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3/15 惩处名单(一例更改判决)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5 11:41:22
#1MsEWu2g (Tennis) 推文中
推 stonerr: 梅西>>>>>>>>>>>>>>>>>>>>>>>>>>>>>>>>>>>>>>>>>>>>>小丑 03/04 19:46
经过来信申诉及考量后 更改判决为警告一次
另外经过询问Djokovic板的两位板主后
他们的共同答案都是不喜欢"小丑"的称号
以前也是有判过"小丑"相关的水桶(但不是每个称"小丑"的都有被水桶 看用法而定)
其他判决过的可于板面搜寻"惩处"两字
→ BusterPosey: 跟你说个笑话 小丑得奖 03/08 01:28
→ BusterPosey: 我没说不会成真 我只是说他得奖是个笑话 ^^ 03/08 20:44
→ BusterPosey: 网球球员得奖很正常啊 只是他得就是个笑话 ^^ 03/09 02:45
本推文符合引战及人身攻击 处以水桶 并有多个推文符合水桶
第一次水桶 将水桶32*2=64天(其中32天于大满贯期间执行)
新增回应
针对板友对于第一个判决的质疑部分 回应如下
小丑在意义上可以当做搞笑 但也可以当做具有贬意(负面用法) 也可以骂人是"小丑"
第一个判决的内容上 我是把这边用的小丑是当做以贬意用法来看
且前面又使用很多的 ">"
就是该板友认为梅西的成就无限大过于什么都不是的小丑
所以当然算是引战
也可以当做是对Djokovic的人身攻击
如果不想让板友或板主误会 推文或发文本来就该留意
只是第一个判决的内容推文出来后那篇没什么涟漪也可能是其他板友不想理他
如果推的是像说"梅西的成就比Djo好 我认为梅西应该更值得赢得这个奖"之类就不会桶
以前甚至只要提到"小丑"就必桶无疑
对Djokovic的称号不用具有负面用法的称号我就不会管
我已经有给各位板友不少讨论空间
另外我也提醒各位 别忘了现在有让惩处公告可以推文空间
以前可没有 所以相对自由度我想应该不用多说吧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3:27:00
第一个案例判水桶有点莫名其妙,人家只是讲梅西无限大于Djoko而已,而且底下吵起来范围也很有限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3:35:00
也许用那么多的>符号就是一种引战的行为吧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3:37:00
那就有点太主观判断了
作者: DflowerT (鲜花)   2016-03-15 13:46:00
老实说我也觉得第一个水桶有点莫名...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3:54:00
如果把它看成是一个足球迷来闹网球迷呢?毕竟同为一方之霸,双方各有成就,也不可能差那么多啊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3:56:00
那应该会有下文,光由此句判断足球迷来闹网球迷,证据力是不够的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3:56:00
或著把梅西换成费爸或纳豆,就百分百引战吧?但用梅西就OK?>>>>>>>>>>>>>>>>>>>>>>>>>>>>>>>>>>>>>>>>这不够贬低人吗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00:00
不可能百分百,引战的很大一个条件要"双方吵起来" 但这篇没这状况,而且那么多大于就片面解读是贬低人这也很片面解读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02:00
这我就不知道了 所以如果某个ID没人理 就可以不断挑衅??等到被抓去关就说又没人吵起来,这样吗??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06:00
当然不行阿,所谓不断挑衅,就至少代表案主至少有两三次以上有这问题,但这案例案主从头到尾就说那一句话,就要他去水桶,这惩处是不是也不符合比例? XDD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08:00
那你要帮他上诉吗?你讲的也是主观判断,版主权限大于版友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09:00
我没上诉权,只有当事人自己才可以上诉。但是我有权利表达我自己的意见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09:00
两造主观判断分歧,版主比较大,版友不服可以找更大的小组长当然若只想表达"我讲完我想讲的,就这样!"版主应该都会看到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16:00
那我也表达我所讲的,板主他要不要去改那是他自己的事,包括后续效应他自己要去评量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18:00
后续没啥效应吧 PTT版主无给职而且也不是啥抢破头的缺至少网球版不是某些利益纠葛深的超人气大版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20:00
会不会有其他人表达更多的赞同和反对会在后面爆发出来,这我是不知道啦,但你也别忙者否定不会发生....XDD\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21:00
而且这里提到选手一向是高标准把关,连一点明示暗示都不行这种谈及选手严格过滤风格又不是第一天了,应该早习惯了吧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24:00
还好吧,从14夏季之后,早就标准松很多了。如果真的这么严格,这段期间早就很多人被抓了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25:00
本版禁止任何字眼霸凌或歧视选手,为的就是避免开战吧不然小威在这里应该会有很多化名才对XD 但是都禁光光啦像莎娃或屁孩是自己惹争议,所以版主执法也相对抓比较宽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29:00
