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jos (lks)》之铭言:
: 厘清一些观念
: 1.
: 就业任何相关,只要提到怀孕与否
: 包含签署任何文件、询问、对话...
: 能被留下有证据告上去的
: 基本开销30万~150万
: 违反性平法第11条第一项
: 台湾第一硬
: 2.
: 体检报告
: 大部分体检报告都是就职后缴交。
: 劳工体格体检报告,不验、不含、
: 不得要求是否怀孕
: (要求提供者请参见1,30万谢谢)
: 3.
: 怀孕期间
: 工作规则、劳动契约或团体协约,
: 不得规定或事先约定受雇者有结婚
: 、怀孕、分娩或育儿之情事时;
: 应行离职或留职停薪;亦不得作为
: 其解雇之理由
: 4.
: 化学厂有没有女作业员?
: 推文真的不知民间疾苦...
: 其他不说了
: 台湾PCB厂何其多
: 黑化、蚀刻、电镀、油墨...
: 怀孕照样干到第七、第八个月后
: 一般会转到相对轻松检验类缺
: 但其实接触的一样都化学药剂
: 这样为了饭碗打拼的
: 多得不得了. ..
: 5.
: 这种例子多不多?
: 100%有,我就见过
: 遇到最好的处理方式
: 就是把人扔到有缺的最轻松岗位去
: 反正这类人
: 通常育婴假后也不会回来
: 50万以内搞定
: 如果前期还能协助做些文书
: 亏也亏不了多少
: 6.
: 向这新闻例子
: 让这种人上产线好不好???
: 干他妈的
: 我只能说这雇主
: 心脏超级大
: 一出点事
: 哈哈哈哈哈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第一、除非雇主能证明当初任用时女性劳工有刻意隐瞒,不然是拿孕妇没辙的
第二,依据女性健康母性保护规则,就算现场给她穿防护衣,作业环境有害物浓度依旧
不能超过容许浓度的10%,最终还是要改善作业环境,要改善作业环境要花多少成本?
当然直接调后勤比较快,只能先把孕妇调到后勤单位让她请产假,之后育婴假
回来之后再把她调回产线
说真的,孕妇找工作比较劣势,一般公司都不会希望聘用孕妇,因为光产假+留职停薪
就要吃掉多少人事成本,外加人员交接的隐藏成本
在商言商,妳聘一个孕妇,需要花费很多的成本在上面,就算调部门,原本的缺还
是要补人,变成多聘了一个助理,新的工作分配就是问题,当然可以减轻后勤部门的负担
但相对增加公司人力成本。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多生育才有生产力,成本转嫁到公司去,政府还是乐观其成的
因为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见解,没有绝对的对错
但说平心而论,部门内女性怀孕时,她的业务接近分娩时还是会交接出去
谁接......?
我相信不是接的人都会很干脆
接的人都会很干
最赌烂的就是公司的共体时艰
但它不是不补,只是补一个没那么适合的人进来
最终还是部门内的人夹住继续撑
要怪谁?其实怪谁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