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在这种节骨眼之下,议论孰是孰非都于是无补。
事情已经发生,伤害已经造成。
詹咏然小姐当时的作为不仅让球迷失望,更对A鹏及团队造成伤害
虽然她在美网如愿夺下生涯第一座大满贯,再怎么说也是靠她
的实力努力得来的,我们无从置喙,也只能默默祝福。
但不论她如愿在美网夺冠与否,她必然要对当初背弃混双搭当的
作为付出很大的代价。
毕竟她背弃的,是台湾的球迷长久以来对她的支持与信任。
她当然要给A鹏及球迷一个道歉。但是不只有詹小姐要给A鹏一个道歉而已。
如今会衍申这次混双退赛这么大的争议
网球协会以及选训委员,更应该要为这次世大运网球选手选拔不当
负起最大的责任,因为他们这些官员才是间接造成这次恶果的〝始作俑者〞
这些网协及选训委员高层更应该要给A鹏一个道歉,因为选拔不当
间接造成詹咏然弃赛,让A鹏出赛的权益受到损失。
难道他们在选拔出赛人选时,都没有认真的去考量到特定职业选手国际赛
跟职业赛〝撞期〞的敏感性吗?!
不论谁单双打排名高低与否,〝撞期〞的可能性应该是在选拔的时候更要
优先考量的吧~~~~
既然A鹏在世大运1个月前已经因为詹的美网撞期,而与詹搭当有疑虑的话
更应该要慎重考虑更换可全程配合的人选才对(ex:张凯贞),这次的世大运
网人选安排,很显然网协跟选训委员这种一意孤行的作法,不仅对A鹏非常
不尊重,更不尊重教练团的领导权责。
这种体育协会如此外行领导内行,又如此不食人间烟火,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我觉得这次三读通过的国民体育法内容,应该要追一条〝刘中兴条款〞:
“限制荐任9职等以上的事务官担(兼)任任一体育协会的祕书长,聘请
相关的体育转业背景相关人事担任协会主管职务。”才能真正保障体育选手
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