我可以理解为嘲讽吗?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2:25:00
好好喔 这样放星落不用cd耶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5 12:25:00
你可以去检举 我们在来看看版主受理吗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25:00
额 我哪里说错了吗?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25:00
你不就是想表达可以自由抒发情绪吗?哪来错误理解?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25:00
好像超过5个人有同样的理解,我们还是废版规第一条吧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26:00
而且就像刚刚讲的 你觉得有问题就去检举啊判定也是版主的主观认定 并非群众判定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27:00
我的意思当然是acer的话根本不能算是刻意嘲讽 而是检举的人脑羞
作者: tonyparker18 (tonyparker183)   2016-02-05 12:27:00
tos版文字狱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2:28:00
版主都已经办决了 你还要一直说是检举的人的问题 真的是很难以理解你的逻辑....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28:00
楼上还是先花时间去看懂相对论再来 (疑?)
作者: AEIOUYOU (吃好逗相报)   2016-02-05 12:28:00
但是就某些话 针对性的用语 有挑衅的差边了~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29:00
你很爱版主以怎样怎样的 没自己意见你可以不用勉强插话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29:00
我觉得acer根本没有嘲讽 可是引战是个事实啊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30:00
他自己也是单号是要怎么开嘲讽啦
作者: silstone (151354)   2016-02-05 12:30:00
如果要这样判的话 我觉得其他没在蒐集的人 却一直挑起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30:00
那你怎不说是检举的人找战?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2:30:00
你这边对版主的判决有意见的话 欢迎你去组务区反映拉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30:00
haha 不好意思 因为我真的觉得扯相对论很有喜感啊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31:00
我也说过有问题就去申诉 可能太上面了吧
作者: sft005 (WTF)   2016-02-05 12:31:00
我以前近代物理有85分以上,ok的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05 12:31:00
你要说是检举的人找战也可以啊 就欢迎你去检举阿 检举
作者: silstone (151354)   2016-02-05 12:31:00
这话题的人也算引战吧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32:00
不是当事人不能去组务喊烧喔 会被桶的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32:00
可是我也清楚说了 这是在说群众总是情绪又盲从吧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33:00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 所以要嘛大家自己管好自己手指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34:00
所以我们欢迎最睿智的人来当版主 我一定投你一票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34:00
是是是 XD 其他人都盲从 都一头热 大大理性客观又中立我觉得这也是人之常情嘛 毕竟谁都会觉得自己最客观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34:00
要嘛请你出来选板主把1-a板规废掉不用管玻璃心了
作者: justin521 (芸芸是我的)   2016-02-05 12:34:00
引战就引战看不懂有什么好护航的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36:00
如果acer算嘲讽 那让他从讨论到嘲讽的人怎能不算嘲讽
作者: denicehan (denicehan)   2016-02-05 12:36:00
嘘ATONG25,一副在引战的口吻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37:00
你有回去看推文吗...acer在那篇的推文语气"差不多"都是那样不是谁引导他的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38:00
我们支持他选版主废版规1-a,让TOS版更好版众心理更坚强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38:00
至于那算不算群嘲 是检举人和版主认定 不是你说算
作者: c93cj3 ( )   2016-02-05 12:40:00
ATONG25直接指名检举acer的人脑羞 已经构成群嘲囉 慢走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40:00
他不爱版主认定 那不是你自己的意见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2016-02-05 12:40:00
板主根本没有判acer嘲讽啊 他判的是引战 只是没有刻意引发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40:00
所以 光板主举出的这些话你就认为是引战群嘲了?另外 我也说了 就算检举人和版主认定 所以那就算是对的?
