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财法院一审认为,若禁止梁在竞业禁止期限结束后到三星上班,是剥夺梁的工作权,仅
判决梁不准泄漏台积电的营业秘密和人事资料;但智财法院二审认为,若梁在2015年年底
前到三星任职,将持续使用或泄漏台积电营业秘密,改判准许台积电全部请求。梁不服上
诉,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见解,认为台积电若营业秘密被泄漏给对手,市场竞争优势将严重
减损,判台积电胜诉确定。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19851
如果是美国法院判决
台湾厂商为了和美国继续做生意
只好乖乖配合
把人交去美国服刑 ex.友达面板反垄断案
那像台湾的法院判台积电胜诉
对败诉的梁孟松本人有什么影响?
假设他再也不回台湾定居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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