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V5laruj ]
作者: Peronaaaaa (Perona)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巨鸥科技逼签离职声明还寄律师函威胁告我
时间: Tue Jul 21 22:18:26 2020
[爆卦]巨鸥科技逼我签离职声明还寄律师函威胁告我
声明:
我敢提到公司名称,是基于我所言不违法、没抹黑、没隐匿,且依照亲身经历真实陈述。
我所键入与说出每一个字词,都是经过审慎思考,绝对没有不实的评论或毁谤的嫌疑,以
我的人格及拥有的证据得以担保与佐证。
我只是一个路人,没背景、没势力,单纯用我微小的力量试图对抗这家颇有规模的公司,
希望导正社会善良风气并成为求职者的一盏明灯。另外,本人生性乐观,绝对不会自杀或
去危险地带。
───
巨鸥科技小档案:
资本额:3,000万
员工数:70人(持续成长中)
关系企业:跨界策略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9090206)、魔方数位有限公司(53293878)
巨鸥科技是一家专承包政府标案的公司,详见开放政府标案网站:
http://pcc.mlwmlw.org/merchants/12898070
懒人包:
巨鸥科技未依照劳基法规范给付加班费。在我提出异议,与人资、主管、高层长官未达共
识后,我自请离职。离职时遭到逼迫签署“自请离职人声明书”,声明绝对不会公开评论
该公司,否则罚伍百万元,历经争论后我并没有签该条款。
接着,我在狄卡(Dcard)发表文章记录面试、入职到离职的经过,句句中立属实(原文
附在本段之后),然后,小妹我本人就收到律师函了唷怕爆,说请删文喔否则要告人家毁
谤啦,呜呜!
法律小百科:
刑法,第310条,毁谤罪: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万元以下罚金。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
依据公开资料,巨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鸥科技)乃资本额新台币 3000 万元
、发行股份且雇员近百之法律实体,截至发文今日(7月21日)于对外招募网站上亦有17
则公开职缺,每月皆有外部求职者应征及应聘,故对于巨鸥科技之评论符合公共利益,而
非该法律实体之私德。
目前进度:
Dcard同时收到律师的“举报”与函文,现已把文章撤下,(Dcard表示不会涉入我与举报
人的纠纷,但还是把文章撤下了,我很困惑馁)
针对文章,我已回信Dcard请求恢复贴文;针对律师信,我坚持我的立场并无不实之评论
,所以我本人不会畏惧任何司法验证,并已寻求我居住地的议员服务处提供法律协助;针
对巨鸥科技违反劳基法,我已函请台中市劳工局进行劳动检查,并恳请市议员共同关注与
监督。
——-
以下是事情发生经过,同时是我在Dcard发表的原文:
我已出社会两年多,第一份工作投入到专门代写政府补助专案的工商顾问公司、也曾任于
房地产广告企划,半业务性质的经历,让我体验到这两个产业的黑暗与辛酸,算是见过小
小世面。
这篇文章向各位分享,本人最近一份台中的标案公司的面试、任职的状况,以及离职时应
注意的事项,希望给各位找工作、正在工作、即将离开工作的你一个参考。
以下陈述皆是本人亲身经历,句句属实,不怕被告。
懒人包:面试时说按照劳基法给付加班费;但实际上用一堆繁复的程序,意图使人申请不
到,刻意引导员工摸摸鼻子算了。离职时逼迫员工签署不对等的声明书。
※※※
一、面试时,福利、制度,一切你在意的都要开口问
但问了不见得会得到正确答案喔。有很会面试的求职者,当然也有很会骗人的公司。我主
动投递位在台中七期高级商办中的一家科技公司,号称幸福企业,获得无数政府奖项,是
家专接“政府标案”的科技公司。这是我面试前已知的,也是我可接受、甚至向往的(我
喜欢有挑战性的高压工作)。
面试当天:公司环境很好,开放式办公座位,四周是玻璃隔间的会议室,人资说使用会议
室要预先登记。这让我感觉公司颇有一套制度(会议室预约制应该是来自于创办人的母校
逢甲大学吧)。
面试有三关,第一关是人资,负责拿资料给我填写与测验;第二关是专案副理,要求我以
简报自我介绍(通知面试时请我准备,并于前一天递交电子档),副理做了一些简单的问
答,有提到会加班,问我是否可以接受,我反问副理:
“请问加班费怎么计算?”
