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immy5109 (Cappuccino)
2017-01-20 22:55:44朋友没帐号代PO
最近某面板厂轮班操作员因应一例一休的新加班制度
原先加班是七点半到七点半,中间两次休息共两小时
加班一日工时合计十小时(应计算为12小时工资
↑上面这点有错请指证,我是以假日加班应以四小时为单位做计算
新制修法后,聪明的老板把休息时间延长并作调整
变成工作四小时后休息两小时
再工作四小时后,强迫必须在公司休息两小时后才可以下班离开公司
在公司的时间不变都是十二小时,但是原本十小时的加班时间
公司省下了最后两个小时的工时也省下四个小时的工资
但员工在公司的时间却不变,浪费了三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在公司
想请问这样的制度是合理合法的吗?
休息时间为何不能离开公司?放心啦 他8小时后没理由留人 除非给12小时加班费
作者:
zps (笑看人生)
2017-01-20 23:01:00劳基法 第 35 条劳工继续工作四小时,至少应有三十分钟之休息但最后两小时强迫留在公司,应该有加班嫌疑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1-20 23:07:00
公司留你下来休息不做事 也要算12小时钱呀 不然4+2+4 后面2是自己时间 走人 限制留你下来就给钱 请洽劳工局白痴公司 不会多找人 三班制
楼主:
jimmy5109 (Cappuccino)
2017-01-20 23:15:00大公司还这么搞,真的觉得老板很小家子气
作者:
bla (暱称一共要八个字)
2017-01-20 23:17:00最后那两个小时公司不给薪水你就做自己的事啊,看是打电动健身做__之类的
那原本工作10小时变成8小时,少的那2小时怎么补!?
要多留2小时摆明就是要跟下一班交接用的,应该是不合法的。不过人资怪怪的,四班二轮一周至少有三天是不用上班,扣掉一例一休还有一天可正常加班,不受休息日加班制度影响,除非是常态性的作三休一,才会有用到休息日加班的情况,况且现在每个月加班时数上限46小时,正常日加班个4天就快用完了,也没有啥机会用到休息日加班,这样排感觉是做茧自缚
楼主:
jimmy5109 (Cappuccino)
2017-01-20 23:38:00只能说老板只会发汽水激怒员工,而不发薪水来激励员工公司还是为了剩下最后两个小时较高额的加班费省下*
作者:
fegat ( )
2017-01-21 01:37:00包子根本奇琶 表面上遵守劳基法给加班费 实际上假日不准设备负责人出勤 设备挂了只能靠值班处理 想去要主管同意因为要给加班费 有够智障之前一列一休开始还对外说设备都是自动化 值班一个人就够XD根本是扫地阿婆会讲出来的外行话
作者:
dongman (有暱称!)
2017-01-21 01:58:00直接说群创会怎样吗?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17-01-21 04:15:00后面直接下班就算了,强迫待到下班时间才能走应算工时
作者:
saikino (saikino)
2017-01-21 08:53:00帮高调 没钱就不干
作者:
u055053 (u055053)
2017-01-21 09:43:00包子是前八小时给2倍后四小时给2.67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1-21 14:19:00
正确是 1+1.33和1+1.66 其中的1是本薪 1.33 和1.66是额外给的加班费
错,从头到尾都是2倍上面还漏了一项,每周工时不得超过60小时
之前要工作10小时现在变8小时?后面休息2小要上班的话在跟公司要加班费..不然就待在公司上网健身房都可..因为本来就要上10小时现在做8小时不是很好?其他时间自己运用XD..有上班再讨要加班费等等..只上8小时的话.下面的班也接不上XD 我猜也不能报加班我相信技术员没办法离开位置要等交接的人来才能走XD所以直接问后面的休息有上班在位置上是不是可以报+班
作者:
u055053 (u055053)
2017-01-22 23:36:00奇怪看完推文感觉是厂区的问题吗?包子的公告就是前8小时2倍后4小时2.67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