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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董座批一例一休加倍要付3倍 劳部:无此规定
工具机大厂、上银董事长卓永财日前砲轰政府的一例一休政策,指现在在周日加班要付3倍
薪水,还要给补休假,获利再好也没有这样,“又不是印钞票的”。但劳动部今发布新闻
稿澄清,《劳基法》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劳动部说,依《劳基法》规定,仅说劳工每7日中要有2日休假,其中1天为例假,1天为休
息日,但这两天是由劳资双方自行约定,并没有硬性规定周六是休息日、周日是例假。
劳动部解释,若例假当天,因天灾、事变、突发事件等雇主须使劳工出勤,雇主除应发给
当日工资外,还要再加发一天工资,并于事后补假休息。
若是休息日要求劳工加班,加班费是前2小时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3分之1倍以
上,超过2小时后,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3分之2倍以上 ,且未满4小时一律以
4小时计,劳雇双方同意后可换补休。
劳动部说,目前《劳基法》并未规定劳工休息日加班,雇主要给加班费又要给补休。(唐
镇宇/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