作者: RancoonYuan (Rancoon)   2016-02-05 12:42:00
推lu3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43:00
抱歉 我会用嘲讽 是因为推文一开始提到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43:00
恶法亦法 而且版主也多次提到了相关条文往后会修正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44:00
恶法非~~~~~~~~~~~~~~~~~~~~~~~~~~~~~~~~~~~~~~~~~~~~~法你自己都说恶法 我不知道有什么好跟你辩的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46:00
连版主都自己承认叠伤过重了 好像是我说的一样...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2:46:00
好乱真的看不懂了 有没有懒人包...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46:00
他觉得你不是自己的意见就不要讲话 XD 现在是他的场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47:00
那你前面是在为版主辩什么 你没必要...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47:00
只是要修订叠伤的部分而已吧?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48:00
照你的说法 你觉得这法不合理所以我就可以不必遵守?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48:00
对阿 干麻帮别人讲别人讲的话?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49:00
你个人觉得合理与否 并不代表这法对大多数人而言是否合理啊= ~ =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2:49:00
蓝大,我们是盲从喔 >"<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49:00
对大多数人合理不代表真的正确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50:00
恶法非法是你在好几页前说的 我只是顺着你觉得是恶法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50:00
何况是这种主观认定强的事情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51:00
所以我才说不要说言不由衷的话
作者: denicehan (denicehan)   2016-02-05 12:51:00
只有我觉得某当事者开分身来辩论了吗?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51:00
不接受版主判定,群众又理盲滥情 这该如何是好?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2:52:00
朕说的算,爱卿们先退下吧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2:53:00
kurt这句真懒人包!!!!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2:53:00
kurtsgm你好会喔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6-02-05 12:54:00
西恰也是恶法不必遵守 喔呵呵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6-02-05 12:54:00
这篇推文多到看半小时还看不完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2:56:00
岔气XD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6-02-05 12:57:00
我觉得其实没有耶XD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2:58:00
吃完饭再看又是新的一局 神收尾
作者: RancoonYuan (Rancoon)   2016-02-05 13:01:00
照板规判> 文字狱 改版规> XXX条款 版主真难当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3:03:00
所以大家都和气讲话就没事了嘛 又不是比较凶就是对的 好好说话又不难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3:06:00
难道acer的推文很凶? talrasha可是直接呛人恶心耶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3:06:00
我都刷完电脑首胜了,怎没新的? O_Q
作者: RancoonYuan (Rancoon)   2016-02-05 13:07:00
楼下 恶心
作者: silstone (151354)   2016-02-05 13:07:00
ACER论点是对的吧 一开始都是捕风捉影 后来有人PO图阿
作者: ATONG25   2016-02-05 13:08:00
我是确确实实不认为这样就是引战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3:08:00
恶心 真的好恶心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3:09:00
奇怪了 我关注推文内容问没新的也是引战?
作者: on213308 (胖打)   2016-02-05 13:09:00
又有人在讲什么知名id 寒假太无聊喔
作者: silstone (151354)   2016-02-05 13:09:00
R大= = 我要检举你针对楼下Y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3:09:00
糟糕 又循环了 谁快来做个梅比乌斯形跑道让他持续
作者: Hotaru4502 (萤火虫)   2016-02-05 13:11:00
没有寒假也没新年假的玻璃心要崩溃了啦老板跑到英国看球赛,我还要继续上班 (痛哭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3:13:00
你累了吗 来份三杯肥虫吧
作者: Amagood (阿骂)   2016-02-05 13:16:00
怎么吃饱了还再战
作者: UndeadBird (诚实是我的座右铭)   2016-02-05 13:23:00
881
作者: anonova (anonova)   2016-02-05 13:27:00
哈哈哈果然是名人,一堆人讨论
作者: gw10313 (GoCrazy)   2016-02-05 13:30:00
警告一次变56天? 还以为是呛了啥 版规该动~
作者: anonova (anonova)   2016-02-05 13:32:00
要不要开个绿脓条款啊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13:33:00
也不算绿脓条款...叠增伤不是第一次在讨(争)论(吵)了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6-02-05 13:36:00
我怎觉得以往板主开水桶大增伤 大家都叫好叫座.....