真要开战还不怕没理由? 而且时间老是那几个时间,人物也永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30:00
但如果小威或小德这种没做什么事也要被攻击的,就好自为之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31:00
远是那几个。XDD 而且按照您所说的标准,上述两例也应该抓不完,但是也没有阿,所以标准松了很多。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32:00
NO NO NO我形容的是版主的标准,而非我认为应该如何的标准我推测,自己做错事 起争议的选手,版友嘲讽他 不会被抓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34:00
问题在于:你自己一个人能代表板主吗? 还是板主授权给你让你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34:00
但是底线在哪里目前还不知道,起码现在还没人骂莎娃被关的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35:00
这哪有什么问题?版主怎样做事,版友不能形容吗? 你不会看?你自己看不出来被关的人踩的底线差异,要怪别人?还要授权?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39:00
板友可以形容,但是你形容的是不会真正代表他心里的想法这是一个谜,毕竟你也不是他肚子里的回虫。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41:00
我管他心里想什么 历史判例事实就是这样 有啥好莫名其妙?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43:00
我只是说你说的也不一定准而已,代表他的判决解读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43:00
当你看到一个最新判例,再搭配以往案例,就不会莫名其妙啦当然你可以继续莫名其妙下去,反正我不会莫名其妙我把为何不会莫名其妙的凭据讲给你听,你依然有权莫名其妙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47:00
这有两点,第一,处理莎娃案件和处理小德小威案件标准是否一致,这我持保留态度。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48:00
若版主选择不跟你解释,你不就永远莫名其妙这判决在判啥鬼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49:00
第二,我如果说以往标准跟这次不一致呢....XDD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51:00
所以你很清楚版主为何要这样判,只是口头装傻说莫名其妙??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54:00
看来你还是不懂我的点 第一,师出无名。包括刑期和罪名我都觉得不对,而且也不是只有我一人有这样表示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57:00
所以你只是用你的标准来审核版主的执法标准,且有一人附议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57:00
如果是他以前的处理方式,我判读这顶多就是一个警告。为什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4:58:00
那又回到一开头了,PTT环境阶级很明显,欢迎竞选版主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4:59:00
么单句可以直接水桶,而且没有直接攻击选手意味。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01:00
嗯 我倒觉得他字里行间充斥者对DJO满满的恶意耶,被判正常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5:03:00
那我问你:请问他要指名道姓说小德什么吗? 又不是像下面那个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03:00
不管怎样包装、不用露骨字眼,恶意是掩盖不住的(也没盖吧)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5:04:00
字眼那么明显,那是直接攻击。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04:00
当一个人类无限小于另一个人类,那是啥?很正常的评比用法?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5:06:00
可能是梅西的成就大于Djo很多也说不定,这只是他个人想法也不用把他全面负面解读攻击他人人身行为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07:00
当你把个人想法写出来,难道不清楚不是每句话都能过关啊?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6-03-15 15:08:00
梅西的成就跟商业价值连老费都要服输...他真的很威我只是路过谢谢 (飘走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08:00
被水桶的谁不是讲个人想法??就算是代表他阿公,也是被桶啊
作者: DflowerT (鲜花)   2016-03-15 15:09:00
个人觉得不管有无恶意,字面意思上看不出来人身攻击,毕竟梅西可不是路人甲等级的,而且跨领域的比较,有些都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10:00
所以是被判"引战"啊,该句本来就不是被罚人身攻击
作者: DflowerT (鲜花)   2016-03-15 15:11:00
是球迷的自由心证罢了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12:00
球迷一旦自由心证,通常就会战了,只是这次跨领域没啥回应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5:13:00
