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雇主片面减薪 劳工离职还可要资遣费

楼主: AAAB   2017-04-15 02:58:23
2017/4/14 15:25
前台北市劳动局长、律师陈业鑫今天表示,如果雇主片面减薪,劳工可主张劳基法第14条
,选择不经预告终止契约,并请求雇主发给资遣费。
陈业鑫在脸书上表示,根据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5年劳上易字第19号民事判决,当中
显示劳工经雇主片面减薪后,未向其表示终止契约并请求给付资遣费,在长期领取扣减后
薪资,自足以间接推知劳工已默示同意领取扣减后薪资,与单纯沉默有别。
陈业鑫说,也就是说如果雇主没有经过劳工同意就片面减薪,员工可以在30天内主张劳基
法第14条第1项,向雇主提起离职并请求资遣费。
不过陈业鑫指出,如果劳工不行使前述权利,而是默默收下被减薪后的薪水,完全没有异
议,法院就会认为此时员工已经认同减薪后的劳动契约,不能事后反悔要求老板补发减薪
前薪水的差额。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04140211-1.aspx
作者: ghost008 (0080)   2017-04-15 09:42:00
这应该要改成90天吧 哪有人每次都在一个月内找到工作
作者: syterol (小贼)   2017-04-15 10:11:00
因为自己找不到工作去接受老板减薪这不合理吧
作者: Messibugoo (梅西不谷)   2017-04-15 11:08:00
在一个月内找到真的很难,起码60天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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