作者: mimoza (治愈微笑爱好者)   2016-02-05 13:37:00
对不起啦,我不小心在推文的时候吃了一片柠檬啦~(扭
作者: light1227 (zero)   2016-02-05 13:37:00
明明可以好好讲每次都这样 也不只一次两次看到了
作者: brian980466 (brian)   2016-02-05 13:38:00
绿脓GGGGGGGGGG有时语气真的太冲而且别人认真讨论时会一直穿插 "就射了" 你可能觉得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3:40:00
上一篇爆文一年前欸 XD
作者: brian980466 (brian)   2016-02-05 13:40:00
很好玩 但频率太高会让人反感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6-02-05 13:57:00
反正跟这人意见不同 他就会猛推猛讲死咬著不放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3:59:00
为了一个人可以吵到爆 就知道多夸张 别人的话大概唸几句就算了 以前有吵过累犯 是有吵那么凶?还超爱在别人文章下面刷存在 呵呵
作者: wlkb0000 (培)   2016-02-05 14:04:00
刚忙完,有没有懒人包...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14:06:00
作者: anonova (anonova)   2016-02-05 14:09:00
爆了欸,快笑死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4:09:00
有没有觉得猫咪很可爱
作者: c93cj3 ( )   2016-02-05 14:11:00
猫猫=^.^=
作者: chasewang   2016-02-05 14:15:00
哈哈哈哈哈UCCU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14:17:00
所以a10你想说什么?说有人想护航汁冥埃滴?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6-02-05 14:18:00
终于,哈阿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4:28:00
没啊= =完全没打算啊 吓到了?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6-02-05 14:30:00
那到底想说什么呢?以前没有吵累犯现在就不能拿出来论吗?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6-02-05 14:34:00
辟斯
作者: anonova (anonova)   2016-02-05 14:38: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里是笑话区吗
作者: mk2mk3mk4 (NorA无聊ing)   2016-02-05 14:38:00
回版主,量刑时的心证也很重要,当罪刑明显有不符或过重的情形,你对判决的心证就格外重要,也会被人放大检视。尤其正在挥舞的条款又刚好是争议条款,处理上要考
作者: z19911209 (华安)   2016-02-05 14:38:00
需要懒人包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14:41:00
之前在吵累犯最好没那么激动,呵呵
作者: a10232742 (朝风吕)   2016-02-05 14:46:00
可以啊 我有说不行吗zzz还能知道我一定要讲什么喔 呵要讲的都在上面 用思考代替发文 拜托发问XD
作者: abc0015 (怪头)   2016-02-05 14:51:00
手表 先别管什么累犯了 你不是该宴客了吗XDDD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6-02-05 14:56:00
双体 控场 双体
作者: coco12252003 (沁凛冰漾)   2016-02-05 15:13:00
我看了半小时才看完 = =...
作者: E517 (阿凯)   2016-02-05 15:15:00
说要修改版龟也是说好玩的拉,一之N去年说要改也是没变阿感觉就是想把罚责定重一点 大家都闭嘴比较好管 ^^
作者: wlkb0000 (培)   2016-02-05 15:26:00
就算是修改过后的板规,楼上那件的判罚还是会一样
作者: adan80506 (陈意涵好可爱)   2016-02-05 15:27:00
觉得判决合理但累加太重
作者: wlkb0000 (培)   2016-02-05 15:28:00
倒是不用为了旧怨来说这些自己揣测的东西XD
作者: cykueii (kuei)   2016-02-05 15:36:00
版主辛苦了,推mk2mk3mk4
作者: c93cj3 ( )   2016-02-05 15:40:00
更生人还是惦惦好 免得一开口就被说是因为被桶过怀恨在心一直伺机见缝插针斗板主
作者: agunlau (更木)   2016-02-05 15:41:00
推mk2mk3mk4,版主主动回我,原本想好好回复,没想到m大先把我心声讲出来。
作者: wlkb0000 (培)   2016-02-05 16:03:00
任何板友要讨论板规当然都欢迎,只是那种无聊的臆测看起来不太像是要认真讨论,只是要抒发怨气罢了。
作者: mariomandy (bear)   2016-02-05 16:11:00
只有我觉得他终于被桶了很^^吗
作者: gosk (鱼尾巴的猫)   2016-02-05 16:14:00
^^
作者: freeQoo (好好仁)   2016-02-05 16:31:00
射惹><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6-02-05 16:35:00
科科