这是我很在意的事情,我曾经待过以分钟给付加班费的佛心公司,也待过只给补休,休不
完年底换钱的公司,当然也知道有完全不给加班费的责任制公司,我希望无论如何,至少
要符合劳基法的规范,那才称得上是有制度。
副理回答:“要申请。等等关于这部分,我请人资跟妳说明。”我当下没察觉副理刻意躲
避问题。
副理面试完换了一个更大职位的人来,据说是策略长(CSO)。是位任何人一看就知道她
公关交际手腕极好的人,形象好、口才好、逻辑好,整体给人一种“如果跟着她学习,应
该会不错喔”的感觉。
三关面试之后,她们隐约透露已当场录取,但还是需要等正式通知。人资送我离开前,我
再次确认公司的基本工作状况如下:
一、上班弹性时间:8至9点间打卡上班,往后推算9.5小时为下班时间。
二、午休1.5小时,每天可跟管理部订午餐,若要订餐则是从薪水中扣钱。
三、每月都有一天午休进行员工聚餐大会,一定要参加。
四、周休二日,一到五上班,见红就休。
五、加班费申请:“预知”当天会加班,“口头”向主管报备,由主管寄信到申请人信箱
,再由申请人自行选择要加班费或者补休,下班前如果没收到信件表示没有申请成功;若
有申请成功,午夜前没选择加班费则自动跳补休。(以上是人资告知我且绝无窜改的)
第五点也就是我最在意的加班费计算,乍听算合理,想不到入职后根本不是如此。根本不
是如此!因此,建议各位找工作时,在面试过程中能问则问,观察对方表情、观察员工互
动、观察一切就是了啦,还有要上网爬文,这家公司的求职天眼通也是很精彩,只能怪我
当初无视网络上的警告。
※※※
二、入职后,发现面试说好的加班费根本不存在,怎么办?
工作第一天,人资给我公司简介、奖励办法、员工守则等一堆书面资料,告诉我公司教育
训练相当完整,一切透过电脑系统看影片学习,甚至有张表格规范新进员工第一周、第二
周分别要看完哪些影片,看完要找主管签核等。
我所属的部门很忙碌,根本没时间看教学,直接着手执行已决标的标案,(忙碌就是标案
公司的日常,我很可以接受),到了下班时间,我发现公司一半以上的员工都没有离开,
询问之下发现他们几乎没有申请加班费。
“公司本来就是责任制的啊”管理部秘书与部门同事这样告诉我。
由于很难预知自己要加班,也很难掌握自己要加班多久,所以“通常”就没有申请,最重
要的是:要替公司省钱!标案公司中的员工每个身上都是挂专案的,如果在某个专案上花
太多工时加班,上层看到了会认为这个案子利润不好也就会影响个人或者部门的考核。
同时,我也发现,每天下班要到系统登录今天做了哪些工作,以专案制度填写,可是!不
可以填写超过八小时,所以责任加班的部分,在书面中是无法呈现的,一切辛苦自己吞下
、自己知道就好的意思。
我可以加班,但我很在意加班费。因此,我一再确认申请制度,我向部门同事、管理部、
面试我的副理求证,得到的答案几乎向我打模糊仗,意图要求员工尽可能不要加班(如果
你需要加班,就是你效率有问题),或者加班了也不要申请,反正申请了会被挡下。但也
得知:越基层的员工越可能可以申请得到加班费,如果你很幸运地升官,是不会发财的喔
,平日绝对不会申请得到加班费。
我向副理询问完,隔天部门会议中,策略长(CSO)就在会议中点名我,以下是完整转述
,一字不漏。
CSO:“新人刚来还不知道,那我告诉妳我们加班申请怎么申请,每个部门都有业绩,我
们部门已经算是整间公司中,扛业绩扛最少的部门了,1200万!我们部门只有四个人,所
以妳们每个人都要扛300万的业绩,现在业绩还没达到啊,所以,养不起妳们。”
接着CSO把审核加班申请的权限全权交给副理,而副理也“私下”跟我说明她审核的标准
如下。
副理:“妳可以申请看看啦,我会帮妳往上送送看,假日如果出勤,一定给过;平日,就
又回归到是不是效率的问题,妳申请看看啦,但上面会讲话,嗯!,策略长她可能,会挡
下来。嗯!”
