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教育训练的定义?

楼主: tmdu (TMD)   2018-05-29 17:40:16
我朋友在一间新创的小公司
最近来了个新人,英文还不错,所以还没满三个月,就被派到美国出差
出差的内容大概是商业展览那种,在摊位介绍公司等等
前几天总经理突然宣布这次去美国的出差,视同教育训练,两年内离职的话要依比例缴回旅费与出差费。
可怜的新人当场傻眼,想推掉也没办法,下礼拜就要出发,机票旅馆也都订了。
有查过劳基法,确实员工被派遣去取得资格、证照或是修习技能等,劳资双方可协定离职时,教育训练金的赔偿比例。
但是派到国外出差也算教育训练吗?还是公司可以自定义教育训练?总经理的理由是,这次参展是让你们出去学习经验的。
这根本变相绑约两年,法律上公司真的站的住脚?
作者: FF16 (好无聊)   2018-05-29 17:42:00
立刻离职,马上就走,先别管定义问题,跟定义无关。从这件事情足以看出总经理是会耍手段搞员工的人,从这一点就足够让你做出无条件离职的决定。他今天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日后几个月内离职。如果是教育训练,那是前就该讲了,不是到现在才说。而且这个教育训练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员工也没拿到证照或是执照,也没学到什么技能。
作者: j0958322080 (Tidus)   2018-05-29 17:46:00
不合理反应就好,什么是不爽就直接离职喔......
作者: FF16 (好无聊)   2018-05-29 17:50:00
如果只是不爽,我还不会劝人离职,“工作上的上司人格有问题”才是我劝人离职的理由。还有去展场顾摊很明显是“工作”,想硬凹成教育训练很夸张。
作者: j02850 (Blues)   2018-05-29 17:51:00
请老板提出该教育训练取得什么资格/证照跟技能有白纸黑字 离职时再拿去告死他然后推一楼 这种老板越早离开越好把顾摊凹成训练这人格下次就跟你说出差自负了
作者: ed78617 (鸡爪)   2018-05-29 18:12:00
新创真爱乱搞啊....
作者: sjclivelo (LP)   2018-05-29 18:23:00
教育训练就是有签到啊
作者: james0146   2018-05-29 18:25:00
完全不合理 公司要送外训应该要先跟员工说明 并且经过员工同意才行吧
作者: yuwei7903 (DiDi)   2018-05-29 18:26:00
楼上正解 教育训练就是签到XD
作者: lianki (单眼 要爆吗?)   2018-05-29 18:33:00
有另外签合约属明才有效力不然干脆以后出差都写教育训练然后附带绑约。。。
作者: NSYSUEE (Monkey)   2018-05-29 18:35:00
教育训练为啥是员工出钱,离职也不该是员工负担,这间拍桌说老子不干了闪人
作者: willism (hpc5)   2018-05-29 18:46:00
想把出差“视同”教育训练,也得有证据,公司“额外支出”的培训费用在哪?...要求达到“最低服役年限”的补偿金又在哪? 最后,签约了没?
作者: owen5566 (ooooowen)   2018-05-29 18:46:00
去了就要被定两年了
作者: andy60706200 (080)   2018-05-29 18:48:00
请把公司喊出来呀
作者: sq23123 (阿晃)   2018-05-29 18:54:00
上一份也是我去德国受训,绑两年约...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8-05-29 19:07:00
这不是教育训练,也不值两年的价。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18-05-29 19:08:00
可以选择不去,坚决不去大不了辞职,耍小手段很恶劣
作者: furio (void)   2018-05-29 19:12:00
耍小手段的主管不要跟,跟了以后也变小人这次不走,以后每次出差不就一直累加下去
楼主: tmdu (TMD)   2018-05-29 19:19:00
谢谢各位版友的回复。据朋友表示新人有被要求签一张合约,内容就是接受教育训练后两年内离职的赔偿比例,但新人觉得很不合理,所以不想签,目前装死中,看能不能混过去,真的不行的话有打算要去寻求法律咨询了。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8-05-29 19:51:00
超级无言的老板,去工作的还被凹成教育训练!可以走人了...
作者: hooorb (Hooorb)   2018-05-29 19:53:00
直接拒绝出差 这公司你还敢待?
