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科技基本法修法 将来不用躲躲藏藏开公司

楼主: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2017-01-10 15: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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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科技基本法修法 将来不用躲躲藏藏开公司
时间: Tue Jan 10 15:33:04 2017
UDN
科技基本法修法 将来不用躲躲藏藏开公司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2220864
科技部修正“科学技术基本法”,放宽技转兼职规定,公立研究单位人员及公立学校兼行
政职教师,将开放可兼任董事等,并松绑股票处分限制,促成研发成果扩散到产业界。对
业界而言,这对生技产业为首的新创产业将是大利多。然而,法令松绑固然可为产业注入
活水,但若没做好配套,未来是否将引发类似翁启惠案,值得关注。
目前科学技术基本法规定,当技术持有人是公立学研单位时,股票属国有财产,学研单位
无法顺利处分获得的资金、股票,降低学研机构技转意愿。公立大学教职员现兼任校长、
副校长、院长等行政职务者,因具有公务员身分,现无法兼任公司董事。
若科技基本法修法通过,公立研究单位人员及公立学校兼行政职教师,提供自己的专利技
术时,将可兼任董事,并松绑股票处分限制,促成研发成果扩散到产业界。
交大副校长陈信宏认为,放宽对学校、产业而言都是好事,现在技转至产业界,这个不行
那个不行,限制很多,导致老师的很多技术都没有用,“永远离产业很远”;或是只有少
量技转,用学生、妻子的名义开公司,“明眼人看知道,但没有任何证据”。
“不如做好配套,将来能合法开公司,就不用躲躲藏藏。”陈信宏说,只要明文公开,并
经学校同意,明订技转进来的金额,要给老师和团队多少。
科技部表示,目前非兼行政职的老师原本就可以兼任新创公司的董事,这次修法开放的是
兼研发长、主任等行政职的教授及研究人员,人数在学校算是一小部分。
科技部表示,修正“科学技术基本法”后,还会再配套修订子法“兼职办法”,包括:兼
职必须跟科研成果的技术移转跟扩散有关,“要是教授本人研发的科研成果,技转给厂商
成立新创公司,才能去兼职。”
此外,兼职必须经过任职单位同意,兼职也要有一定的年限限制,且任职单位也需要定期
检讨评估兼职情形,“而不是无限期兼下去。”
关于利益回避,科技部表示,科技基本法已经订定利益回避跟利益冲突的规范,每个学研
机构必须针对据以研订,如何揭露和回避。为了强化大家的意识,也订了一些指引,督导
或引导学界,落实到技术移转的管理,科技部后续也会加强查核与辅导学研机构,避免不
当情事发生。
科技部也会在科技基本法中明定研究人员兼职的资讯公开、利益回避、监督管理、查核等
相关事项,也已盘点并协调各相关部会研拟修订配套法规,未来待科技基本法修正通过后
,将立即于子法中修订相关事项,以健全我国产学合作法制环境。
作者: goldduck (哥达鸭)   2017-01-10 16:56:00
越改越烂
作者: hohohoyayaya (JKZ)   2017-01-10 19:56:00
台湾有些教授就只敢在学校当老大 利用毕业这件事压榨研究生 凹学生做一堆事 真是学界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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