我老实讲,真要判,用"挑衅"还比较适合。都没战,哪儿来的
作者: DflowerT (鲜花)   2016-03-15 15:13:00
判点是引战没错,可是这种战点并没有明显的攻击,也许有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13:00
另外就是小威小德在本版是列为指定保护人物,底线比较浅XD
作者: DflowerT (鲜花)   2016-03-15 15:14:00
挑衅意味,但仍属可讨论范围吧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5:14:00
"构成要件"阿。而且请不要说你去竞选板主那句话,我知道一堆人不喜欢我坐上那位子的....XDD
作者: ashin1069 (新希望)   2016-03-15 15:16:00
"版上指定保护人物"...? 哪时有这种东西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17:00
不然就是请苦主自己去解释一个>大约是多少,恳求版主撤销或是直接跳到小组长那边告状,小组长判下来版主只能接受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5:20:00
那叫越权,按照Ptt的三级三审制,你没经过第一级板主站内信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20:00
我相信如果只有用到>或>>或>>>,说不定一个警告都没有XD那我更正,跟版主沟通无效,上头还有一个小组长,别怕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5:21:00
申诉,第二级大威小组长不会理你的。还有这案子目前最高可以到第三级群组长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22:00
行得正言的顺,小组长认为该改就能改,版友讲到死也不会改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5:23:00
之前是mouthpad,现在是RJJ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5 15:24:00
小组长不行还有群组长,反正这些大头也用自由心证,可以赌只是回到头,如果标准是自由心证,那组长们通常会尊重版主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5 15:40:00
倘偌这样,那就看上层怎么决定了
作者: Longzoo (千雪孤鳴)   2016-03-15 19:10:00
不同领域也要比也是蛮有趣的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3-15 21:17:00
第一个也管太宽 按几个>>>>>>>>>>>>>>>就引战喔梅西说不定在某些方面真的>>>>>>>>>>>>>>>>>>>>DJO啊
作者: skylawer (skylawer)   2016-03-15 23:03:00
哈. 版主对詹氏姐妹标准 骂再凶都不会被捅
作者: KIMBEOM (亨利)   2016-03-15 23:13:00
版主桶的好,力挺版主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6-03-15 23:48:00
梅西冏口谁比较怎样 太主观了 但詹家姊妹做过的事 够客观吧
作者: DreamerSun (BNStart)   2016-03-16 00:29:00
网球板文字狱不是一两天的事情都已经2016年了,言论管制的跟戒严时期一样
作者: shinnosuke (军师)   2016-03-16 00:39:00
优质判例
作者: blairchief (布莱尔)   2016-03-16 00:57:00
我也吃过闷亏 申诉根本没用 讯息石沈大海www完了 可能这样留又要被捅了 但是趁还能说话的时候 必须喊冤一下也帮梅西事件的版友喊冤QQ拜托大家要重视言论自由的可贵啊...不然ptt给中共管就好了
作者: dragonfox (gecko)   2016-03-16 01:07:00
这种判决在这个版不是历史悠久吗
作者: L10nelMessi (Forca Barca!)   2016-03-16 01:13:00
何必拿梅西出来比 拿西螺出来比也屌打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3-16 05:57:00
"什么都不是"的小丑 前面五个字是哪来的?你扣上的帽子?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6 06:00:00
那请解释为何有很多的">"吧 然后最后又加贬意的"小丑"如果你问当事人的话 当事人的解释一定都是避重就轻就是因为两个条件凑在一起 结果就是水桶如果被大于的是你喜欢的球员又外加是你不喜欢的外号你看了也不会舒服的Djokovic有个板 去他的板看有谁会形容Djokovic是小丑吧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09:42:00
那我建议板主至少要看三篇,第一篇是大威小组长在16930篇的组务公告,里面第二条板规补充之办法明确指出暂时停用过去任何非特别公告的板规条款直至新板规产生或额外发出公告告知板友这条特别公告在16793篇最下面的第5条小丑球王,言下之意这条已经被小组长否决了。而且在16923篇的讨论串中,多数板友已经表达出小丑并不是负面观感的意见。况且如果板主如果还要重启小丑是负面观感的贬意认定,按照大威小组长16930篇直至新板规产生或额外发出公告告知板友这条,但是也没出现在2/20实施颁行的新板规明定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6 10:16:00
对"小丑"用法 我大部分都没有抓 但是这个会抓就是因为最多的">"使用且被大于对象又写"小丑""小丑"也可以拿来当做骂人的用法 自然这边"小丑"为负面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0:22:00
在你说这句话之前,请问您之前发布的板规有公告吗?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6 10:24:00
公告太仔细还是会有钻漏洞的人 所以基本以一般认知决定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0:25:00