我记忆力算好,所以这些对话我都记得。当时我还是想在这家公司努力看看,因为撇除加
班申请制度上的弊病,工作内容、环境、同事都是很棒的。我偶尔会喊说要申请加班,副
理跟策略长当作我在开玩笑,就在谈笑间结束这个话题,或直接告诉我她认为不需要:“
干嘛加班?这个我一个小时就做好了!”而我也尽量不要加班(其实就是拿回家继续做啦
,骗自己不在公司就等于没加班)。
所以跟面试时说的不一样怎么办?请求证再求证,确定真的不一样后反思评估:“你要的
”跟“公司能给的”有没有相符?不相符的话再评估:薪水、环境、交通、远景等有没有
你觉得很棒,棒到可以委曲求全的?没有的话请快逃。
※※※
三、公司把员工当奴、大家默不作声,你怎么办?
我就在热爱工作与厌恶制度的拔河中,我又持续奋战了一两周,直到有一天,我被指派出
差外县市(台中到台北)。在我要离开公司时,被一位老鸟同事提醒,如果可以请尽量搭
乘大众运输工具,不得已的情况搭了出租车当日不可以超过300百(公司规章有写,我也
完全可以理解),尽量不要搭高铁除非赶时间,搭客运最好。
当时她是这样说的:“因为这些差旅费都是专案的成本,上面会看。”
我很可以理解,所以我搭台铁转捷运,出差跨夜住在亲友家中,没有申请住宿费。结果!
在出差期间被指派要撰写一个企划内容,换句话说就是:我得利用出差的交通时间或休息
时间来工作。
于是我以电子邮件“正式、而非口头”申请了加班,照理来说应当要收到回信才可以选择
加班费或者补休。
眼看下班时间将近,我私讯副理请她读信,她回我:“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下班前
、午夜前我并没有收到任何有关申请加班的信。直到凌晨(我还在工作),CSO寄信告诉
我:
申请程序错误。
可能当时人在异乡吧,又工作到半夜,我感觉到满满的,这间公司好像很不挺员工的那种
无力感,于是我回信给CSO顺便副本给人资,再次诉求我有加班的事实,希望可以申请加
班,而系统与主管延宕让我感觉,有意图使我申请不到加班费的疑虑,如果有必要,我将
会向劳工局咨询。
也许是最后一句的缘故,副理与CSO马上改口说我误会了、其实我有申请成功、说好就是
申请成功啊、只是当天太忙了就没寄信回复我、钱都会补给我。
我还记得我坐在从台北回台中的火车上,CSO拉了一个临时群组,告诉我人资总监说很“
关切”我的状况,回公司想“聊一聊”,也告诉我一切都是副理的错、副理太菜了、请我
一定要原谅副理、包容副理。总之希望我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在看到CSO把责任推卸得这么干净、改口改得这么彻底,我算是感觉满心寒的,因为当初
是想跟着这位主管才会想进这家公司嘛,我暗自决定回到公司谈一谈后,若没共识就要提
出辞呈了。
※※※
四、离职前,离职单、声明书、竞业条款别乱签
回到公司,与副理、CSO、人资总监坐在会议室里,人资总监问我为什么要写那封信(我
说我要去咨询劳工局那封),我将入职到当天对于加班的观察与制度上的瑕疵,还有申请
受到的阻挡通通说出来,并且阐明我的诉求就是:在我有加班事实时,申请到加班费。
由于当时既气愤又紧张,说话声音抖到无法控制,当然这被大大地做了文章,CSO不断要
求我情绪冷静、说我的反应让她很讶异、她还是不够了解我、原来我是这样的人之类的。
我一再地强调情绪不是这场会议的重点,希望大家可以把重点放在加班申请上(大家如果
在跟资方争论的时候,千万别被情绪冲昏头)。
过程持续一小时,有点鬼打墙,我的诉求很明确,但CSO与人资不断告诉我“妳对工作不
够有热情,妳才会计较报酬”、“所谓的报酬不应该只是钱,难道妳没有学到什么吗”、
“所有的广告公司、标案公司、公关公司都是这样的”、“我们的待遇与环境都已经优于
同业”、“这里的温暖是妳无法想像跟衡量的”、“妳说要去咨询劳工局,妳的防备心太
重了吧,这里大家像家人一样耶”、“我们那个年代甚至连劳基法都没有”、“大家都没
有申请加班费啊为什么只有妳有这个问题”
我提出我的打卡证明,她们承诺会把先前我没申请但我有加班事实的通通补钱给我。这让
我感觉我好像在Trick or treat不给糖就捣蛋,会吵的小孩有糖吃?
