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连署劳基法应刑罚化

楼主: m10423010 (apeace)   2017-11-14 21:12:58
大家好,
目前连署人数超过1900人,请大家帮忙分享,如果没有连署成功,真的很可惜,谢谢。
PS:本人PTT帐号登入次数还不足以在Gossiping版PO文,希望乡民能够帮忙分享,谢谢
提案网址: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7931eaa-b3a9-4740-a9fb-a7b96d6df45b
请大家能够帮忙分享与连署,谢谢大家
以下是我的3点建议:
1.企业雇主违反劳基法后,十天内不改善并故意违法的雇主(或企业负责人):
拘役7天, 不可役科罚金或其他劳务替代,可连续处罚。
2.劳基法的罚锾应提高:10万~1000万,可连续开罚
3.增加劳检员人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16:00
身为一个曾经检举资方且认识数名劳检员的劳工,其实我自己和几位劳检员请教过,目前台湾劳动问题并不是劳检员不足,而是没有人愿意跳出来检举;只能按照营业编号一间一间找,一来是乱枪打鸟,二来大多公司也知道该如何应对外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11-14 21:18:00
你被呼弄而己。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每每跳出来检举的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18:00
部检查;若采用刑法的观点来看,势必要大幅增加劳检员的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11-14 21:19:00
劳工,匿名检举却100%被上头明确地知道是谁检举的? 所以我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20:00
执法权;看看警方目前不照规矩随便临检的文化,要建立一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11-14 21:20:00
说你被唬烂了,他们有一堆原因更胜于劳工不出来检举这小事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21:00
不好意思,请问要怎么匿名检举?跟劳动相关单位检举一直都是实名制的不是吗?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11-14 21:21:00
造成劳工‘不敢出面’的原因,还不就是这些劳检的单位。 劳检员可能会说自己很无辜,那到底谁泄露的咧? 劳工自己吗?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23:00
若如你所说,劳检员会泄漏个资,那增加劳检员如何改善?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11-14 21:24:00
我朋友之前检举桃园某大厂,劳检说会帮他匿名啊。 如果是他被唬烂,我也搞错了情况的话,那对不起。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26:00
劳检从来就没有接受过匿名检举。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11-14 21:26:00
那到底是会不会告诉雇主,谁出来举发的? 我朋友是隔天开除
作者: sean2449 (肉松)   2017-11-14 21:26:00
为什么不检举,就不相信政府阿!罚一次30万,假匿名,谁要检举?透漏资料的官员罚刑法比较实际。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27:00
我检举的状况是,劳检员会先针对你提供的证据判断好不好查,若有直接证据但有个资,你也可以选择不愿意公开;但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11-14 21:28:00
我想知道的是:会不会告诉雇主,谁出来举发的? yes or no?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28:00
就没有这么直接的证据可以查看更详细内部的资料。
作者: calase (万难地天纪柳)   2017-11-14 21:28:00
其实以中小企业的规模来说,就算匿名也蛮容易被查出来的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29:00
你这问题问一百个劳检员可能会有一百种做法...
作者: sean2449 (肉松)   2017-11-14 21:29:00
之前当政府替代役被检举过,说不会说出名字,假的XD
作者: Alphaz (@@)   2017-11-14 21:30:00
民代助理打个电话就什么都查ㄉ到ㄌ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11-14 21:31:00
那问题就是劳检没错了啊,实名,然后你们又有一百种做法,而这一百种做法,让检举人几乎就是100%被雇主知道。怪劳工?真好意思.......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31:00
一百种做法是会跟检举人讨论的,我前一天晚上检举,隔天劳检员就打来跟我讨论作法了,你可以去检举看看,就知道劳检员是怎么处理,不用马上就把问题怪到劳检身上
作者: sean2449 (肉松)   2017-11-14 21:33:00
跟检举人讨论后有意义喔?他实际会这样做吗?看看永丰案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33:00
你怎么知道检举人怎么跟劳检员讲的?我检举的时候就是跟劳检员说全部公开给老板知道没关系,他们好查就可以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11-14 21:34:00
我不管你怎么处理啦,还是百种方法,那是你们‘劳检’的各
作者: sean2449 (肉松)   2017-11-14 21:34:00
不是劳检员的问题我相信啦,小小一个劳检员是能干嘛?整个政府都有问题。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35:00
我想可能你运气差,待到的公司老板都蛮惨的...
