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ad010 警告一次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5-04-30 04:16:54
违规内容:
#1LEGyl7R (ToS) [ptt.cc] [公告] watchr 水桶改判
嘘 sad010: 人家是知名id耶 04/24 12:24
#1JMg2XQP (ToS) [ptt.cc] [公告] ToS板规暨板规建议 + 文章推荐/检举区
→ sad010: 同Ste大 完全不觉得"知名id"不是故意为之 04/24 12:25
违规事项:
一. 违反以下板规,依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节重大者文章砍除并斟酌给予退文。精华区留底
a. 引战文
1. 挑衅、吵架、人身攻击、刻意引发笔战、闹板(刻意讨嘘等)
注: 此条板规除闹板外为仅接受当事人检举,群嘲部份,单篇文章为五人检举即受理
检举人请简述理由以便板工参酌,情节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处理。
五人检举期限为从文章发出后的48小时内累积满5人。
2. 各种针对特定族群攻击之文章、推嘘文、签名档、暱称,包含但不限于
宗教、学校、地域、种族、职业、性别、政治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异字,如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之对象或范围者亦同。
┌─────────────────────────────────────┐
│ 文章代码(AID): #1L8uztFF (ToS) [ptt.cc] [公告] 多人水桶改判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28393847.A.3CF.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577 Ptt币 │
└─────────────────────────────────────┘
已宣导避免有此 "以偏概全" "以少数人之行为去攻击、评断某群体" 之行为引战
判决:
若认为判决有所不妥当之处,欢迎指教、讨论。
讨论案件应 "就事论事" 避免因人设事
就事情讨论,可以大大方方的写出watchr的ID,
此处使用"知名ID"来以偏概全,可能致使争吵
虽本次未引起争吵
板主认为 应属用词不当 认为案件有所不妥想表达不满
但这表达方式有越线引战的问题

酌情轻判警告一次
望您以后稍微注意一下,避免没有表达到自己想提的问题点
之后发生无心引战却野火烧不尽的情况
注:本案于4/27受理检举,至今才处理 动作稍慢..
另,还有疑问欢迎此篇底下提问,趁我这两天有点空档 Orz
作者: bc007004 (GIF)   2015-04-30 04:42:00
文字狱......我嗅到文字狱的味道......
作者: MoWilliams (骑士总冠军)   2015-04-30 04:49:00
前一个推这四个字的被桶 ,这个被警告而已 准则不知怎么定的
作者: bc007004 (GIF)   2015-04-30 04:59:00
不,我根本认为“知名ID”这字眼不构成警告/水桶理由说难听点,椅子摆在那又没说是给你坐的检举区是否可以考虑追加“逆检举”制度?除被检举人以外,可以对特定检举进行“逆检举”打消一个检举数
作者: ijk12345 (宇)   2015-04-30 05:48:00
逆检举感觉不太可行
作者: bc007004 (GIF)   2015-04-30 05:50:00
嗯...言论有人反对也会有人支持嘛...但我承认逆检举可能会变成派系斗争所以板主担忧的检举区混战确有可能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5-04-30 05:54:00
也会先讨论看看,若有类似 或 相关可行想法看法也可以推文提供另外,上面一些说明,若认为有不妥、不当 也欢迎继续提出
作者: kenshin11   2015-04-30 07:33:00
.......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5-04-30 07:57:00
基本上会引火的革命军都被桶了吧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气哈哈哈)   2015-04-30 08:39:00
知名ID XDDDDDDD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尘)   2015-04-30 08:55:00
我知名ID 小oo 快逗我
作者: ashon (敲敲门)   2015-04-30 09:01:00
就是个刷存在值的啊,直接提高发/推文限制应该能挡下不少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04-30 09:39:00
他都在检举区做这种事情惹还纵容逆
作者: bleachman (飞天雪狐)   2015-04-30 10:02:00
呵呵 改判内容真的挺好笑 用平民吸引讨论就不算引战了
作者: some61321 (Dai5y Forever)   2015-04-30 10:16:00
刷存在感刷到进桶的人真多XDD
作者: devsai01 (狱兔)   2015-04-30 10:25:00
白金率这么高了还在那边平不平民就是引战,抽不到就是不平民好棒喔~
作者: abc811009 (Bosseye)   2015-04-30 10:27:00
汁冥唉低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0:59:00
"知名ID"这种以偏概全的说法造成了多少次争吵,且多次都以多人水桶收场,相较于"平民"这种词语我想是差别蛮多的。
作者: sunny15 (ちちんぷいぷい)   2015-04-30 11:46:00
#知名ID #引战 #取暖 #小团体
作者: oursblanc (白熊)   2015-04-30 12:37:00
兹民碍低
作者: f127stellvia (欣叶紫)   2015-04-30 13:18:00
5566算吗?
