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可以请公司资遣我吗?

楼主: CGDGAD ((CGDGAD))   2019-06-09 20:18:56
看来看去还是想讨论一个问题
就是关于“工作内容改变”这件事
就我看过的,职务调动在企业是很平常的事
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角度
你是公司员工,就是公司的人力
今天公司组织改变,业务内容改变,人力配置一定会有所调整
更不要说工厂长调环安主管,研发主管调品保主管
或是部门主管变技术经理,这种事常有耳闻
如果“工作内容不能改变”这种事无限上纲
那我能不能说,这几年我都在维护这块板子的电路
你叫我去维护别的案子,那我就去找新工作然后要求你资遣我?
我看以原po状况告去法院应该很难告得赢哦
理性讨论勿战
※ 引述《Pentagon (流氓兔)》之铭言:
: 在这间公司已经16年了, 大学一毕业就来这上班,
: 历经公司分拆, 合并, 长期出差两年, 组织异动N次, ....
: 上周五下班前收到一封E-mail, 通知自己7/1到新的单位上班,
: 本周新单位的主管已经通知自己去面谈,
: 以往组织异动, 都还是在同一个BU底下, 只是跟不同的老板做事,
: 这次整个BU被消灭, 人员全部分派到其他BU,
: 原本做的产品跟新单位完全不同, 虽然职位薪水都有保留,
: 但是新单位并不缺人, 只是被硬塞名额收人,
: 进去之后, 也从管理职变成技术职, 要从基础学起,
: 我可以依照现在的情况, 要求公司资遣吗?
: 1. 已经有拿到外商的offer, 八月报到.
: 2. 个人劳退还是旧制, 资遣的话有16个月的薪水可以领.
: 有私下问过公司的HR, HR表示这是整个组织的变动,
: 不是针对个人的职务异动, 因此不符合资遣条件.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19-06-09 20:30:00
职务别差太多就有得谈,但现在也难讲
作者: su27 (su27)   2019-06-09 20:36:00
恶意整你也能用这招,不需要被规范,还是你要全凭靠良心
作者: ghost008 (0080)   2019-06-09 20:47:00
要参考调动5原则 原PO的例子应该没有办法要求资遣
作者: ABCcomputer (十万伏特)   2019-06-09 21:02:00
都已经到了要重新学习了,还不算,无限上纲的是你的说法吧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6-09 21:24:00
你自己都说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角度,那么人力资源管理可不只有把人调来调去这么简单,不是在玩电脑游戏。“工作职务内容改变”只是一个原则,真正重要的是绕着这个原则去谈出一个解。
作者: DaveLu (Dave)   2019-06-09 21:29:00
科技业重新学习很正常吧,有人做25年都不用学新的东西?
作者: pp8384m (灭世)   2019-06-09 21:30:00
管理职变技术职已经不是横向调动,纯好奇问不是公司搞你,立一个管理职也没这么困难吧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9-06-09 21:48:00
老了就该赶~自己不走公司来考验你!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猫)   2019-06-09 22:01:00
除非砍薪,否则应该无法要求资遣;相对的,雇主砍员工也难
作者: VictorLeon (QQ"￾ ￾N)   2019-06-09 22:03:00
其实以劳基法对劳工的保护 要拿到资遣费不算难 原po文者是卡在时间问题…8月想要去新公司报到 不要有重大违规 只要绩效评比吃饼 改善计划也未达标 公司用不适任开除你也还是要付资遣费 但是这么一玩通常半年就过去了XD
作者: Pentagon (流氓兔)   2019-06-09 23:47:00
大公司自然法务也不会太弱, 真的要上法院赢面可能不大.我也没想说闹上法院, 只是该争取的权益还是要争取看看.
作者: Muscovy (三分熟的闹钟)   2019-06-10 00:09:00
职务调整是公司权力, 劳工抗拒职务调整其实就是劳资纠纷说到纠纷, 意思就是法律也没明定劳工是对的...这种状况就是去调解或者上法院...但是公司调整没什么问题, 又对上大公司法务... 我看很拼.对打个两三年拗到资遣... 那干嘛不乖乖做到退休!?
作者: VictorLeon (QQ"￾ ￾N)   2019-06-10 01:33:00
所以原po就输在有时间限制 公司不会吃饱没事资遣人于理不合公司也怕你去打确认劳资关系存在的官司…要是你太积极想快点拿钱走人 人资也会怀疑你新工作是不是找好了 那等你主动离职更好
作者: u3330727 (u3330727)   2019-06-10 08:33:00
同意这位的说法,如果一但工作内容调动就会被告,我想应该没人敢开公司
作者: wafer (蜥蜴庆典)   2019-06-10 10:34:00
我觉得在科技业很难不需要学习新的东西,刚毕业如果做光驱相关,不学习新的东西,有可能现在没有工作了而且原原po是整个BU都没有了
作者: chicchockk (问君能有几多愁)   2019-06-10 11:31:00
调动5原则 懂?
作者: hsuan1980 (黑泽光)   2019-06-10 18:02:00
合意资遣。是可以的。法院有案例。
作者: fisheggbow (阿宝)   2019-06-10 23:21:00
我司也常有组织变动,也有不少主管职在变动后就降为技术职,通常这种都是默默接受,不会吵闹。甚至有很高阶主管直接变特助,熬的下去就跟公司耗,几年后或许就又翻身,熬不下去就是走人...
作者: caesar12 (caesar12)   2019-06-11 01:00:00
我觉得劳基法是用来保障劳工不被恶整 今天看叙述公司不是针对个人 薪水福利没砍 职务类型也没变只是换产品 公司看起来没有对不起他 倒是他觉得公司不行了想跳船还找到了新工作 这比较像是自愿离职吧还有摆烂是下下策 业界就这么小 你没好理由公司没弄你在先 摆烂传出去就是臭掉
作者: manrock (manrock)   2019-06-11 09:17:00
非能力所不能及的工作那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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