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祝大家新年快乐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一间公司谁最大?
答案是:
“不干的最大”
再说一次,一间公司
不.干.的.最.大
不.干.的.最.大
不.干.的.最.大
为什么提这个,因为前阵子蛮多为了工作轻生的新闻,看了很难过
只要有“不干的最大”这个观念,就会知道为了工作自杀是一件不值得的事
本人在外皮台骨科技公司服务,去年营收创新高
但新产品不赚钱,公司省年终所以年前把部门裁了
第一次被裁,没经验,所以跟公司谈分手的过程中有些不愉快,
打了几通电话才算圆满解决
非自愿离职一定、务必要拿到
“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这是一张价值超过 30万 的纸
非自愿离职主要有3项权益
(其它还有资遣费、离职预告、谋职假等)
1. 失业给付 6个月 (9个月)
最高劳保级距 60%,0抚养
45,800 x 60% = 27,480
27,480 x 6个月 = 164,880
2. 职训生活津贴 6 个月 (9个月)
27,480 x 6个月 = 164,880
3. 健保费补助
有领失业给付或是生活津贴就会补助该月
826 x 12 个月 = 9,912
164,880 + 164,880 + 9,912 = 339,672
如果超过45岁,或有抚养、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碍,金额会更高
等于说,有非自愿证明,可以一年不工作,年收还有约34万
如果公司要跟你谈自愿离职,至少你已经知道牺牲了多少法律赋与你的权力
要是年前资遣,谈条件时记得考虑没领到的年终
另外就是公司要资遣你,必须满足要件,部门裁撤是符合劳基法
第 11 条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有些公司会吃员工豆腐,用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要合法用第五款公司是需要举证的,简单说,要经过PIP,
不然有可能违法资遣,
违法资遣劳工是可以上法院请求雇佣关系存在,公司要还你薪水的
另外公司要你走,只要符合要件即可,并不需要劳工的同意,
所以公司如果拿同意书要你签,自己小心看清楚上面要你放弃什么权力,
最好不要当场签。(如果已经签了,开始打相关单位或律师电话吧)
参考以下影片:公司资遣真的合法吗?只要你不签,都还可以谈
https://youtu.be/1mlTLnsCkpQ?si=24Nsi5iehpQVD618
我从来没被诈骗过,但我跟公司交手的经验,实在是很像面对诈骗集团
各种话术、吃豆腐方案,非对称资讯
如果有任何疑问
劳动部跟地方劳工局都有咨询电话
https://www.mol.gov.tw/2623/2625/2630/qaList
法律是人订的,所以每个人解释起来都还是有差异,可以多问问
其实很多公司还是不喜欢留纪录,所以只要你在法律的范围内争取权益
绝对是合情合理,不过资方很习惯利用资讯落差来欺负劳工占劳工便宜
这次的处理经验中,体会到台湾劳动权益低于欧美
有一部份原因是劳工自己愿意放弃自己的权益
当我开始打电话,就有人开始建议不要跟公司对抗以后黑掉不好之类的
当然我知道是好意,但自己权益自己争取
最后祝大家年终跟年薪一样多~
参考资料
劳动基准法第11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1
就业保险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