作者: sean2449 (肉松)   2017-11-14 21:36:00
所以说刑法化的确有用,罚个30万老板会怕?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11-14 21:36:00
放大绝人身攻击了? 我想你可能不会识人,劳检朋友都唬烂你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37:00
事实上也不只有一条罚则可以对付公司,我也听过一条就赔到几百了
作者: sean2449 (肉松)   2017-11-14 21:37:00
Jabs你真的很好笑,就是烂公司很多才要劳检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38:00
原来那句也叫人身攻击喔...你好秀皮XDD
作者: sean2449 (肉松)   2017-11-14 21:38:00
哪一条赔几百说来听听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39:00
我哪里说不要劳检,我是说要多检举,劳检才会有意义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7-11-14 21:39:00
重罚两万叫好惨 我也是醉惹
作者: sean2449 (肉松)   2017-11-14 21:40:00
真的是说不赢开始直接对人酸了刑度不够多检举有意义?
作者: lianki (单眼 要爆吗?)   2017-11-14 21:41:00
劳检会被泄密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42:00
没人检举你最高罚到死刑会有意义吗?
作者: sean2449 (肉松)   2017-11-14 21:42:00
如果死刑保证马上一堆人检举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43:00
hen好,支持老板违反劳基法唯一死刑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7-11-14 21:43:00
哪一条单条可赔几百的 Jabs可以说说看吗 让唸法的笑笑
作者: schooldance (D.A.K.)   2017-11-14 21:44:00
推啊!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44:00
不是单条赔几百,是多条和解赔到几百的
作者: sean2449 (肉松)   2017-11-14 21:45:00
你刚刚不是说一条就赔到几百?还是你单位不是万,是几百块?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46:00
就是指检举一次最后谈出来赔几百的啦,笔误笔误可以谈出来赔几百块也是蛮厉害的...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7-11-14 21:49:00
除非是职灾 否则基本上不可能罚到几百万单条上限就百万 就算是累犯+恶性重大 也几乎没有法官会每条都开到罚锾上限在罚
作者: JAPTX4869 (APTX4869)   2017-11-14 21:51:00
有阿 之前台中就罚某面包店100万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7-11-14 21:51:00
之前永采烘焙坊累犯+曝光+死不承认+踩了好几条也就裁一百万所以你说要几条加起来几百万 我相信这种判例大概用一双手就数完了 不用讲得好像常常被这样罚的样子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1:52:00
我印象中那个案例是检举之后一查发现违反劳基法、劳保法健保法跟税法如果我那句让人有常常可以这样罚的感觉那是我口吻问题...我的表达的是违反劳基法的老板通常不会只有违反劳基法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7-11-14 22:00:00
劳工不出来劳检 通常就只有几种情况 1.怕失业 2.罚不痛
作者: siemen (十万伏特)   2017-11-14 22:01:00
看看精美的鸿海,查无不法,谢谢指教还吹嘘什么没人检局,根本就是对政府失去信心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7-11-14 22:02:00
然后 劳检员应该是真的不够 之前有乡民劳检员在八卦版
作者: siemen (十万伏特)   2017-11-14 22:03:00
出来打球阿,布莱尔,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7-11-14 22:04:00
爆过料 要第二次稽查还违法才开罚 但是实际上根本不够人力去做二次复检
作者: clecer (结训了)   2017-11-14 22:23:00
作者: siemen (十万伏特)   2017-11-14 22:27:00
推回来
作者: linching (No Doubt)   2017-11-14 22:43:00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7-11-14 22:52:00
支持 另外罚锾部分 建议加一条 “罚全年营业额的1%”、责任者羁押7天(不得假释)强迫上劳基法课程及社会服务 你只有这么硬罚下去 才能吓阻已经疯狂的不守法风气ps:罚一千万对上市柜大型公司根本不痛不痒 设定1%他们就知道乱搞的后果非常严重 看谁要为了区区0.1%成本去赌被抓到的机率
作者: TaiwanSuperD (台湾超屌)   2017-11-14 23:03:00
那到底为什么检举了若不想被劳检透漏个资给公司,却有还是会被公司知道是谁的状况????? 根本是劳检泄漏嘛
作者: asd9 (asd9)   2017-11-14 23:06:00
那么多中小公业,光劳保低报,就抓不到了,不知政府在干麻
作者: sunnytzeng (hide and seek)   2017-11-14 23:06:00
作者: jvfa77 (寻梦者)   2017-11-14 23:25:00
强力推
作者: annie   2017-11-14 23:27:00
如果经理跟公司负责人有仇 经理一直检举 负责人不就一直关被关期间也无法管到公司发生什么事 真的很适合仇人来陷害
作者: jiunchenlee (GO GO ROCK!!!!!!!!!!!!)   2017-11-14 23:32:00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7-11-14 23:33:00
诬告罪更重 逻辑上不会有经历陷害负责人这样玩经理
作者: annie   2017-11-14 23:34:00
没有诬告啊~主管要人加班 不给加班费 反正坐牢是负责人
作者: wife322333 (喵咪)   2017-11-14 23:34:00
之前在某公司任职时,跟劳保局检举过公司高薪低报投保薪资,结果不久之后就派人就来查了,过了一阵子之后,公司就完全照劳基法走,我举发公司这件事也没曝光,安然地继续待着。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7-11-14 23:36:00
老板为何不付加班费?