作者: jpgjpg2005 (未看先猜小喵)   2015-04-30 13:20:00
请问板主,故意说自己知名id就不算刻意引起话题跟纷争吗?类似这样挑衅行为是ok的?一个巴掌拍不响,不准别人说,自己却一直说,该怎判?
作者: sam87070 (本宫)   2015-04-30 13:28:00
知名与否是主观认定的吧!重点不在于称自己或他人为知名ID,而是在于如何叙述或批评口中所谓的知名ID。
作者: jpgjpg2005 (未看先猜小喵)   2015-04-30 13:30:00
在此检举online135,并非讨论公告内容,而是刻意以敏感名词引起纷争
作者: cwubai (silver linings)   2015-04-30 13:31:00
事情的对错不是看ID,就事论事嘛 奇怪耶~
作者: penny2k1 (胸伴逮户)   2015-04-30 13:32:00
会刻意讲出这字眼的本身就有点故意阿
作者: jpgjpg2005 (未看先猜小喵)   2015-04-30 13:32:00
其发言就在本篇公告之推文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3:36:00
这边检举没效力,建议去至底或站内信,另外记得这篇还有不少推文也是没头没尾的丢一个这样的词出来..╮(﹋﹏﹌)
作者: some61321 (Dai5y Forever)   2015-04-30 13:39:00
那样一句话也可以检举 闲人真多
作者: weigod (威嘎)   2015-04-30 13:39:00
讲自己也引战? 有人说自己是低能儿要不要也桶? 不要无限上纲好吗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3:40:00
楼上低...
作者: jpgjpg2005 (未看先猜小喵)   2015-04-30 13:49:00
重点是这敏感词被拿来战很久了,现在禁止一方提,另一方却故意提,"我现在被板规保护,你们没辄如此称呼我",这是挑衅与否,请板主裁量并处置当初会立此条款,难道不就是要避免两方再有纷争吗?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3:54:00
避免"以偏概全""以少数人之行为去攻击、评断某群体"我觉得这句的意思应该不是说不能提而是你觉得某人有特权你可以直接质疑直接讨论而非用影射的方式然后拖一堆人下水
作者: weigod (威嘎)   2015-04-30 13:58:00
说自己知名id会造成挑衅? 挑衅谁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3:59:00
他大概是觉得挑衅被水桶者,或者版主吧@@可以检举然后给版主决议吧
作者: wai0806 (臣妾办不到啊)   2015-04-30 14:00:00
不是早就有版友整理出知名版友了? 说那4个字有什么问题我是不知道啦 还是这里是霍格华兹版 有人是佛地魔这样?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4:02:00
拿有人整理过出来救援就更好笑了,所以这些评论知名ID的话语,是针对那份名单上的所有人吗XD?
作者: devsai01 (狱兔)   2015-04-30 14:03:00
别人说自己是低能儿你也会觉得被挑衅?楼上低……啊不是
作者: garfunkel (联盟德鲁伊寻25人团公会)   2015-04-30 14:03:00
自我调侃/引战光看文应该不难分辨吧 还是真要搞文字狱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4:03:00
我低着头吃便当而已QQ
作者: devsai01 (狱兔)   2015-04-30 14:06:00
会有知名ID这个用词根本就有人不敢明指批评谁才在那边以偏概全。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5-04-30 14:15:00
发文就被酸洗文洗p这样谁想发呢呵呵躲在推文射后不理人人会这样只会让人更不想发文有意见就回文或是检举裁决这里本就是讨论版 又不是公司专制呵呵以偏概全的模糊语句就省省吧爱用就不要被处理就哭哭什么知名/小圈圈还不是模糊不清的帽子乱扣
作者: jpgjpg2005 (未看先猜小喵)   2015-04-30 14:29:00
感谢板主释疑!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5-04-30 14:32:00
我要去睡觉囉 有其他疑问,等晚上上班再回应~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尘)   2015-04-30 15:45:00
开个玩笑也要战我= =别闹了 大哥好好好 我低能儿 停了停了
作者: fin806 (b( ̄︿ ̄)d)   2015-04-30 16:43:00
我知名id耶 看我前面3个英文就知道 呵呵要不要列个知名id表 不然怎么知道不是滥用板归 是有人检举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6:50:00
列 都列 都可以列,列出来然后呢?