其一,再来其二,如何认定很多大于符号就是贬低对方? 光由大于符号或是小丑负面定意很难信服于人,也很难完全构成要件,更何况这两要素有各自被推翻的空间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6 10:32:00
我有寄信给Djokovic板的两位板主 问他们的想法还有插个话第一案例事主有越级直接到组务申诉我觉得这个就问Djokovic的球迷觉得该不该罚吧推文走在板规边缘本来就该承担被抓的风险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0:36:00
你寄给他们两位,他们两位当然会说有损贬之意。这是很正常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6 10:37:00
就是夸张多的">"外加又用"小丑"才抓(少一个我就不抓)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0:37:00
的。但是你很明显没看过16923篇的争议争吵范例,里面已经绝大多数表达反对立场。这是网球板,不是Djokovic板。不应只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0:40:00
除非本版无DJO球迷,不然讲出小丑都算是打算引球迷的战吧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0:40:00
考量到Djokovic迷的立场,而是以全体网球迷的立场为依据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0:41:00
引战不就是让人一坨一坨的互战吗??还是有分大小坨就不算??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0:41:00
那我麻烦XXPLUS先去看16923篇,里面有多少人认为是负面了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0:44:00
多少?有全部人吗?人多欺负人少?DJO迷较少讲小丑就不引战?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6 10:45:00
不过你在那篇时的立场比我现在的立场其实还要严格些从14夏天后我单独当板主以来抓"小丑"的这应该才第二例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0:47:00
那我也表达讲半兽人不算负面,那是史诗奇幻种族,我有一票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6 10:47:00
而且此例是"小丑"前面加很多">"才抓 不是只因"小丑"抓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0:49:00
所以我可以用半兽人代称某选手? 要开投票的话不会只我一票投票完有数字之后,咱们就可以大讲特讲,不会引战??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0:51:00
半兽人有经过投票,有明定板规内。那我请问,小丑有吗 P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0:52:00
那就是证明即使有人赞成,还是不能讲啊,你叫我看啥多少人人数多人数少,是重点吗?? 其他版主已经解释了他不抓单词(你小丑小丑的叫也没事),而是针对整句话的恶意你自己看不出恶意,不代表版主不能关,就这么简单而已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0:56:00
当然是重点,人数多对人数少就已经是表达反对小丑为禁词的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0:57:00
事实上他也已经越级申诉了,你要不要私讯给他说帮他写状纸?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0:58:00
意见,而且群组已经在之前明令暂停,想重启就必须公告或放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0:59:00
小丑不是禁词啊 其他人用也没被抓,版主关他只是因为小丑?所以版主上头解释好几行你也没在看就是了??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1:06:00
所以,照你叙述的,按此逻辑 白痴>>>>>>>>>>>>聪明 这个叙叙句也要抓就是了。板规并没有明定白痴为禁词喔....P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1:09:00
请问这种没头没尾的假设造句为啥会引战? 你想引谁来战啊?起码放个目标上来啊,有人是白痴或聪明的球迷吗? 这谁啊?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1:13:00
你也知道是没头没尾阿! 那我再请问板主,假设今天有一个人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1:14:00
另外如果是白痴OOO>>>>>聪明XXX,你把OOO和XXX填入球员名就有可能会被抓喔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1:14:00
他叫聪明(还真的有,某前检查总长),那再请问板主,抓不抓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1:16:00
你试了不就知道了??造句成功就会被以引战罪踢进水桶造句失败就完全不会有事,顶多别人看不懂你在讲啥而已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1:17:00
我问板主,你不是板主,你没有权利义务替他回答。P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6 11:17:00
第一篇"[新闻] 劳伦斯体育奖 梅西、柯瑞隔空较劲"提名名单有包括梅西 Djokovic 及其他候选人推文"梅西>>>>>>>小丑"很多">"占满几乎一行这就有抓的sense了吧前因后果都有了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1:22:00
不过看来很多人还是觉得没头没尾,至少有两个表示莫名其妙其中一个还很欣慰有另一个的存在,代表他不孤单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1:26:00
