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板上的呼吸治疗师前辈/同行们
有哪个法规有明确指出RT sheet仅能由RT记录,其他人员不能书写?
目前查了一些都没明确写出
政府行文内容也很笼统
总是一句仍须依个案情况评估...有讲跟没讲一样!(怒
之前待过的区域医院的经验是
有时候医生很早出现查房说要干嘛干嘛,白班RT还没上班,大夜全院又只有一个
所以常常nurse会先执行并且在RT sheet上盖章
之后等我们去病房后再跟我们说刚刚医生有order说要try这样,让我们去评估一下try的
情形
本来觉得一切都很合理正常
但到了RCW却觉得好像每件事都要分清楚
RCW是纯白班,周日+小夜大夜是值班on call
现在就在吵RT sheet仅能由RT记录,护理人员写是违法的(违什么法又说不出来,只说怕
会被告)
又不是叫他们写假的,书写真实的记录是在怕什么??
有没有前辈们遇到相同的问题?
可以帮忙提点一下有哪个法规说到RT记录的相关规定
在这边先说声谢谢!
目前也有询问公会了,还在等回复中
总觉得RCW真的是..........
唉...
马的贼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