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job 看板 #1IZS3ooz ]
作者: a0nxu (阿兹海默政) 看板: job
标题: [台北] 台北荣总征就业服务员
时间: Thu Nov 21 16:14:40 2013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台北荣民总医院附设庇护工场
(精神部社区复健精神科)
【工作职缺】
就业服务员2名(其中1名为育婴之职代)
【工作内容】
(一)在本科医疗团队成员带领下,就业服务员需于现场辅导精神障碍或
其他身心障碍患者之就业工作。
(二)负责就业促进方案、职业复健相关医疗业务之文书处理、档案管理
工作,及接受医疗团队与劳工局督导人员之督导,参与相关之科内医疗
团队会议、进修课程以及相关劳工局会议。
(三)体耐力佳、机动性强。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一)符合下列1.至4.点中任一条件者:
1.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者。
2.大专校院复健咨商、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心理或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毕业者。
3.大学毕业且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一年以上,并完成
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者。
4.取得就业服务员乙级技术士证者。
(二)熟悉并会使用电脑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软件,个性成熟具弹性,配合度佳
,具工作热忱者尤佳。
【工作地点】
台北荣民总医院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8:00-17:30
两周工时超过84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将会被删文。
8天
假日轮班可排休
【公司福利】
院内职员门诊优待
与身障员工一起的员工旅游(1年4次)
院内美食9折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2年4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19,047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依北市劳动处规定补助计画辨理
35,846-37,783元。
月薪未达19047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2人(其中一人为婴假职代)
工作契约期间为103年1月-103年12月,视工作状况及核定补助而定是否续聘;
育婴假职代就服员工作期间为103年1月-103年6月,详细日期视原职位人员复职日期而定。
【联络人/连络方式】
02-28757027转303:林小姐
【其他备注】
一、有意者请于103年12月4日前(以邮戳为凭)将履历(包含个人资料、
学经历、大学毕业证书影本、成绩单、条件中各式证书或时数证明影本、
工作史及自传)以限时挂号邮寄或亲送至
台北市北投区石牌路二段201号台北荣民总医院附设庇护工场
(务必留联络电话及e-mail信箱),证书影本恕不退还,封面加注联络方式。
二、书面审核后将通知资格符合者前来参加面试。
三、甄选及面试时间暂定为102年12月6日(五),地点暂定为精神部四楼
会议室,报到及结束时间视当天应征人数状况而定,将再另行以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