作者: fin806 (b( ̄︿ ̄)d)   2015-04-30 16:53:00
不然谁知道你知名id 不能说另外知名id是否视为公众人物等等有人无脑乱推 知名id 就被捅了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6:56:00
你要不要先看清楚判决,还有版主的补充。
作者: fin806 (b( ̄︿ ̄)d)   2015-04-30 16:56:00
有人像我一样字以为知名id就跳进去了
作者: tsining (ts念作踢欸死)   2015-04-30 16:59:00
谁能比我低能 都B嘴!!
作者: oa19870514 (永兰叫贡九逃)   2015-04-30 17:09:00
文字狱哦?汁鸣哀滴臭了吗?
作者: cwubai (silver linings)   2015-04-30 17:10:00
在版上常发文锋头较健就叫知名ID? 发的文有料没料才是重点,至于有些引战或推嘘文语气较激烈的,犯了版规不也都被桶了,我还真看不出在版上成为某些人所谓的知名ID有什么优势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2015-04-30 17:25:00
有些例外的案子 没料又一直呛人也是可以成为知名ID的
作者: weigod (威嘎)   2015-04-30 17:36:00
你自我感觉知名就自己嗨阿干我P4要战人就不要在那边知不知圈不圈 还要人先对号入座才能开战很累耶
作者: wai0806 (臣妾办不到啊)   2015-04-30 17:55:00
如果单推知名id没问题啊 如果是说知名id有特权blah blah那的确该桶 可是这篇我觉得没问题 也就嘘一个知名id跟推一行人家知名id 看不出来引了什么战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5-04-30 18:05:00
只许州官点灯 喊也是你们喊标准也是呢帽子你们扣上就不许别人拿下 双重标准一个人喊大家跟着喊 有问题就送审本来就是该找规矩进行看过版规再来说有无特权 一样平等让版主裁决现在就是对这以偏概全的词做个讨论没错啊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04-30 19:04:00
上文Cream指称"你们"是谁无人得知 我只知道改成"知名ID"大概就吃板规"以偏概全" "以少数人之行为去攻击、评断了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5-04-30 19:07:00
被这样判我没意见阿 若有违规的话本就该受处罚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04-30 19:08:00
ID还是保护什么的 就值得深思了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5-04-30 19:09:00
各人认为安了这名在他人上又不许人家不要才有点奇异然后又追着这个东西在那边瞎起哄还颇奇特的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9:15:00
换个名词结果同不同,你可能要先检举了才知道判决标准是"以偏概全"的描述,至使其他不相关人受到波及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5-04-30 19:17:00
对比本篇公告 明眼人都知道差别就在那四个字 真要说内容cream所指涉的范围更广 词语更尖锐 那该怎判呢我要收回保护什么那句话 向板主致歉 我相信板主是为了避免吵架而设此条款 但后面衍生的相关问题只会层出不穷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冲)   2015-04-30 19:22:00
别吵啦Q口Q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9:26:00
不要想借此酸人,问题就不会层出不穷。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5-04-30 19:26:00
就事论事啦 单纯就以这四字引申出来的问题就够多了该规范的总要规范 不然问题只会再未规范下继续烧未规范的话 衍伸出的战文只会越来越多罢了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9:27:00
以此篇判罚的推文为例,sad010可以明确指出他觉得watchr
作者: creamdancer (奏鸣曲)   2015-04-30 19:27:00
当人就会有钓鱼者、上钩者,这不也是另一种问题
作者: StevenZ (Arc)   2015-04-30 19:31:00
有点好奇大家是怎么看待阿肥哥整理出来的知名板友那篇@@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冲)   2015-04-30 19:32:00
怎扯到我惹..= =" 那篇我没有任何意思 XD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19:32:00
