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设计专利真正价值多少?加州地院将重审ApApple V. Sams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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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与三星之间世纪专利大战[11-cv-01846]案,双方已缠讼6年半,如今又再现另一波攻
防。2017年12月24日美国加州圣荷西地方法院法官Lucy Koh裁定将重新审理三星电子抄袭
iPhone外观设计而须支付赔偿金给苹果公司。这项裁定恐不利于苹果。根据该法院裁定,
苹果与三星应于10月25日前提出出庭日期。
本案三星侵犯苹果的3项设计专利,涵盖数个iPhone手机的外观设计元素,包括:手机正
面外观长方形设计、手机外壳圆角设计,以及几个应用程式图标设计。
2012年8月,三星电子被陪审团判定侵犯苹果的设计专利,须赔偿3.99亿美元给苹果公司
,但因三星不服一、二审法院裁决赔偿金,而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后于2016年12月6日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以8比0的一致裁决并推翻上诉法院(CAFC)的先前判决,因为上诉法院
在裁决赔偿金时引用错误的分析资料,而此高院发回CAFC上诉法院更审。
最高法院同意审理该案子,主要是厘清法院应该如何计算出设计专利被侵权所造成的金钱
损失。苹果认为三星电子要就侵权产品上的总获利来赔偿;而三星电子则认为侵犯设计专
利只是整个产品当中的一个元素而已,所以三星主张不应该以总获利为基础拿来当赔偿金
计算。
本案法律争议有关于制造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的定义,是否包括整个智慧手机
,或仅涉及侵犯苹果专利的部分。最高法院Sonia Sotomayor法官曾认为制造品一词广泛
,足以涵盖销售给消费者及该产品之一部分之产品(the term ‘article of manufacture
’ is broad enough to embrace both a product sold to a consumer and a
component of that product)。
因此,法官Koh这次表示,在2012年初次判决中,陪审团在该问题的指示上可能接受了不
正确的法律陈述。如果陪审员并没被提醒考虑该侵权行为是否涵盖“整个手机”
(something other than the entire phone.),这将对三星可能产生偏见。
三星发出声明,称本案是确定美国最高法院如何执行设计专利损害赔偿指引的历史性案件
。
苹果认为陪审团的指示是“没有错误的”,并表示三星是将其专利设计应用于其“整个手
机”上。
第三者的声音
Facebook、Google这样的科技大公司表示,苹果的胜利将过度鼓励设计专利,并造成许多
产品的开发成本,其实是不公平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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