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知足常乐

楼主: sn917 (帅气外漏)   2013-12-31 05:45:10
恕删
企业规定归企业规定,侵占罪归侵占罪
之前有店员被告侵占罪成立,好像是点数,那个情况是因为是客人不要点数,于是
店员就主动把点数据为己有
这个案例会成立侵占罪是因为点数是客人“没有拿”,这个“拿”很重要,因为有拿
就代表有交付移转所有权,客人有取得所有权
如果客人直接没有拿点数,一句“我不要”就走了,由于没有交付,也就没有移转所有权
,那么点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统一企业,店员把点数据为己有就会变成易持有为所有的
侵占罪
但如果是客人拿了点数卡,这就有交付,客人有取得所有权,这时候他把点数送给店员
,店员顶多违反工作契约,但不会成立侵占罪,因为所有权的移转是从客人到店员,
由于客人有赠与的意思,所以店员收受才不会成立侵占罪;如果少了这个交付的程序,
那就会变成店员将统一企业所有的点数据为己有,这样才会变成易持有为所有的侵占罪
作者: ianencored (江帥)   0000-00-00 00:00:00
推专业 但是也没有必要再回一篇啦...我只是想提醒版友一些小细节
作者: ianencored (江帥)   0000-00-00 00:00:00
毕竟这扯下去就跟神魔离题了那个员工的下文我会再在置底推文说明
作者: ianencored (江帥)   0000-00-00 00:00:00
然后依你的论述这个店员恐怕是侵占、赔偿都会成立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0000-00-00 00:00:00
专业
作者: rehtie (万笼蒸煮)   0000-00-00 00:00:00
推专业
作者: lu3yao (放空之神)   0000-00-00 00:00:00
专业文
作者: kevinjkckung (kevinjkckung)   0000-00-00 00:00:00
所以可以抢塞给客人 他拿了 又丢了 店员捡起来(捡垃圾的意思) 这样可以?
作者: catbuji (咕噜咕噜)   0000-00-00 00:00:00
要有赠与的意思才行
作者: catbuji (咕噜咕噜)   0000-00-00 00:00:00
等等,客人抛弃所有权所以应该无主物先占吧
作者: kevinjkckung (kevinjkckung)   0000-00-00 00:00:00
那 客人把券当垃圾丢掉 店员捡起来 后续的行为只能丢掉 不能自己用@@?
作者: kevinjkckung (kevinjkckung)   0000-00-00 00:00:00
对阿 我就是那个意思 会不会之后店员强塞==然后说不要就丢地上 等等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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