作者: weigod (威嘎)   2016-02-05 16:45:00
挖靠 我凌晨四点回完以后现在看又多了四十几页
作者: penny2k1 (胸伴逮户)   2016-02-05 16:48:00
想要轻松随便聊发废文的去巴什么的比较适合
作者: Sephiroth (菲)   2016-02-05 17:19:00
整串看下来是跟知名ID很有关系啊XD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6-02-05 17:20:00
终于看完了 所以打那美 大家推什么队(被打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苏)   2016-02-05 17:38:00
累犯条款修一修;然后绿脓的发言本身来看值不值警告是
作者: mphp   2016-02-05 17:38:00
终于看完了 +1
作者: denicehan (denicehan)   2016-02-05 17:40:00
知名跟恶名是不一样的哦!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6-02-05 17:43:00
去本文看到对赌就笑了 XDD 是怎样原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苏)   2016-02-05 17:45:00
然后我觉得他本人每次因为口气生争端都是同样一贯我就是树大招风知名ID的心态也很烂,整个板这么多知名ID怎么就你最多事,一定是有道理;当然某些人真的对知名ID有不合理的仇恨加成,但是自己每次都这样推诿我看不过
作者: fleeaaa (天天)   2016-02-05 17:59:00
版主辛苦了 不要质疑版主的判决再来累犯版规没什么问题 你不违反版规 何需担心累犯加成
作者: freeQoo (好好仁)   2016-02-05 18:03:00
大湿开示了 你们还不必闭嘴
作者: ELEAM520 (吃饱饱睡好好)   2016-02-05 18:13:00
阿不就常常都到各文章开群嘲洗存在感,把自己ID弄臭。然后再整天说大家都针对自己的ID。真的是颇呵。想当知名ID想疯了也不是这样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8:27:00
他一开始会红是到处乱推一楼变态 然后一楼就是他自己很影响阅读 但这种行为还有人跟风也是很神奇每次都说自己树大招风也很奇葩 完全不觉得自身有问题吗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05 18:34:00
如果水桶累犯当然没问题 一只警告因为至少10个月前的累犯变成28天就值得讨论一下了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8:35:00
整体看起来是个需要他人目光 但又自视甚高 口气冲动又不思改进的人
作者: foreverk (文艺青年)   2016-02-05 18:36:00
挖lu3你这样突然打到好多人 XD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8:38:00
像是Hebe吗 XD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8:38:00
我自己的观感而已 当时在推文提出不要再玩这种烂梗可以吗还被围剿过
作者: coco12252003 (沁凛冰漾)   2016-02-05 18:39:00
快找椅子 领取检举奖金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8:39:00
因为就是开不了口让他知道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05 18:40:00
uhmmmm所以这又是另一段冤怨已久的一个故事...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8:41:00
也过很久了 之后就眼不见为净了 看到上面讨论 不自觉地忆起旧事
作者: foreverk (文艺青年)   2016-02-05 18:43:00
你看以前水桶大号令增伤玩得多开心,现在这篇突然要讨论就知道有些事烂掉就是烂掉,改不了的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8:47:00
抱歉让大家心情变差了 大家还是快回家过年吧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05 18:54:00
以前水桶大号令是水桶增伤 还有不少是刚出桶就再犯 没有谁因为快一年前的累犯而造成"警告"增伤成水桶2个月
作者: gaare (阴天里的仙人掌)   2016-02-05 18:59:00
驾照扣点都只记半年而已...感觉版龟需要修正了
作者: E517 (阿凯)   2016-02-05 19:10:00
我没在care我之前的水桶阿XD我只是很惊讶版主们的企图心呢,之前说要改的还没改就又开出新的支票了,真是有抱负心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19:30:00
虽然是无聊梗也可以不要跟,但是"X楼怎样怎样"...这个不就是ptt这个地方的惯用玩法(不小心又护航了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19:31:00
56天还好吧 翻一下水桶纪录一堆被combo到几百天的 XDD以这个版现行板归来说 56天真的不算夸张的数字 XD
作者: brian980466 (brian)   2016-02-05 19:37:00
是说累犯加成也应该大家讨论一下了刑罚真的太重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05 19:39:00
那个几百天的是水桶增伤吧@@
作者: GetQ ( )   2016-02-05 19:41:00
