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模拟市民版规(二版)

楼主: tactical (无一而定)   2009-06-15 13:44:28
此为暂定版本版规,之后会再修改完善
希望这些规定永远不会需要用到="=
另外因应[模三]上市
新增临时版规一条
‘若文章标题有版主群推文询问种类,请在12hr内回应或修改,否则当篇文章先锁文处置
,36hr无回应,则当事人水桶三天;累犯者加重处分’
目前版上最有可能误触的是上面这条,请发文者注意!!
P.S 懒得上色,过几天比较空闲时再给它排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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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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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A部分者:水桶三天。 │
│ │
│违反B部分者:水桶七天。 │
│ │
│违反C部分者:水桶三十天。 │
│ │
│违反D部分者:永久水桶。 │
│ │
│水桶期满者,请来信至任一板主以解除水桶。(未来信则不予解除) │
│ │
│永久水桶者,可写悔过书寄给板主群表明悔改意愿,板主群将暂时解除水桶, │
│ │
│如再犯者将永不得解除水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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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口气恶劣&不雅用字的文章或推(嘘)文 │
│ 诸如:酸文,蓄意使用注音文,造成原作者困扰的推嘘文...等。 │
│ 可来信申诉、检举,或是由板主发现。 │
│ 板主的判定为最后准则,以决定是否以此项论处。 │
│ │
│A-2、转录文章未经原作者同意 │
│ 请记得保留原文连结,并事先征询原作者的同意。 │
│ 注:问卷发布前需事先寄信询问版主,否则以此论处。 │
│ │
│A-3、讨嘘文 │
│ 缺乏讨论内涵,且引起多数板友反感者。 │
│ 蓄意仿效他人以行讽刺之实者,只要引起多数板友反感,亦以此项论处。 │
│ │
│A-4、引战文 │
│ 不论是文章与推文,欲以模棱两可之议题,引起恶性舆论导致板面失和者 │
│ 将会先以此条款处置,待厘清细节后再考虑解除与否 │
│ │
│A-5、买卖、赠送文 │
│ 请勿张贴个人网拍网页,或相关买卖行为,亦不得赠送。 │
│ │
│A-6、注音文 │
│ 本版全面禁止注音文,以提高大家的国语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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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违规签名档 │
│ 严禁使用带有暴力、色情、血腥、恶心,及其他不法连结档 │
│ 附加说明:至于ANSI档暂列于观察阶段,但严重者可直接以E-2处置。 │
│ │
│B-2、乱嘘文 │
│ 嘘文请针对该文章内容说明反对理由,否则将以此项论处。 │
│ 公告不得嘘文,否则以此项论处。 │
│ │
│B-3、挑战版规或钻版规漏洞 │
│ 视情节轻重程度,由版主斟酌是否延伸至D-2。 │
│ │
│B-4、无关模拟市民文章 │
│ 诸如:广告文、私人恩怨文、政治文...等。 │
│ │
│B-5、三行文或字数少于20字的文章 │
│ 刻意赘字增加字数也归于此项论处。 │
│ │
│B-6、盗版相关讨论 │
│ 征求来源、免光盘、载点、内文提及非正版字眼等相关一律等同此项。 │
│ │
│B-7、违规事项A达两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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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人身攻击 │
│ 诸如:侮辱个人名誉,侮辱其血亲关系者,对人不对事者...等。 │
│ 经板主察觉,或被害者提出告诉,将进行论处。 │
│ 注:与A-1并存,两者违规将累加。 │
│ │
│C-2、违规事项A达三项者,或违规事项B达两项者 │
│ │
│D-1、冒用公告者 │
│ │
│D-2、闹板 │
│ 以任何形式的文章、推文、嘘文或免洗ID和分身等任何方式, │
│ 蓄意扰乱板友阅读文章者。 │
│ 诸如:推广游戏bug破坏游戏平衡、钻板规漏洞...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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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说明:
若使用者短时间内违规累犯,屡劝不听,依照情节轻重者,板主公告警告后可斟酌
加罚一周至数个月不等。(情节轻重交由板主群讨论后做判断统一公告,加罚水桶天数,
由审核板主裁定。
若累犯处罚后仍无改善情形,则依照D-2予以永久水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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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有本尊遭到水桶后(不论天数[不包含永久水桶]),凡期间内,其分身到本版
发生违规情形,则该使用者帐号的水桶天数均为90天整。
2. 若有本尊已遭到永久水桶,凡期间内,其分身到本版若发生违规情形,
则该使用者帐号均永久水桶,且其IP均视为不欢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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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free (小宅柠檬)   2009-06-16 03:01:00
大家要好好遵守新版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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