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业创新条例修正方向

楼主: zxcvxx (zxcvxx)   2016-12-22 00:43:44
http://bit.ly/2hTPXuO
壹、前言
产业创新条例(以下简称产创条例)于99年5月12日制定,迄今已6年余,为因应国际环境
变迁、配合我国产业升级转型需要及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本部从产业创新、产业人才、产
业投资、产学合作、产业用地等面向,积极检讨修正产创条例,行政院已审查完竣。
贰、修法重点
一、强化国营事业研发投入
规范国营事业应编列一定比例总支出预算进行研究发展,且其进行合作或委托研究而办理
采购,不受政府采购法限制,但应受国营事业主管机关监督,可使国营事业得以发挥产业
领头羊之角色,带动整体产业研发动能。
二、促进产学合作
为有效促进产学合作,引导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积极将其研发成果推广给国内企业使用,
协助产业累积技术能量,增订创作人因技术移转所取得之股票得适用缓缴(课)税规定,透
过租税诱因鼓励创新技术商品化。(国内产学合作时,公司常以其股份换取学研机构所有
之技术,该学研机构亦会配发股票给创作人,例如教授、研究人员)。
三、促进产业投资
(一)为使我国有限合伙事业与国际接轨,并强化吸引国外资金投资台湾,依有限合伙法
设立之创投事业课税方式,参考其他国家采“穿透”课税之概念,适用期间原则为10年,
必要时得延长,但不超过15年;而门槛条件:实收出资总额须达新台币3亿元;投资于新
创事业公司累计金额达当年度实收出资总额35%或达3亿元(两者较低者)。另其所得区分为
证券交易所得及非证券交易所得,迳由合伙人依盈余分配比例按所得税法规定申报及缴税
,以鼓励国外资金投资台湾。
(二)为扶植高风险新创公司发展,并协助其于初创期取得所需资金,参考新加坡作法,
针对天使投资人提供奖励措施。个人投资高风险新创事业公司(设立未满3年)达100万元且
持有该公司股票达3年者,持有期满当年度得按投资金额50%于个人综合所得总额中减除,
减除金额以300万元为上限。
四、强化无形资产评价机制
建构无形资产评价之人员、机构之登录与管理机制,提升公信力,并赋予法定业务,促进
无形资产发展。同时,连结金融体系之投融资等相关配套措施,带动无形资产流通运用。
五、产业人才资源培育
成立产业人才能力鉴定中心,并结合民间力量,共同推动人才能力鉴定业务,以促进产业
聘用具鉴定证明之人才。
六、活化产业用地
为解决产业用地闲置情形,活化既有土地,同时针对园区闲置用地订定强制收买规定,强
化产业用地活化使用、扶植产业发展。
七、其他作为
(一)政府机关得以优先采购方式,采购软件、创新及绿色产品或服务,以激励产业创新
活动与永续发展。
(二)因应大数据时代来临,政府得以补助或辅导措施,鼓励企业运用政府的开放资料(
open data),来发展创新商业应用或服务模式支援,使政府与民间资讯共享。
参、办理进度
本次产创条例修法,主要系塑造产业创新与完善的产业环境,经行政院多次邀集跨部会讨
论,大致已达成共识,近期将提报行政院院会,函送立法院审议。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6-12-22 00:55:00
R.I.P.
作者: popileds (汞汞)   2016-12-22 00:57:00
把盈余拿出来分 政府只会在改方向 最近是成功过?企业获利节节高升,员工薪水屡创新低,政策还在保护企业
作者: jesse555 (当枫叶落下时)   2016-12-22 05:33:00
有些还蛮有用的
作者: luche (luche)   2016-12-22 07:02:00
什么时候来个人民创业条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