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sb9268 (wsb)
2016-11-10 20:25:52最近天气不好,我朋友梦中梦到一些很无奈的事情,想请大家解梦一下
作者:
hydefate (Raiden)
2016-11-10 20:29:00不做了最大 你没听过吗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1-10 20:30:00转发人资电邮写明一个月就耐心等时辰,目前二个星期。
很多公司人资没啥屌用,cc人资,主管也一样不甩你,cc大老板也没用,大老板挺小老板,就像海边一样人资还中国人,跟他讲劳基法也不知道他懂不懂QQ劝原po跟同事打好关系,下一份老板问起来,至少还有人证
作者:
sqt (深海)
2016-11-10 20:40:00先承认...只能说,不做最大了.
作者:
wisebani (星空下的玻璃碎片)
2016-11-10 20:43:00直接讲公司名,记者抄一抄,上报就放人了.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6-11-10 20:43:00.......都不做了理他那么多...人善被人欺第一点不觉得很好笑吗 每间公司都来这招就不用找研替了想太多如果你这样想那没有人可以离职了没有案子=不需要你=准备失业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6-11-10 20:52:00信寄一寄,时间到就直接走,其他都是吓唬你凹你留下来的
作者:
a00raso (安安是上班当个好孩子….)
2016-11-10 20:53:00爆料吧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6-11-10 20:54:00有些87公司还会说要告杀虫,正事不做整天搞鸡毛蒜事怕东怕西就让公司主管用到腻惹再放妳走啊....
作者:
yozeng (呦!)
2016-11-10 20:59:00你梦中主角在学习惯老板养成日秩吗? 离职还能当小弟真不简单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6-11-10 21:00:00他神经病 你有实质交接没搞鬼就不用理他了 时间到就走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6-11-10 21:00:00顾虑这么多....那就请高明的板友来帮助你吧 QQ
作者:
yozeng (呦!)
2016-11-10 21:02:00如果是我 我做好该做的 拿一张被说坏话的离职证明 刚好帮我解释了离开烂公司的理由。少了我不少麻烦
你只要有满预告日天数,一定没你的责任,所谓造成损失指的是实质损失而且有直接关系,大多是把客户或技术带走之类的。这种什么专案进度延迟都是可预料的,是管理者的责任,本就必须提防人员流动问题。
作者:
bluetrd (_r_)
2016-11-10 21:07:00不管他签不签 劳基法规定时间到就可以走
我觉得你可以问一下是否可以用劳保退保证明替代。如果担心公司离职证明乱写的话。
作者: arhuro (什么都没有) 2016-11-10 21:17:00
依劳基法预告日期离职 不要太在意离职被注记什么 对你下个工作其实没什么影响
当兵红军最大、我在群创时也遇过同样事情、最后离职证明都懒得再去拿了
作者: xxpong013 (PPPPP) 2016-11-10 21:19:00
推楼上Ta大
作者: arhuro (什么都没有) 2016-11-10 21:19:00
离职就离职什么造成公司损失要告离职员工? 那间公司这么屌
作者: codehard 2016-11-10 21:20:00
要赔偿需有明确事证证明 告不赢的
作者: arhuro (什么都没有) 2016-11-10 21:20:00
专门告离职员工 不放出来给大家知道吗? 免得后面的人踩地雷 哪间公司这么闲阿?
高层哪会这么闲去告你 主管都不用做事吗?看起来 主管指示能凹尽量凹 而你又刚好被唬住
作者:
wisdom 2016-11-10 21:31:00请见本板
#1NaQK6Av。照规定在预告天数内提出,时间到就可以屁股拍拍走人了。在预告天数内完成交接是雇主的责任,不是员工。交接内容请留底,如果公司觉得你未尽交接义务,可以告你民事,这时就是你留底的证据上场的时候了。这主管把自己当皇帝是吗?
作者: o760823 (锋) 2016-11-10 21:35:00
交接是义务? 别太奴了好吗...时间到就闪, 干嘛鸟主管公司告还要举证你造成损失有多少, 公司哪这么闲, 少被唬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费人生)
2016-11-10 21:39:00到底都有没有再看劳基法
作者:
whizz (澄)
2016-11-10 21:40:00离职证明不能随便注记 这有规定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费人生)
2016-11-10 21:40:00几年对应几天不是都写好好的
作者: ASUSboy 2016-11-10 21:54:00
谁理他 天天飘啊看他能怎样
作者:
mqqm ( )
2016-11-10 21:58:00主管不接理它干嘛,他未来要领薪水,你有领吗?
作者:
yamax ( )
2016-11-10 22:02:00为什么都不相信法律,宁愿脑补被害妄想症?
给他告啊 法官会鸟它才有鬼 记得要求车马费跟抚慰金
作者:
mqqm ( )
2016-11-10 22:07:00如果都拿到offer,你以为新公司会看你的离职証明才给 offer
作者: c41231717 2016-11-10 22:09:00
.... 熟读劳基法 营业损失公司要举证你专案信件call meeting 做纪录 时间到就走记得直接跟人资哪劳健保转出 没给找劳工局一定马上生给你 呵
作者: huhu5566 (唬唬56) 2016-11-10 22:25:00
他都摆明要给你难看了你还怕?
作者: sayya2311 (ya) 2016-11-10 22:26:00
主管再大也没劳基法大...
