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建议MH将"会长"两字正名为"会奴"

楼主: Aradin (阿拉丁)   2014-01-17 00:26:32
打给吼~
我本身就是会长 我想来分享一下我的心路历程
先分享一下我公会的战绩
圣诞老人任务: 总绩分 20020 破台 http://ppt.cc/CoIu [2等公会]
萨鲁曼地狱级: 总绩分 1300 破台 http://ppt.cc/omoB [3等公会]
公会成员分布:
我的公会成员主要都是学生 国中生为主的一个公会
等级分布90%都是100等以下
我在第一次任务的时候 只不过是二等公会
但我们上下齐心 等级高的(90级UP)刷中级 其他人就专心刷初级
最后 满技圣诞老人入手
对大公会来说 呿 不过20020 勉强破台算什么
对我来说 我公会虽然也有很多米虫 但至少大家上下一心
基本上 我不踢人 大概只有那种主动叫我踢他的人才会解放他
再来 公会的成员是会长可以决定的
我很不懂 为什么一堆会长开放让一堆不认识的人进来
利用这些人捐了钱 打了经验 累积了积分 结果在领礼物前
来个大屠杀 通通把人踢光 这种恶意公会时有所闻
官方不就是为了这些黑心公会会长 才设下罚则的吗?
现在反而是引来笔战
觉得官方在苛责会长 我问你个简单问题
当初是谁把这些不捐钱又不认识 又不帮忙打的人加入公会的?
不就是‘会长’自己造业自己担
结果你现在在计较谁捐的钱多 谁打的经验多 谁又不上线
到底你成立公会的目的是什么?
重点是什么?
贡献的多寡根本不是公会的重点 而是那种当你发现大家的努力
表现在分数上 突然间发现分数愈来愈接近成功的目标的时候
那种合作奋战的喜悦感 才是我觉得成立公会最有趣的地方
我想问的是
到底你是为了冲高公会等级而成立公会
还是为了大家一起奋战夺下最大礼物的"过程"而努力呢?!
※ 引述《sungtau (松涛)》之铭言:
: 主题:希望疯头可以把"会长"两字正名为"会奴"
: 原因:
: 1.开公会会长要先付20颗石头,及100-500W不等的金币
: 2.我觉得有七成左右的会长是会中捐献最多的人
: 3.为为持公会稳定发展,会长可能需多经营一个FB或LINE群
: 4.怕大家不捐献会长要统计大家捐献情形,来保持公会的稳定收入
: 5.目前收人只看的到两个讯息 a.暱称, b.等级 就连UID都看不到,连要加好友
: 面谈一下都不能.
: 6.又多了个新规则踢人会长要付30W,在这种薄弱的资讯下,遇到不合的人连实行
: 该有的权限也要付钱.
: 基于以上六点,我建议疯头可将会长两个字改成会奴
: 因为他们活该自愿劳心劳力为公会付出,当公会的奴隶
: 建议:
: 1.踢人须付30W可朝两个方向进行
: a.于公会任务其间踢人才罚,并可提高罚责像50W或100W,可有效减少恐龙会长的恶意踢人
: b.设定收人的缓冲期,前1~3天踢人不用缴交额外罚金,给1-3天让会长了解一个人合不合适
: 不过分吧.
作者: tn00371115 (二代目月光仙子)   2014-01-17 00:31:00
不是每个都像你这么好心
作者: stillsustin (我是瑞 不是桂)   2014-01-17 00:32:00
我觉得你也是高中生 视野太窄了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4-01-17 00:35:00
我觉得说的不错呀 组工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4-01-17 00:38:00
二楼人身攻击 想进水桶休息吗?
作者: ppnalan (PPN)   2014-01-17 00:39:00
说得很好 可是台湾生态玩任何游戏就是喜欢 冲+效率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1-17 00:43:00
会长可以踢人 会员能吗??
作者: stillsustin (我是瑞 不是桂)   2014-01-17 00:49:00
疴 我没恶意啦 最近好像常被误解 原PO 如果有冒犯
作者: JamieWOW (萝卜丝)   2014-01-17 00:49:00
说高中生也算是人生攻击..
作者: stillsustin (我是瑞 不是桂)   2014-01-17 00:50:00
抱歉喔
作者: stillsustin (我是瑞 不是桂)   2014-01-17 00:51:00
我也觉得不算啦 不过有人提的话代表原PO可能会不开心
作者: s511320 (Tommy™)   2014-01-17 00:56:00
人生攻击?颇ㄏ 看都看不出来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4-01-17 00:56:00
因为二楼 补了一句 "视野太窄了"...
楼主: Aradin (阿拉丁)   2014-01-17 00:57:00
其实我也不是高中生啦XD 我只是等级比较高一点而已XDDD
作者: foreverk (文艺青年)   2014-01-17 01:02:00
这年头连视野窄都是人身攻击了lol
作者: petercjt (武告跩)   2014-01-17 01:05:00
说的很对啊 谁放不认识的人进来谁就该负责 天经地义
作者: s511320 (Tommy™)   2014-01-17 01:05:00
小心网络讼棍 颗颗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4-01-17 01:09:00
法律实务都有类似案例了 还不算 真是颗颗lol
作者: omyg0d2007 (欧买尬)   2014-01-17 01:44:00
推!
作者: s90523 (小枫)   2014-01-17 02:06:00
推最后一段~~~~~同感!!!!!!!!!
作者: egg0808 (腿腿)   2014-01-17 02:09:00
原来是法律实务的案例阿。长知识了呢 推一下
作者: wadjames (韦德战士)   2014-01-17 02:46:00
未免也太敏感了吧...= =
作者: beastlcc12 (兽皇)   2014-01-17 03:55:00
高中生错了吗?? 人身攻击?? 休息一下好吗??
作者: mmes (卷毛男)   2014-01-17 04:06:00
ㄏㄏ
作者: sexydada (想吃什么问香蕉)   2014-01-17 08:52:00
但这版很多就是爱乱开砲看了很无言借嘘
作者: sungtau (松涛)   2014-01-17 09:22:00
感谢您的用心回文,我的公会并没有不捐钱又不贡献的人
作者: sungtau (松涛)   2014-01-17 09:23:00
大家都很帮忙也都很配合,随着公会的成长,公会中有许多高等
作者: sungtau (松涛)   2014-01-17 09:24:00
玩家,我觉得我势必要对会员们做出负责,尽量选择肯一起努力
作者: sungtau (松涛)   2014-01-17 09:25:00
的人加入公会,无奈MH的公会系统尚未完全优化,我收人前只看
作者: sungtau (松涛)   2014-01-17 09:26:00
的到对方的等级,所以我只能先收了再问问对方是否能一同努力,虽大部分的人都很配合,但仍有些例外
作者: sungtau (松涛)   2014-01-17 09:27:00
在公会名人资讯不透明化的情形下,我觉得踢人要罚30W实在不合理,才想说提出一些建议,望MH可以参考一下
作者: sexydada (想吃什么问香蕉)   2014-01-17 10:41:00
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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