作者: sowhat11914 (CurryYan)   2017-11-14 23:37:00
作者: west1234 (west1234拉)   2017-11-14 23:40:00
作者: annie   2017-11-14 23:43:00
现在落实情况差 当然要设法落实 但此提案漏洞实在太多
作者: s3f4e9g6aa7 (香肠男孩)   2017-11-15 00:00:00
作者: a22918097 (宝宝狗)   2017-11-15 00:15:00
作者: cloudpart2 (云)   2017-11-15 00:28:00
不可能通过的 现在是资方治国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11-15 00:43:00
想太多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1-15 01:14:00
嘘某些人,自己可以用离职跟准时下班抗拒不合理的资方要求,自己峱还怪到劳检员?!什么都不做,在那边牵拖东牵拖西...标准台湾烂货每ㄙㄟ够刊ㄊㄨㄚ 醋逼
作者: yentom (tom)   2017-11-15 06:57:00
目前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检举人 几乎所有检举人的个字都会被泄漏
作者: windlins (CHIHHSIEN)   2017-11-15 07:56:00
检举人只有检举就“被离职”,就没有检举的问题了;这样的状况在大公司很普遍阿,罚责又轻;罚不怕。前些日子的工业区逃命就是很明确的案例;然后呢?~没有然后 不了了之~
作者: anewone (拼命赚钱存钱)   2017-11-15 08:16:00
现行劳基法74条已经明定,劳检员泄漏申诉人个资是有刑责的,我想没人那么无聊去泄漏,事实上劳检员比员工更怕,但有些公司不到10人,甚至3-5人,要猜到是谁一定也不困难……只能说如果违反劳基法真的有刑责,现行一票劳检员都是约聘,大家敢让约聘去办去查?而且目前司法实务就已经很偏资方了(员工被同意都是同意,不要事后出来吵),就算有刑责,除非是像蝶恋花那种大案子,不然没有检查官会起诉的,难道大家以为行政机关可以直接把老板抓去关,不用透过司法?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7-11-15 08:27:00
学学大陆的做法 这部分人家做得让台资歪资企业不敢乱来
作者: IamLittleJJ (我叫小JJ)   2017-11-15 08:44:00
作者: isscc2014 (hihi)   2017-11-15 08:47:00
垃圾资进党
作者: jones2011 (σ゚▽゚)σ)   2017-11-15 09:47:00
大陆的才狠,查一查直接查到让台资卷舖盖滚蛋原工厂就变成罚金的抵押
作者: furio (void)   2017-11-15 13:12:00
j大以为共产党的"共产"是什么意思
作者: zebra7   2017-11-15 16:01:00
这个垃圾平台的提案 一个都没有通过过 自爽的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7-11-15 16:12:00
大陆现在走社会主义修正 对劳工保护政策比你更好 是时候跟人家学习了
作者: mecca (咩卡)   2017-11-15 20:58:00
可不可以顺便连署违法加免钱班的劳工也入刑??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费人生)   2017-11-15 21:04:00
建议连署关平台 根本只有干话作用
作者: lucky4283 (KENNY)   2017-11-15 22:57:00
已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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