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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8:21:28
〔记者洪友芳/新竹报导〕封测大厂日月光与硅品二年前获中国商务部以附加限制性条件
批准股权收购案,限制二年(24个月)内两家需维持分别独立运作等四大条件期限昨届满
,两家公司日后走向整并或续维持现行在控股各自独立经营型态,受半导体业与市场瞩目
。
近期半导体通路商龙头大联大非合意公开收购第二大通路商文晔,被市场视为日硅翻版
,但大联大强调财务纯投资,文晔并大动作展开反击。
回顾日硅案,日月光于2015年8月间也趁硅品股价低点时,以“突袭”方式非合意展开公
开收购,初期也强调财务投资,但引起硅品不满,企图引进鸿海集团、中国紫光集团策略
结盟,但没有成功,日月光后来再展开公开收购,持股达近50%,日硅大战持续近9个月,
最后,双方握手言和,同意共组控股公司,纷争才落幕。
日月光与硅品于2016年6月30日共同宣布共组日月光控股公司,并着手向各国反垄断机
关提出相关申请,陆续获得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及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许可,2017 年1
1月24日获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股权收购案。
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的附加限制性条件包括控股公司分别持有两家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的
结构不能改变,且双方仍需维持独立竞争者的法人地位,且双方合组的控股公司,仅能行
使有限的股东权利,并需以不歧视原则向客户提供服务,也不能限制客户选择其他供应商
。
经过所有反垄断审查后,日月光与硅品两家公司于去年五月底成立日月光投资控股公司
,并继续在台湾及美国上市,两家公司也维持独立运作模式。但随着中国商务部限制期禁
令解除,日月光是否会采取整并硅品动作,还是续维持让硅品独立经营,将受半导体业与
市场瞩目。
依照日月光及硅品当时双方合意共同组控股公司,约定控股公司成立后,日月光与硅品均
维持各自公司的存续、名称及原有独立经营的运作模式;并留任各自全部经营团队及员工
;原有组织架构、薪酬、相关福利及人事规章制度都持续不变。
但业界认为,两家公司在中国商务部限制期届满后,可望仍独立运作,但日月光可能会在
采购、研发等方面,积极进行资源整合,迎接5G、AI时代,往高阶封测领域发展,朝降低
成本与提高获利着手,以拉抬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