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nashining (asdfgh)》之铭言:
: 中企频挖我人才 政委:民众出借人头可处2500万
: 近年来频传中资以各种投机方式,挖角我国高科技人才,新竹地检署就破获两起相关个
案
: ,其中一起甚至在短短一年多内,就砸下超过新台币1.5亿元,因此内政委员会初审通
过
: 两岸条例修正草案,如果民众出借人头给中资,帮助掩饰中资身分违法来台,最重可处
: 2500万元罚锾。
: 新竹这栋大楼三楼,虽然不见招牌,但其实这是南京蓝洋公司,假借台湾蓝海公司名义
,
: 在台湾的落角处,被新竹地检署查获,在台挖角AI芯片设计人才,还把研发进度和成果
,
: 回传到南京。
: 中企频挖我人才 政委:民众出借人头可处2500万
: 新竹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高如应说,“在台湾已经招募了数十位的员工,月薪30几万来招
揽
: 高科技人才,已经汇款500多万的美金,到这个台湾公司来支付,薪水房租相关的费用
。
: ”
: 中企巧立名目,窃取我国高科技资源事件频传,民进党立委罗美玲就表示,调查局从20
20
: 年底起,针对中国来台的挖角,已经侦破33案,包含19间伪台资公司,11间港资公司,
以
: 及3间违规在台私设研发中心,以及办事处的案件,一年多来,已经挖角台湾高科技人
才
: 高达5、6百人。
: 陆委会主委邱太三说,“未经许可在台从事业务活动,规避我方的管理,窃取我国国家
的
: 核心关键技术,并且刻意规避我法律规范,所以对我国家安全,经济利益跟产业的竞争
力
: 等,均造成相当的危害。”
: 中企频挖我人才 政委:民众出借人头可处2500万
: 防堵中企来台违法挖角,两岸条例修法初审通过,中企非经主管机关许可,在台从事业
务
: 活动,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罚金,如果出借人头给中企,最
高
: 罚2500万元罚锾,从事涉及国家核心相关技术业务,赴中未经审查者,最高罚1000万元
罚
: 锾,另外根据国安法修正草案,从事经济间谍窃密,最高处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
: 500万到1亿元罚金,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部分,则会被关3到10年,最高罚5000万元
,
: 就算未遂照样要罚,政府出重手修法,就盼能有效将红色供应链,杜绝国门之外。
阿肥外商码农阿肥啦!
先说阿肥自己也在中国工作过,也跟很多中国码农共事过。
我相信一定有那种窃取机密的公司,但是也一定有很多脚踏实地想把台湾当作研发地点的
陆商公司啦!政府订这种法根本现在就是看到中资就开枪,乱枪打鸟完全没成效,反而打
跑一堆中规中矩想投资的陆商企业了。
我先说啦!台湾的工程师真的就是便宜,我自己遇过陆商工程师能力强的薪水要求也很高
,台湾差不多的薪水在对岸基本上找不太到高手。很多对岸公司其实就是想说台湾人材便
宜才设点的,那些高得离谱的月薪30万价格真的在对岸也是要更高才能找到,所以陆商跟
很多外商看法就是台湾工程师便宜又好用。
然后有没有窃取机密这种本来就很难说,我觉得完善立法保护商业机密跟让公司提高吸引
力让人材不愿跳走还比较务实。何况有没有窃取都不一定,有很多只是需要找有经验的,
欧美日韩商也会这样开高薪吸引人材加入,那这样算欧美日商窃取机密吗?这样一搞以后
是不是还要所有工程师都列管不能赴陆?这样一打陆商都搞地下化更难管理,台湾劳工更
没保障。
没必要猎巫猎到这种程度,这根本不是站在劳工立场,完全让人力市场机制失衡只是意识
形态作祟真的蛮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