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c0lincw临时水桶处分

楼主: rehtie (万笼蒸煮)   2014-09-25 20:15:00
●50165 m36 9/25 jerry11006 □ [公告] chenhan 水桶+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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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K8vZ0ES (ToS) [ptt.cc] [公告] chenhan 水桶+退文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ToS/M.1411619008.A.39C.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61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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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该篇公告底下
推 c0lincw: 大快人心 09/25 12:42
→ c0lincw: 斟酌情形及严重性处以与主帐号同样期限之水桶。 09/25 13:45
推 c0lincw: 我就说了 , 他们板务捅人是看你是哪边的人 09/25 16:43
→ c0lincw: 而且也有其他板友这样说啊 09/25 16:44
推 c0lincw: 噢对了,版规有说群嘲部分需要有五人或以上的人检举才算 09/25 16:47
→ c0lincw: 成立,我去检举区看了一下只有二位,检举我群嘲啊!请问 09/25 16:47
→ c0lincw: 这部分该如何去算呢? 09/25 16:47
该使用者和已水桶使用者chenhan使用同一IP上站 且言语中表示自己就是chenhan
j板主已向小组长提出多重帐号查询申请
#1K8w28iI (Sub_GMobile)
【 查询网友 】
《ID暱称》c0lincw (HanZai) 《经济状况》清寒
《登入次数》474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131 篇 (退: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9/25/2014 12:42:09 Thu 《上次故乡》115.82.136.252
《 五子棋 》 0 胜 1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个人名片》c0lincw 目前没有名片
【 查询网友 】
《ID暱称》chenhan (雪人怕冷) 《经济状况》清寒
《登入次数》211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30 篇 (退:1)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进信件还没看
《上次上站》09/25/2014 12:37:23 Thu 《上次故乡》115.82.136.252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个人名片》chenhan 目前没有名片
而敝人也在底下二度推文警示此行为有疑似违规
→ rehtie: 另外 Sub_RolePlay置底要求板主不可自行判定分身的规范 09/25 16:55
→ rehtie: 对本板已无约束效力 本板板主在有证据之下可以临时依分身 09/25 16:56
→ rehtie: 条款处分 谢谢 09/25 16:56
→ rehtie: 我再说一次 你的行为不符合本站及本群组有关申诉之相关规 09/25 17:43
→ rehtie: 定 请依相关规定申诉 且也有违反板规六之虞 09/25 17:45
之后仍继续推文
嘘 c0lincw: 球员兼裁判阿 ZZZ 09/25 19:29
六. 分身帐号处理方法。
斟酌情形及严重性处以与主帐号同样期限之水桶。
若于主帐号水桶期间确定使用分身帐号再次触犯板规者,主帐号得以延长分身所
应处分之水桶期限,并将综合之水桶时间加长一倍,其分身帐号并处以与主帐号
同样期限水桶。
已水桶之使用者请他人代为发文、推嘘文者,比照办理。
依此条板规 暂时处以相同期限(224天)之水桶
待到帐号部查询后 应依结果撤销或重新计算处分期限
注:依据群组规#1HHiZSLg (ComGame-Plan)
当发生多重ID惩处时,若惩处名单中有人提出"并非多重ID的抗议"(不是分身)
对于user之抗辩,由于板主不具站长权限,能查询资料有限,当有争议时,
需将"多重ID判定",回归给专业的帐号部查察,以权责区分。
请将该群疑似多重ID者,一并提交组务,由组务代转帐号部去认定。
对于提出抗议的ID,除了疑似多重ID外若无其它违规,先行解桶(没提出抗议的不用解)
若尔后经帐号部查出结果,提出抗议者确实为多重ID则水桶加倍且至少六个月。
若帐号部认定结果,并非多重ID或是无法判定,则需视为不同ID办理。
你可以向小组长提出抗辩 板主会依规定解桶
但这边也写明了蓄意闹上帐号部的处分 请勿存侥幸心态
作者: qwe20 (晴晴我爱你)   2014-09-25 20:16:00
辛苦了
作者: morphine1121 (高速バキューム)   2014-09-25 20:18:00
你谁阿乱么吉
作者: c871111116 (废文死北七)   2014-09-25 20:26:00
你谁啊 不要帮组务版增加人气好吗(?
作者: strayfeather (phoenix)   2014-09-25 20:28:00
-1
作者: acopika (acoaco)   2014-09-25 20:29:00
不愧是龙王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摄影师)   2014-09-25 20:31:00
0~0
作者: dannyace (南瓜)   2014-09-25 20:32:00
龙王ㄝㄝ
作者: jerry11006 (_"_)   2014-09-25 20:33:00
本来不想出这条加重的QQ 看来龙王很火大0.0
作者: strayfeather (phoenix)   2014-09-25 20:34:00
它原本推文好像还好
作者: a90648 (小正)   2014-09-25 20:43:00
他原本推文就在那边群朝和三不五时引战阿原文被砍版主只留他的推文所以引战部分不明显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4-09-25 20:47:00
如果你说明一下在等帐号部判决就好了,戳你同事是怎样?什么叫不想出加重,帐号部如果判定为True你不打算走板规?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4-09-25 20:49:00
Fb也可以戳一下啊
作者: xbagayalox (升)   2014-09-25 20:50:00
还满好笑的
作者: caca5566 (咖咖56)   2014-09-25 20:58:00
熄火熄火 现在可别战啊~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4-09-25 21:14:00
红明显,板务处理实务上,板主是可以根据IP或其它方法认定分身(多重帐号)以板规处理的,毕竟帐号部查询不是两三天的事,有认定争议再呈帐号部也可以
作者: Aw (sankiwailo疝气外漏)   2014-09-25 23:02:00
基本上不露出马脚就没事 爱招摇就看板主要不要往上掀
作者: az61007 (塵世裡迷途的小書僮)   2014-09-25 23:50:00
借问一下 2F在说什么 我完全看不懂 什么乱么吉???
作者: selfet (无駄无駄无駄无駄无駄)   2014-09-25 23:55:00
楼上请google你谁啊 乱么吉
作者: Lizardon (我难过)   2014-09-26 02:05:00
一定新警察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4-09-26 02:44:00
所以 是桶几天啊@@ 找不到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摄影师)   2014-09-26 0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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