几百天 甚至破年的多的是 问题是打到那群自以为元老的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05 19:41:00
你讲出了不能说的话 会像捅蜂窝喔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19:43:00
又再战...就说 累犯问题不是第一次争成这样了,还要战那个点...= =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9:45:00
PTT的梗是几楼如何如何然后等人接 而且要跟文章相关
作者: ataraka (阿塔拉卡)   2016-02-05 19:46:00
还好吧 平常说话那种态度 现在违规56天刚好而已吧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6-02-05 19:47:00
你每篇文都在说自己变态 而且没有要跟人接话的意思 就只剩碍眼的作用了是说xup在置底跟在这里的口气还差真多啊 科科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05 19:48:00
族群跟贬意词都出来了...小心擦边啊
作者: ataraka (阿塔拉卡)   2016-02-05 19:49:00
这样判决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嘘文 看了心情都变好了
作者: anonova (anonova)   2016-02-05 19:49:00
谁说ptt是匿名讨论区呢,一堆人还不是看id说话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19:50:00
不管在哪个版...玩几楼梗从来没人在管相不相关的
作者: foreverk (文艺青年)   2016-02-05 19:55:00
也没几个版玩到被人反感还能反围剿的啦XD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2-05 19:55:00
八卦版累犯是超过一年的部分不算进只算往回推一年违反板规次数来计累犯
作者: xup6ru0454 (XUP6RU0454)   2016-02-05 19:57:00
这...无法否认啦XD
作者: NiNiboy (倪将再起)   2016-02-05 20:29:00
林+龙就是垃圾啦赣
作者: kurtsgm   2016-02-05 20:37:00
欸怎么突然乱入政治? (揉眼) 自杀?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05 20:48:00
无法判定是不是政治吧
作者: kenshin11   2016-02-05 21:25:00
第一个早该桶一桶了
作者: GpTime (Next Stage)   2016-02-05 23:11:00
他个人觉得是垃圾的龙刻就不准别人哀他质疑别人有差还硬要别人拿出证据“不懂不能问腻?”“所以我发问就该好声好气?”觉得口气没什么的,如果两个这种口气的遇到会不会吵起来我们是来看版讨论的为什么还要强迫我们接受他的看法口气
作者: GetQ ( )   2016-02-05 23:39:00
这个人根本就可以直接无视阿 桶一桶免看推文污染 爽的勒
作者: Hypsilence (HypSiLenCe)   2016-02-05 23:51:00
桶他就是送
作者: E517 (阿凯)   2016-02-06 00:58:00
标题的标点符号打错水桶七天就知道版主群的标准拉,何来臆测
作者: evan36 (Jun水子民)   2016-02-06 01:51:00
绿脓就是霸气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苏)   2016-02-06 02:01:00
不知道绿脓有没有默默的看着上面这些评论
作者: NTUCL ((>(′︶ ‵*)<))   2016-02-06 03:39:00
废除板规1-a,大鸣大放 ( ̄▽ ̄)/~~~
作者: gospursgo21 (spursfan)   2016-02-06 13:58:00
看了又怎样?乖乖桶好桶满吧
作者: ataraka (阿塔拉卡)   2016-02-06 15:09:00
不知为何感到有点开心,总算可以好好看神魔板了
作者: iamsocool (焚琴煮鹤杀风景)   2016-02-06 15:30:00
版规有修订之必要.. 过往版规一部分拿到现在也不适用了
作者: iamlazy (我是懶人)   2016-02-06 15:38:00
acer5738G说的平舖直述啊 可惜自带累犯队长技能倍率太OP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06 18:38:00
同理 也有直接否定他的想法的 不也是一种不准他哀xd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苏)   2016-02-07 02:20:00
平铺直叙...?XD
作者: NTUCL ((>(′︶ ‵*)<))   2016-02-07 02:59:00
对某些人来说版规1-a就不适用,所以废除让大家一起平铺直叙。安捏丢呒丢~打嘎公厚呒厚
作者: denicehan (denicehan)   2016-02-07 17:24:00
捅得好,桶得妙,桶得呱呱叫!觉得舒服
作者: tommykid (滴哒滴哒)   2016-02-09 07:33:00
绿脓有没有挑衅的意味我倒觉得蛮明显的,其他不谈,讲到与原po对赌,但与他持相反意见的多数为底下推文,但却呛与原po对赌这挑衅意味就颇重,但又提到后来接受别人的意见,是不是因为风向改变然后松口妥协这无法得知,但其实无法忽略的是一开始挑衅意味真的蛮浓的,我非当事人看了都觉得了何况原po?所以整串看下来被判警告并不为过,但累犯的追究日也真的拉得有点久远,八个月耶!?这印记根本不会断,这当初到底谁订的版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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