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关于最近趋势科技劳资议题讨论

楼主: wt (Time to Change!)   2018-05-01 12:03:35
如果都愿意发到PTT上了,直接寄给Founder,应该会有不同机会。Email很好查的。
分享几个外界看不到的点。
*. Site committee跟你理想中的不同。
1. 每周1~2小时的会议;考虑到议题数量,基本上难有长时间讨论。
如果不是VP亲自参与,一定是代表的Director/Manager回头跟怎么CBU主管群
同步后想法后才传达开,一来一往的时间也要考虑进去。
2. Site committee的作用为何? 权限有多大?
真的有权限吗? 还是权力来自于更上层的管理阶层赋予?
要考虑一点,这是民营企业。照课本说法,权力来自于股东选出的董事会再层层下放

3. 参与人数不超过10人情况下,选代表就是一个挑战。
台湾5000人,请问怎么选代表适合?
若500人选1个,那就是人数少的部门,共推一个代表,再由组成的各部门轮流。
Back Office是有代表的。
至于65制,没有亲耳听到,无法给予评论。
但趋势满手现金,应该不会想省小钱而去违法。
给一个思考方向:
如果你是年轻有冲劲的人,看到上面主管缺位置卡死,势必要跳巢往外发展。
从公司立场来看,好的人才流失很伤。与其如此,不如清出位置,把年轻人升上来,把好
的人才留下。
如果已经是主管阶层,也该回想,是否有持续精进自己的能力而不被年轻人取代?
我相信你很有热诚。去加入福委会,可以看到更多,也能做得更多。
※ 引述《wuaqo (我最中肯)》之铭言:
: 我是趋势的工程师,父亲是擅长处理劳资纠纷的律师,针对最近沸沸扬扬的po文,跟家人
: 讨论之后,以下几点供大家(劳动工作者及趋势人)参考,也欢迎在劳动节的今日一起讨论
: !
: 关于趋势科技的管理议题讨论串,可以参考:
: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23073399.A.9D3.html
: 1. 一直在公司内流传的所谓“65”制,依照劳基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劳工年龄达六十
: 五岁时(并不是年资与年龄的总和),雇主的确可以强制其退休。然而,在没有达到这个年
: 龄之前,依照同法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所有雇主可以终止劳动契约的理由中,
: 没有任何一项跟年龄有关。事实上,如果公司真的有所谓“仇老”的作为,法院已经有判
: 例确认这是违反就业服务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而且在大法官的相关解释文里面,甚至
: 在法律位阶上已经有违宪法第七条与第十五条中所保障的工作权。如果人资部门利用“福
: 利”的字眼来包装这个65制,就涉及以错误资讯诱导员工。倘若有员工真的信以为真选择
: 这个号称“优惠”的方案,就会构成民法第九十二条,因被诈欺或被胁迫,而为意思表示
: 。如果当事人因此觉得财产上受损,还会构成刑法上的诈欺罪。
: 2. 另外一个关键点在于site committee这个组织的运作,当HR拿着奥大的命令来跟site
: committee 开会,实质上这不是讨论,这只是单向的命令宣达。即使成员不认同HR或奥大
: 的想法,考量职级不够,多数是不愿意表达反对意见,于是乎,site committee 就沦为
: 橡皮图章。但事后有争议出现时,却需要站出来为此负责,而真正应为决策负责的HR部门
: 与主管藏身在后,结果就有如罗生门,各说各话,相互推诿。
: 3. 究其原因,HR透过密室讨论的方式,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形式来跟目前的 site
: committee 沟通,然后就宣称与员工达成共识,但没有公开的会议纪录可以佐证,而是靠
: 这些主管用口耳相传的方式来宣达,所以中间存在着重大的瑕疵。如果说是因为还没达到
: 结论而不愿意公布,那就更吊诡了。既然不是结论,为什么还要暗地里偷鸡摸狗地蛮干?
: 搞得风风雨雨,人心惶惶呢?只要资讯越透明,就越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联想跟谣言。
: 4. 趋势没有工会组织,从讨论串来看,这是由公司少数负责产品开发的director及
: manager组成,back office (IS/IT/DCS/FIN/ADM) 几乎没有任何代表参与,应该考虑扩
: 大 site committee 的成员来补强这方面的不足,这样比较具有说服力。
: 以上,欢迎指教讨论,也希望对公司日后的劳资关系能有所改善! 祝大家劳动节快乐!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8-05-01 12:24:00
不知为何这篇文满满的指导心态 上目线 真不知在大什么的?
作者: saladim (杀拉顶)   2018-05-01 12:41:00
居然没说"年轻人..blah.." 公司最大的该出面啦 还要人叫
作者: maxjoiny (封尘)   2018-05-01 12:56:00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18-05-01 13:07:00
是,感谢师傅教导
作者: keyofdejavu (海洋)   2018-05-01 13:16:00
你用什么身份很好查?一堆官腔我还以为是政府官员回文
作者: twin2 (猫熊)   2018-05-01 13:25:00
65制的争议在哪?1不是本来就合法吗
作者: Iamjkc (萬年死會)   2018-05-01 13:35:00
我只知道现在劳保都希望你晚点退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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