作者:
cphe (魔鬼藏在垃圾筒里)
2016-11-10 22:36:00脑补太多,都要走了想东想西
作者:
windlins (CHIHHSIEN)
2016-11-10 22:41:00不交接就直接走啦。
作者:
zuan (Hello)
2016-11-10 22:42:00交接记录(meeting的资料 时间 地点 与会人员)CC给相关主管上面c大说的 营业损失公司要举证 你做好交接的书面证明就OK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没有你的程式) 2016-11-10 22:48:00
他不爽不签你还是可以走,不会有任何事,别被唬惹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11-10 22:49:00月经文又来啦奴性真重,公司找不到人因此造成损失,不是公司的责任吗。真的不信推文,自己去Google或打电话问劳工局或律师。为什么要相信无良主管的烂招
作者: badyy (nick) 2016-11-10 22:57:00
依法行事,按规定办理,是最基本的
作者: futureBF 2016-11-10 22:58:00
make Labor great again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6-11-10 22:59:00去找个律师,不要在乱七八糟的点纠结造成公司损失,案子做到一半根本不构成看到你这个样子,我是老板不吃定你还真对不起自己
不要拿离职证明直接走人会很难吗?如果被告就找律师上法院啊,不是你的错怕啥赔钱
作者: cmh620 2016-11-10 23:09:00
不是每间都要离职证明啦,而且劳保不就都有纪录了
作者: scLu (自闭儿) 2016-11-10 23:15:00
讲公司名再推
作者:
joe7078 (ZY)
2016-11-10 23:41:00真的只能说好主管难求啊
作者:
cat0429 (momo)
2016-11-10 23:55:00我的客户交接给下一个人就是给他帐号,密码,还有我的电话...top1的公司都这样搞了,你公司真的是刁难~~不过如果你没法交接完,就表示你的之前工作量太大,记得直接跟你主管讲,看他怎么回
作者:
Nokia101 (若鸡亚大楼)
2016-11-11 01:33:00我同事离职的时候,我老板说要让他在IT界混不下去 XDDD我们部门只是制造业的小IT XDD
作者: badyy (nick) 2016-11-11 01:35:00
要嘴?回他哪你就继续在IT界混吧
作者:
ap954212 (death is like the wings)
2016-11-11 02:48:00直接走人啊
作者:
mathrew (Joey)
2016-11-11 06:11:00这种还要问喔 鸟他哩 不做最大
作者:
docker (船坞工人)
2016-11-11 07:25:00证明走是对der
作者:
csiesam (Je t'ai)
2016-11-11 07:43:00待退弟兄有在写保表的吗?有参加早点名就仁至义尽了
离职是告知 不是申请而且他在测试你 你越配合他 他越觉得你会留下来
之前不是有前员工回公司砍主管的?转给主管看看。问他意见。
作者:
balius (爱喝鲜奶茶)
2016-11-11 09:33:00跪求公司名~
作者: superjeff 2016-11-11 11:23:00
有点惨 离职 还要问 生命是自己的 大大
作者:
plains (万年潜水鱼)
2016-11-11 12:29:00签完交接就不是你朋友的事了 所以主管才刁难不签
作者:
balius (爱喝鲜奶茶)
2016-11-11 12:35:00事实上就算都不签,预告时间到就不是你的事了...主管或许也知道,所以趁你还在的时后尽量刁难你...
信寄一寄,时间到就直接走制造业哪里会重视IT阿 别笑死人了 xDDDDDDDDD
准时上班 准时下班 要离职的人比董事长大你有看过董事长跟下面的经理做报告吗?
作者: NSYSUEE (Monkey) 2016-11-11 19:51:00
制造业IT只算是MIS这种等级的单位,MIS在IT界哪有说话的余地
作者: pony8337 2016-11-11 20:41:00
所以是梦到哪间公司?
作者:
crt0921 (蝴蝶)
2016-11-11 22:37:00反正说了你不敢也没用,我当初是给存证信啦,一次搞定,交接是程序,程序到了就好了,不然难道要把你进公司每天的内容都详细报告?
看到第一点就笑了 你没出过社会吗? 如果这样就要赔那我给下属今年目标要赚一亿 没赚到要赔我
作者: sheng0701 (^^) 2016-11-13 01:37:00
如果照你这样说的,被裁员的员工连交接的时间都没了,也会被告“造成公司损失?”
作者:
horb (猴柏)
2016-11-13 10:17:00离职最大 是他要求离职员工流程没跑完 惨的是主管跟人资
作者: godzillabox (核废料) 2016-11-13 14:44:00
不做的最大,你时间到就走阿。是他们要紧张赶快找你交接耶,怎么搞的好像你在求牠们放人?你到底有没有看过劳基法啊?出了事情是被交接的员工要扛啦,哪有要走的人在扛?是有没有这么奴啊?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6-11-13 17:31:00有够废耶 你这样去下一家照样被凹 检讨一下
作者:
aadsl (aaids)
2016-11-13 18:04:00时间到就走都预告了,主管不鸟就不鸟囉工作损失要被告的话,那我不知要白做几年来赔
作者:
frontseat (运动会变高!!是要这样啊!)
2016-11-13 22:46:00真的不懂不想作了还有走不掉的 真的蛮好笑的
作者: geeg (no) 2016-11-13 23:10:00
离职证明是人资发的,跟单位主管无关。不发证明可找劳工局,一般人资怕劳工局啦。
作者:
TKW5566 (56王道)
2016-11-14 15:27:00时间到就闪人阿,法律没规定要交接
作者: hsbtw (无缘的结局) 2016-11-14 23:08:00
如果有找到下一份工作,时间到后,老板不签,不给退保,可以请新公司告旧公司,因为造成新公司的损失,有听过因此旧公司赔30多万的从此旧公司就有一样规定,只要离职书送出来,老板就一定要在时间内签核完毕
作者:
SkyShih (天行者)
2016-11-14 23:17:00原相,颜姓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