那再请问板主 梅西>>>>>>>>>>>>毒后 您抓不抓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6 11:30:00
毒后我就不懂是什么梗了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1:33:00
毒后指Capriati,直接讲她毒后 Capriati迷也是会不爽
楼主: Athletics   2016-03-16 11:42:00
我抓的是">>>>>"加"小丑" 所以若">>>>>"加"毒后"抓但是单讲"毒后"不抓就像莎娃以后可能有的"药娃" 我就会看有没有其他"助因"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1:49:00
那我建议板主,您如果要坚持这种看法和系统您最好先列入板规内,不然前无授权,后无立规,以后引起的争议会很大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1:52:00
主要是要先有同台较劲的前提在吧,梅西跟Capriati在竞争啥?如果刚好有个奖,候选人有梅西和Capriati....但这不可能啊是在杞人忧天个啥鬼??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1:54:00
这个是理由吗? 要看有没有违规还要看是否"同台较劲"?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1:56:00
有没有违规是看前因后果吧??这不是自由心证的范围吗??你一直坚持没禁就可以讲,还要假设一堆问你抓不抓但你的假设都没有前因后果的啊,没头没尾要让版主怎样判定?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01:00
你前因后果也要看事主有没有其他话佐证,问题是事主并没有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02:00
事主是推文,前因已经在主文里了,接话就行又不是单口相声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03:00
其他话来佐证他就是黑Djo,光由一句话> + 小丑来判定他就是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04:00
还要一个人自言自语把起承转合讲完才能引战? 有必要吗?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04:00
黑Djo,这也是太武断。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05:00
对谁??对你和另一个人来说太武断吗??那版主该对你道个歉??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06:00
而且也没办法完全证明事主讲的> + 小丑就一定是指新闻标题"还要一个人自言自语把起承转合讲完才能引战" 这就是证据力讲越多,证据力越多,才有助于板主判断,本来就应该这样做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12:00
所以??你当上版主就会这样做??你想选吗??有机会选上吗??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14:00
奇怪了,我讲的跟我要不要选板主有什么关系? XDD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14:00
现任版主解释完,很明显你还是不满意啊,看看那些诡异假设意思是,如果版主出面解释了但你还不满意,那是想怎样呢??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18:00
就是一直出面希望板主改变心意阿,也没怎样。而且你口中的诡异假设那也是按照一开始的判决推论逻辑来看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22:00
我只是感觉你从原本"这莫名其妙"变成"你这样判让我很困扰"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22:00
照你此话来看,不就正代表一开始的判决及逻辑思考也很诡异?如果你这样觉得的话?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24:00
NO NO NO 我是说你的假设完全搆不上边啊,根本没有对照到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25:00
因为我那些推论也只是顺者你的逻辑思考去推论的,本来就不是我的论点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27:00
关我屁事? 你就不能用自己的论点好好举例吗? XDD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28:00
不关你X事? 那你护航护那么久是护心酸的阿....XDD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29:00
举完了再说那都别人的逻辑,那你干嘛举这种例啊?谁授权的?你连为何这样判都莫名其妙了,又哪来的自信去乱学别人举例?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31:00
干嘛授权? 还是法条上有明定不准我拿来引用? XDD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33:00
A起了一个话题,突然B回了一句话,然后B被水桶了,很难懂?你可以用这样的逻辑,去假设一个同样回话会被水桶的造句例如A说印地安泉大师赛四强有OO XX 小卡和小德,大家认为??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38:00
但是B回得话跟A标题没有直接对应关系,且B被水桶的原因竟然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39:00
然后很多人开始就这话题讨论谁会夺冠,此时B突然回了一句:小卡>>>>>>>>>>>>>>>>>>>>>>>>>>>>>>>>>>>>>>>>>>>>>>小丑我想这样版主应该也会把B抓去桶吧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3-16 12:40:00
