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台北荣民总医院征求就业适应方案 就业服务员
台北荣民总医院精神医学部社区复健精神科
招收就业服务员公告
一、主旨:本科承办台北市劳动力重建运用处就业服务计画,需招收就业适应方案就业服
务员1名。
本次招聘必要条件如下说明:
已取得就服员资格认证 或 继续教育已完成认证者
才符合招聘资格
已取得就服员资格认证 或 继续教育已完成认证者
才符合招聘资格
已取得就服员资格认证 或 继续教育已完成认证者
才符合招聘资格
(很重要所以说三次!!!)
经担任过就业服务员,需取得劳动部就业服务员资格认证更新公文(继续教育)方能进用,
最快自5月中起聘;
若为新任就业服务员,须于5月进行资格认证审核,最快自6月初或收到认证公文后起聘。
二、就业服务员需具备条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1.至4.点中"任一"条件者:
1.大专校院复健咨商、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人力资源
、心理或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毕业者。
2. 非属前款相关科系所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者。
3. 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者。
4. 取得就业服务员乙级技术士证者
(二)熟悉并会使用电脑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软件,个性成熟具弹性、配合度佳、
机动性强、反应机灵,具工作热忱者。
三、就业服务员工作契约期间最快自109年5月中至109年12月31 日,视工作状况及劳动部
核定补助而定是否续聘。
上班时间:周一~周五
9:00~17:30。
四、就业服务员工作内容:
(一)在本科医疗团队成员带领下,就业服务员需于现场辅导精神障碍或其他身心障碍患者
之就业工作,一年约服务30案左右。依据劳动部规定,所有个案一个月最少须现场访视一
次。
(二)负责就业促进方案、职业复健相关医疗业务之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工作,接受医疗团
队与督导人员之督导,参与相关之科内医疗团队会议、进修课程以及相关会议。
(三)需撰写简易公文、核销、协助办理团体、方案报告与申请相关事宜。
五、薪水待遇:
依劳动部规定辨理,就业服务员:月薪37911~39906元
六、 有意者请于109年4月30日前以email将履历(包含个人资料、学经历、大学毕业证书
影本、成绩单、条件中各式证书或时数证明影本、工作史及自传)寄至[email protected]
il.com收
※ 收到资料后将通知资格符合者前来参加面试,资格不符者将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面试时间将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