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yumiduty (馒头)》之铭言:
: 各位科技版的前辈好
: 小弟今年六月到一家电子公司上班
: 到现在11月份,主管这个月面试另一位新的工程师进来后,就请我自行提离职
之前有工作经验吗 (是否有劳保投保过?)
如果完全没有
这样的话也就是工作6个月
先说结论
即使拿到非自愿离职证明
也申请不到失业给付
不过
个人认为更重要的是
你对于职场上遇到这类问题的处理态度
人生可能还有40年的工作时间
在这鬼岛职场可能还会遇到若干劳资问题
你会怎么面对 处理?
有打算趁机了解劳基法再往下看
不然以下都是屁话
[劳动基准法] 出处:全国法规数据库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企业可以资遣员工 但不能"随便"想资遣就资遣
要符合劳基法第11条 (也有其他条可用但跟本案例无关就先不谈)
5款中的任1款 前面4款都是跟公司营运不佳有关
唯有第5款: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是公司可依个人表现资遣员工
想当然 公司要开非自愿离职证明都应该都选这一款
那非自愿离职证明该怎么开
[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出处:劳动部劳工保险局
http://www.bli.gov.tw/sub.aspx?a=w4ermWXoBwg%3D
各县市劳工/动局所提供的表格都蛮大同小异的
刚刚说明的重点在表格中就是"离职原因"
表格也特别加注本栏仅可勾选一项
因为有的公司会除了勾非自愿离职的劳基法11之五款之外
还会故意在其他部分加注有的没有的趁机说员工坏话
这时候可退还请公司重开
那你之后的公司看不看的到这些资料? 其实是查不到的
如果面试公司要你提供之前工作的证明怎么办...
可依劳基法第19条请公司开[服务证明书]
服务证明=/=离职证明
服务证明在劳动部也没有建议格式
可参考今年的新闻 http://udn.com/news/story/7269/1501571 联合新闻网不喜误看
服务证明所列项目宜仅服务年资.薪资等内容
所以你怎么被资遣 在之后的公司是看不到的
那拿非自愿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除了依法公司要给付资遣费 (你的情形工作半年可以领资遣费=0.25个月薪)
更重要的是可以申请失业给付
[失业给付请领资格] 出处:劳动部劳工保险局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ZEd99ad1Uw%3d
因为你文章没有提到之前的工作经验
如果在这之前 你已经有工作也投保劳保了
往前推三年(大概是103年11月到现在)
加这次半年工作投保年资累计满1年以上
就有办法去申请失业给付
给付金额刚好是你这份工作投保薪资的平均的60%
最多可以请领6个月
如果领未满6个月就提前就业还是可以领奖助津贴(以上金额的50%)
剩下的劳动部劳工保险局都有说
以上简略说明提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