玻璃心= = 我看来>>>>>>>>不过就是讲夺冠机率而已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40:00
是 1+1>2的观念 原本两个不犯规的东西加在一起变违规,而且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3-16 12:41:00
假设依我所知所信 小卡夺冠率的确>>>>>>>>>>>>>DJO 那为什么不能推文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42:00
上行法律早已宣告过,类似规定要先公布及立规后才能实行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43:00
那我们一起为水桶的亡者默哀三分钟?死于玻璃心的有少过吗?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2:43:00
不可"自由心证"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2:44:00
避免引战不就是为了保护某些人的玻璃心而设立的吗??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4:40:00
更正,上行小组长宣告过
作者: harryeton1 (Jacky06614)   2016-03-16 16:46:00
版主不也是小丑吗?自我感觉良好版主不也是小丑吗?自我感觉良好
作者: uj2003 (Suzumiya)   2016-03-16 16:58:00
yevvi身为前版主居然还说这种话 只要针对特定球迷挑衅就能判了阿 不论多数少数问DJO版版主有什么问题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7:13:00
问Djo两位板主本身没什么问题,但它们所代表的并不能代表全部Tennis板板民意见。真要行的话就不会爆发16923篇了而且在小组16930的公告中已经明确指出暂停非特别公告的条文就包括16793最下面第五项的小丑。今天A板主要重启小丑为负面贬意不是不行,但他没有做事前的特别公告说不可以说小丑小丑为负面用语,那他就没立场主动认为小丑为对选手的挑衅和主动攻击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8:05:00
版主不是说只讲小丑的话不会抓你?又忘了吗?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8:08:00
那又怎样? 但你好像也忘了小组在公告中有新判罚标准要做特别公告的动作,而他在未特别公告之前就擅自做"自由心证"动作,是不是也于理无据?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8:14:00
还是要每两小时loop一遍说没规定不能讲小丑? 这在演哪出?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8:18:00
本来就是这样,没事前公告阿,而且又是这种曾经发生过的重大争议事项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8:24:00
你的意思是只要是有创意的挑衅方式,第一次用都没事?反正没人用过就可以用到立法禁止为止?鼓励有创意的引战吗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8:31:00
不然实务上法条定义的目前和范围为何? 法条或组规管不到的本来就没有办法去罚他,第一天知道吗? XDD还有,有创意的挑衅一定会有人发现,再经过多数决,自然就会有人去修法或修规,这你不用担心....XDD目前改为目的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16 18:44:00
我不认为版规有事先列出一万种禁止挑衅引战的范本啊,法律也不会详列各种犯罪假想行动组合包,最后判轻判重不都要由人来判?本案不就证明如果你是版主你觉得了不起给个警告,但是当别人来审,可不是这么想。不服就申诉而已,法官判下来你有看过律师继续辩三天三夜要教训法官的吗?不就摸摸鼻子准备上诉找更高阶的法官赌他同不同意你而已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6 18:49:00
板规当初有朝向建立范本模式,只是当时的民意觉得没那么重要且否决了。法律也不会律也不会详列各种犯罪假想行动组合包,可是之前的判例会阿。法官会根据之前发生过的类似判例来定输赢而已,法官判下来律师当然不会在法院可以跟法官辩三天三夜,但是他仍然可以一面在电子媒体,报章杂志批评承任法官,甚至政论节目。另一方面准备上诉,这也是常见的事还有,网球板内是判决一审的法院院场吗? 真正的一审法院院场是案主和板主之间的站内检举信吧....XDD更正,申诉信
作者: Nishikori (金帛糸音戈)   2016-03-16 23:09:00
许多申诉的确是不了了之
作者: harryeton1 (Jacky06614)   2016-03-17 07:11:00
是不是该推翻版主了有换过?
作者: KIMBEOM (亨利)   2016-03-17 11:45:00
推你个头
作者: vicario837 (维嘉里欧)   2016-03-17 12:39:00
下面那篇Aza很明显是闹版讨嘘 是因为主角是莎娃 所以是没关系的? 当然这种文多的是懒得回应的人
作者: yevvi (yevvi)   2016-03-17 13:02:00
那个案例只能开揪团拼命去嘘他了....>_<
作者: ArtofLife (神曲哥)   2016-03-17 20:36:00
超好笑XDDDDDDDDDDDDDDD 总板的判决还要询问球员板能推公告文是朕所赏赐的 你们别太放肆喔
作者: jason840226 (BabyHurk)   2016-03-17 21:09:00
认同y大,程序上失败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3-17 21:23:00
某人护卫队看到更改判决崩溃了吧 哈哈
作者: stonerr (casey0614)   2016-03-18 23:15:00
yevvi大非常感谢你为我发声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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