就他个人认为的知名版友,我也不认为每个人认为的名单相同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冲)   2015-04-30 19:33:00
而且说真的那篇提到的有一半以上在发的时候就没玩了
作者: StevenZ (Arc)   2015-04-30 19:33:00
阿肥哥抱歉啊RRR,没有要针对你的意思 XD,别误会了 ><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冲)   2015-04-30 19:34:00
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记开板初期贡献良多的板友XDOK DER stevenz君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5-04-30 20:18:00
欸都...如果有人还有没找到答案的部分 可以继续问我..上面这边看起来 我不确定谁还有疑问没有解答到o.o
作者: dearno11 (Y.F.)   2015-04-30 21:04:00
网络发言不就是因为有许多嘲讽、影射等等的方式,借此规避责任或是不用负起责任才引起许多纷争。单就“知名ID”来说,终究不就只是个名词?名词也不过就是一个“点”,经过有心人士的操弄带成“线”,反正话不说死,解读方式不止一种也拿他没辄。比较建议规范制度不要只放在“点”上面,这样真的会像文字狱,制度的建立应该由“人性本恶”的角度下去参考,要是人性本善,哪还需要订什制度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5-04-30 21:37:00
楼上有看 第九页那边的说明吗o.o?
作者: dearno11 (Y.F.)   2015-04-30 21:53:00
嗯,有啊。不过要是本案的主角说的话改成:watchr大可是知名ID呢~ 那情况会变成怎么样呀?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22:08:00
我认为楼上讲的情况一样踩线,针对事情讨论很难吗XD如果认为watchr有特权就针对问题做质疑,而不是给他一顶帽子、或者一个座位,然后来评论这帽子/做位如何如何引起争端之后再来说你干嘛对号入座..╮(﹋﹏﹌)╭..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5-04-30 22:25:00
一串讨论下来我感觉我什么都没做却频频中枪...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22:30:00
抱歉,我们要养成指名道姓、就事论事的风气 XD
作者: dearno11 (Y.F.)   2015-04-30 22:30:00
懂了!所以“知名ID”是版规认定的“特定族群”不是版友主观认定的。那这样的确是叩帽子或以偏概全手表大真不好意思XD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22:32:00
好像也不是说版规认定或版友主观吧就你可以觉得watchr有特权,也可以觉得watchr是知名ID,但想评论watchr,却说知名ID如何如何,容易引起纷争这中间的逻辑问题应该是入门考题XD所以版规规范的大概是此类的以偏盖全,而非单就一个词汇,只是这个词汇特别容易让人以偏概全 吧?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4-30 22:40:00
别再说人家w大有特权了 信里都写的很明白了 改判很正常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22:42:00
我只是举例,当下是这样被质疑的不是吗^.<
作者: dearno11 (Y.F.)   2015-04-30 22:47:00
那…如果有某人用“推”文说:耶!watchr大水桶改判!还他公道了,不愧是知名的watchr大! 这样呢XD
作者: watchr (30怒狮)   2015-04-30 22:49:00
我只是开玩笑的啦,要拿来讨论我这边并没有不妥,只要不要有人偷偷跑到巴哈黑我还自以为不会让我知道就好囉
作者: dearno11 (Y.F.)   2015-04-30 22:52:00
手表大 不好意思 一直拿你来发问 不过我真的是满好奇 判决内容的以偏概全 可能致使争吵 到底标准在哪XD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22:53:00
我猜,只是猜测,这样不会有事,但底下会有人开始酸实际看法等版主回答好了=ˇ=
作者: dearno11 (Y.F.)   2015-04-30 22:56:00
其实问的那两个问题也是我想表达的 如果有心人士要操弄的话 真的空间是很多的
作者: wlkb0000 (培)   2015-04-30 23:01:00
不管是版规或是现实的法律,都有很多要操弄的空间阿例如我刚刚FB看到一个朋友称赞别人文笔好,其实明褒暗贬现在比较像是版主在致力于避免指桑骂槐,但有心人士还是有漏洞可以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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