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T ] 关于继续教育积分的问题

楼主: iamaphro (小王英)   2013-10-25 17:10:12
第八条
职能治疗师执业,应每六年接受下列继续教育之课程积分达一五○点以上

一、专业课程。
二、专业品质。
三、专业伦理。
四、专业相关法规。
前项第三款、第四款继续教育课程之积分数,合计至少应达十五点,超过
十五点以十五点计,且其中应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别议题之课程。
前二项继续教育课程积分,得由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可之职能治疗团体办理
审查认定。
关于伦理道德与法规的积分
在卫服部的继续教育积分系统内
关于第三第四点的积分 我记得在之前也是写超过15点,以15点计
专业课程的学分须达135学分
但最近登入之后发现
第三第四点伦理与法规 原本超过不列入积分的学分 都列入积分
"专业伦理、专业相关法规积分总合需达15分,目前为21.60分,超过仅可计30分:符合"
专业课程的积分达换照标准变成需要128.4分就可符合换照标准
关于继续教育的法规当中伦理与道德的学分上限....有修改吗?
我该继续奉行法规专业课程规定135学分 还是相信积分系统?
作者: FOOLFISHMAX (New life)   0000-00-00 00:00:00
有修改过 可以计算至30分
作者: chentc (走路像只鸭,今年一路发)   0000-00-00 00:00:00
可参考卫福部的网页 http://goo.gl/IAOxKt 第三章
楼主: iamaphro (小王英)   0000-00-00 00:00:00
所以现在伦理最高可以计算至30分,专业课程只需要120分?
作者: tedandet   0000-00-00 00:00:00
上去查看后~应该如你所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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