接着,人资忽然爆哭,说她入行近二十年,没有员工这样反应过,而我否定了她数十年的
努力(公司三年前甚至只能申请补休而已喔)。在会议的尾声,CSO说她认为我很不适合
这家公司,无论是我正义过剩、创意缺乏、弹性不足等,她说:“面试时如果我多跟妳聊
两分钟,知道妳是这样的人,我根本不会请妳来耶。”然后我就“自请离职”了(就是由
我这方提出辞职)。
大家似乎都在等我这个麻烦人物的这句话,讲完后大家站了起来,开始业务交接。人资拿
了一份业务交接给我签,业务交接单的最下面有一格【自请离职人声明】,内容如下:
***
一、本人已完成所有业务交接,其中并无隐匿不实或毁损相关资料,日后公司如有不明之
处,本人定配合说明。
二、本人了解工作合约之“智慧财产权、竞业禁止暨营业秘密同意书”内容,并保证遵守
相关规定,如造成公司损失,将罚伍佰万元。
三、本人已了解离职后亦不得于网络、论坛、报章杂志、投书或其他公开讨论空间发表不
实言论,评论有关公司制度、职务、薪资内容。如有违反,经公司查证属实,应赔偿公司
伍佰万元,并应删除言论,发表道歉启事。
***
我读完后终于了解到:为什么员工这么多、流动率这么高,网络上的资料却这么有限。我
告诉人资:我不愿意签双方不对等的条款。人资告诉我这就是在保障公司的权益,我反问
人资:妳保障公司的权益,那谁保障我的?
接着我请人资与总监讨论如何修改条款,人资随后将“伍佰万元”改成“间接或直接的损
失赔偿”,我告诉她这等同于没有修改,我一样不会签名的。
人资问我:“不然妳是想怎样?”我告诉她我可以签署自愿离职申请、业务交接,但其余
的我没有必要配合。
接着总监与一些管理部的同事一起来围观我,大概有四五个人左右,总监说:“这是公司
正常的程序,所有离职的人都得签这个。”
我说:“请问如果不签,是不是离职的程序就走不完?”,她回答:“对,不然我请律师
来跟妳谈好了。”
我说:“好,那就麻烦妳了,我也想见律师。”,接着她说那要等明天了,我说:“如果
现在不解决,就离职不了的话,那我明天还会打卡上班,不然是不是就等同于旷职?”
她说:“不,我们明天不打卡,就专门处理这件事情就好了,我们是良善的公司,不会无
故去找妳的麻烦,惹这些官司。”
我告诉她:“我也是良善的人,我不会无故评论不实言论,也不会投书,大家做个口头契
约,口头约定也有法律效力,大家一起信任彼此,不需要签名,这样妳说好吗?”
来来回回将近半小时,最后总监要求底下的人资把条款删了,而我要求用印公司章,复印
给我,并盖上“与正本相符”,结束这一场荒谬剧。
※※※
五、结论:劳资双方是平等的,但违反法律的一方就不对
大家是出来工作,不是来交朋友的,我付出劳力、你付出金钱,遵守法律是很基本的,相
关的法律还请大家有空的话可以读一下《劳动基准法》,如果福利优于法律,理当心存感
激。
当然,我希望好聚好散,无论我工作能力如何、无论公司未来前景如何,当下我们有劳动
契约、劳资约定,你是雇主我是员工,我们是平等的。公司付我钱,但不代表可以压榨我
、贪我的便宜、以为我很好欺负(除非你失去那份工作真的会直接死亡)
总结:
※面试时,能问的尽量问,边问边观察
※入职后,公司与你,互相试用,请审慎评估
※离职前,签名很值钱,把每个签名当成签本票
目前已领取金额正确的本薪与加班费,上述陈述以人格担保且留有书面证据可佐证,并已
向相关单位申请劳动检查。
——-
以上就是我发表在Dcard的原文,也是事发的经过,当前已经收到巨鸥科技委托鼎宇律师
事务所寄发的律师函,要求我的文章在收函后三天内要删除,不然就提告毁谤,我已回复
该律师事务所:恕我无法照办。(但是文章已经被官方撤下了啦)
我会在PTT再打一篇,是因为我一样坚持我原本的立场,我没有做出任何不实的评论,完
全依照我的亲身经历陈述。然而!这家巨鸥科技竟然在自己先意图游走劳基法边缘,接着
逼迫员工签署不对等的条款,现在甚至在我发表没有任何毁谤的文章后,寄律师信给我,
威胁要告我。
说实话,这样一间公司,曾经是我很向往、很想进去、很想全心投入的企业,我感到很遗
憾(真的啦),司法程序使人疲倦,但我绝对不会因此放弃我的权益。
献给各位茶余饭后一则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