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翻了小书也寄信给高教司
这事情有点麻烦,因为破坏电磁纪录罪属于告诉乃论,
白话来说就是会吃河蟹的
另外,高教司的信箱说的很明确,没有详细的资讯他们可以视为网络造谣不受理,
我在信件中也只能说岭东高中。总之让公务体系跑流程就对了
不过这件事情已经在PTT FB 哈哈姆特TOS板烧起来,可靠消息也说知名日报已受理爆料,
后续可能要多靠乡民努力了,一人一信,或是有认识当事人者务必请当事人找年轻律师
*以一个曾经身在教育体系的乡民我来说,可能这个事情对很多没有玩TOS的人,
会觉得大惊小怪,然而这真的就是霸凌。即使最后受害者争取到something,
也无法继续待在原环境,况且老师都是帮凶...真的是该地不宜久留
※ 引述《magic404011 (我不会用PTT)》之铭言:
: 刚刚在中文交友区看到的
: http://ppt.cc/ywaF
: 似乎是老师上课没收手机
: 结果被学长拿来全删光光
: 虽然跟自己没有关系,可是这样看着心中也不自觉地冒出一把火
: 只能说屁孩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