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代亲友询问 记者勿抄
-----------
原本已在五月谈好 八月初跨县市转职南科
(原单位老板提出要做完交接跟教新人
所以才谈八月到新单位报到)
双方单位也都讲定了
上周先到南科租好房子了(南科房子很难租啊)
结果上周五接到通知 hr说上头要拉高新人聘任比
不能接收内部转职了,之前的jos全部失效不算
晴天霹雳觉得震惊,原单位已经补好人了
我有可能回不去外,还得先自己缴掉南科房屋的违约金..
想到这一切 我真的担心的睡不着觉
损失一笔钱 跟hr讲有用吗…但也是hr决定这件事
我去讲 会不会被公司秋后算帐?...
想问大家看法与建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