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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南茂本(30)日宣布终止与大陆紫光集团参股案,经济部特予说明如下:
政府基于半导体产业为我国重要产业,为确保关键产业、人才不外流,并案审理大陆紫光
集团认购力成科技及南茂私募案。
针对南茂考量后续筹资计划,终止与大陆紫光集团的参股案,本部予以尊重,本部将终止
审理本案。至于南茂与大陆紫光之上海宏茂合作计画,南茂应依“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
技术合作许可办法”、“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原则”及“在大陆地区投资
晶圆铸造厂积体电路设计积体电路封装积体电路测试与液晶显示器面板厂关键技术审查及
监督作业要点”等相关规定向本部投审会提出申请,本部投审会并依法定程序审理。
至于大陆紫光集团参股力成案件,在双方尚未终止协议下,仍将依现行规定经工业局成立
专案审查小组后,召开专案审查会议,并依立法院审议10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之决议
,在相关影响评估等未向立法院报告前,不得许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