作者: ChungLi5566 (中坜56哥)   2018-05-29 19:55:00
有签契约吗?没有的话不算喔
作者: popomilk (Man Up)   2018-05-29 19:59:00
帮公司做事 合约期满前把你搞到自愿离职 爽当两年义工
作者: arhuro (什么都没有)   2018-05-29 20:00:00
"""""放大绝 说护照丢了""""""没有实质训练内容 要求两年内离职赔偿是不合理的
作者: janifer (小怪兽不怕冷)   2018-05-29 20:01:00
我曾任职北部某上市公司,强迫员工在下班后或休假日参加公司安排的课程(真的有讲师,在公司训练教室上课),之后被检举,劳工局除了开罚之外还要求公司需支付上课时段的加班费。
作者: arhuro (什么都没有)   2018-05-29 20:01:00
未来两年内如果离职 不赔上法院是站的住脚的我当初还菜的时候第一次遇到也是出国签约 当时我自己是真的没有护照 没有出过国 装死不去办 最后也是换人去
作者: janifer (小怪兽不怕冷)   2018-05-29 20:06:00
国外出差有实质工作这种请保留证据,如同楼上所说若真要上法院公司不一定有胜算,只是欺负新鲜人而已
作者: arhuro (什么都没有)   2018-05-29 20:06:00
后来再遇到 自己也有点资历了 就真的看出国内容的是什么
作者: lovebridget (= =")   2018-05-29 20:31:00
每天就去趴桌上睡觉啊 换总经理跪着求你离职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8-05-29 20:32:00
这不是教育训练 是工作送你去原厂那种和有先说 那种才叫教育训练或是公司举办受训签到报名那种 才叫教育训练
作者: yellowbooky (森永大嘴鸟)   2018-05-29 20:55:00
哪间新创可以说出来了
作者: sqt (深海)   2018-05-29 20:57:00
干脆说每天上班也是教育训练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18-05-29 20:59:00
夸张 名字爆出来
作者: masaherosan (玛莎)   2018-05-29 21:01:00
太不合理了,直接离职吧!
作者: dir2007 (熊猫妈咪)   2018-05-29 21:29:00
干脆说每天上班也是教育训练好了,还要员工缴钱给老板吗?瞎爆了
作者: yesman1214 (礼品找我)   2018-05-29 21:36:00
你朋友不适任,自己滚公司投资你是不必花钱吗一堆神逻辑
作者: tom282f3 (学妹战士)   2018-05-29 21:40:00
帮高调
作者: ErnstvonBohr (Ernst von Bohr)   2018-05-29 21:46:00
你是不是有在中小企业法规咨询那边留言问问题
作者: IanLi (IanLi)   2018-05-29 21:49:00
这是因公出差还先斩后奏想装是教育训练 这家不用待
作者: kevin963   2018-05-29 21:52:00
这种公司还有人护航耶XDDDD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8-05-29 22:02:00
垃圾公司
作者: sindy520 (Sindy)   2018-05-29 22:20:00
完全不合理,当然是直接离职。好公司还很多不用怕,新创公司才会有这种自创法律XD
作者: mibassmi (悠哉看云)   2018-05-29 22:30:00
与过这种事 很难搞的 小心
作者: PTLy2 (junk)   2018-05-29 22:41:00
要小心到时候不适任,要你走人还要还钱的....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没有你的程式)   2018-05-29 22:47:00
超烂的公司 现在不逃 更待何时?
作者: p00o99o (YA!)   2018-05-29 23:37:00
还不快逃 这种公司怎么可能有前景
作者: FederalG   2018-05-30 00:34:00
我底下员工教育训练都还给他们钱这都当到老板阶层了凹这什么鬼
作者: bluway369 (blublu)   2018-05-30 01:12:00
顾摊位也叫公司投资你吗XD
作者: Mory36 (Mory)   2018-05-30 01:46:00
装死阿 未满三个月 到时候直接离职就好
作者: kjeldsens (Kje)   2018-05-30 03:55:00
这就算签了也未必有法律效力阿 太扯
作者: k200510200 (kevinchan)   2018-05-30 07:16:00
跟你一样 但我逃了
作者: mathrew (Joey)   2018-05-30 07:26:00
完全不合理 这种也至少一定要先讲 哪有突然的
作者: LinuxKernel (Linus Torvalds)   2018-05-30 07:45:00
颇呵
作者: linsou (为死别)   2018-05-30 09:39:00
赞同FF大大,趁现在未满三个月,马上离职。这种人,这次不搞你,下次也会搞你。
作者: ashyang (LMC)   2018-05-30 10:02:00
就去书局买擦擦笔签就好了...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18-05-30 11:59:00
护航真的很好笑,投资就投资凹人家有事吗?不愿意花钱还把人骗进来,吃相超难看
作者: JasonIm (jason->im)   2018-05-30 13:28:00
勿上贼船
作者: thesun0731 (johnnywalker)   2018-05-30 14:42:00
看起来更像反串
作者: lostrain00 (Train00)   2018-05-30 17:07:00
的确是该快点跑
作者: laiko (.)(.)   2018-05-31 01:10:00
快闪啦!新人要介绍公司?且新创还只有新人的英文可看?那老板们是有没能力经营公司呀?还是想拐到创投就跑了~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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