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为轮班工作职,做2休2,1天固定12hr(2hr休息),
1个月日班1个月夜班轮替,有以下问题想请教大家,再请大家帮忙解惑,谢谢!!!
1. 特休的天数例如7天,应该是给8*7=56hr,还是10*7=70hr呢?
大家轮班性质的公司都怎么给呢??
2.轮班职目前新劳基法的话是遇到哪些红字的国定假日才有加班费呢??
还是都没有呢??若有,是适用1.33,1.66那种算法吗?
还是就给1天的薪水也不违法呢??
例如:今年过年,是除夕到初五放假,这样是这几天有轮到都算加班费吗??
不去上班应该被扣薪吗??
以上问题,再麻烦囉,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