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
我于105年催促你,快办理(脱离)
俗称脱离,但【民法亲属编】里面叫做“收养、过继”
法律上的名词,不是说当事人嗷嗷待哺。
这个收养或“过继”,可以将你下体射出来的,元配的遗子,过到别人的名下
以后身分证,户口名簿,都可以更改,那么此人不再你的长男、长子。
连父亲栏都可以改人了。
你阿卿嫂可以好好跟我谈,我也乐意。你赶快出来办一办,我也乐意。
以达成脱离的目的。这是唯一的办法了。
但按照律法,你不出面办理,那JE本身自己无法办理。
你、阿卿,可以去问问曾律师。 107年你不是请了曾律师? 你花了钱,没有咨询一番吗?
白痴。 若没有,你不可以上网搜寻【民法亲属编】吗。 北七
JE在105年催促你十余次,短信、EMAIL都还在,没有删。你拖拖拉拉的不去办。
回到温州街,骗阿卿说,JE不想办,JE不想脱离,JE要温州街的财产。
我说,你一定会遭到报应的。你会有恶报。
你阿卿嫂也给我听好了,JE 在国中三年级那一年,萌生了“脱离ZC”的想法
但很无奈,真的脱离不掉
妳20多年来这样搞元配的遗孤,搞了这么多年,妳要给出一个交代
倘若妳交代不出来,那就好笑了。 对方用“相同规格”的搞法,搞妳家那三个。
也连搞二十余载。
这一个“相同规格的搞法”,107传短信给ZC,明确呛声了。
“相同规格的搞法”前后强调了十余次。
ZC骗了曾律师、做笔录也用骗的“JE想要杀害一家人” 笑死
现在已经111年,ZC要拖到几时? 再不出面办一办
这种相同规格的搞法,很可能控制不住了
107年初鸣小啼,妳和ZC一干人等,已经气成这样
请了一个曾律师,你干脆去请顾立雄比较快。
ZC,我问你,你老母生妳,你是不是老畜牲、同性恋? 变态?
人家摆明了“很愿意脱离,非常愿意、从小的时候萌生过这个想法”
你拖拖拉拉的,要拖到哪一年? 再者,人家没有要赖着你。
你牠妈是不是一条肮脏的老臭肉体老畜牲、老变态? 老GAY?
JE跟你说,JE快要开工了。按耐不住了。
好话都说尽了。 105年说到现在,够了。
接下来不说了。要直接动作了。
你牠妈同性恋、变态老畜牲、肮脏
不知羞耻
( 对,牠不是什么同性恋啦,只是一种表达。 牠拖拖拉拉的,会把一家子都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