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一定要小心!!
不过我老实说一句
台塑有些地方真的不太对(加班补休.洗脑文化先不谈)
开公务车在外出交通事故一定先怪罪自家人
不问是非就先赏个大过 这次竟然直接免职XD
实在不是理想公司应有的典范
想到以前开公务车出去真的都心惊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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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简姓联结车司机(51岁)前年和去年分别发生2次车祸,但2次肇事主因都不是他
,公司去年6月底却以他2次行经路口未减速至30公里,严重违反工作规则为由解雇。简男
认为公司违法解雇而提告,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简男虽违反规定,但情节尚非重大,判决
双方雇佣关系存在,要台塑关系企业─台塑汽车货运公司须从解雇简男之日起,给付每月
薪资6万4千余元及5%的利息,直至复职日为止。
判决指出,简男前年11月21日行经桃园龟山区一处交叉路口时,与违规酒驾的小客车相撞
,公司以他违反内部规定行经路口需减速至30公里为由处分,但考量他平日工作表现不错
,且2年内未发生超速遭罚的情形,记他2大过2小过。
去年4月25日凌晨,简男在桃园芦洲又发生车祸,这次是对方驾驶超速行驶又未让干道直
行车先行为肇事主因,简男行经交岔路口未减速慢行为次因。案发后简男立即被调离驾驶
职务,转至工务修车厂,2个月后公司仍以他行经路口前50公尺未降速至30公里的规定,
认为他超速肇事,情节重大而将他免职。
简男不服,认为公司如果要他离职,应先考量他已工作17年,以办理退休为优先考虑,于
是提出劳资调解,但台塑汽车货运公司认为处置合宜不愿让他复职或退休,简男于是向法
院提告。
高雄地院审理时认为,简男除这2次车祸外,任职多年来无其他肇事或违规记录,应不致
于撼动劳资双方的信赖关系,且公司如果只要与他车发生碰撞,不论是否为主要肇事者而
为免职处分,显然逾越比例原则,对劳工工作权益侵害过大。
因此法官认为,即使简男违反公司内部的超速规定,但情节并非重大,且以记过或调离驾
驶职务等方式惩处,不应再对简男免职,判决双方雇佣关系存在,台塑汽车货运公司必须
从去年6月25日解雇简男之日起算,每月给付薪资6万4千余元及百分之5的利息,直至让简
男复职为止。全案仍可上诉。(郭芷余/高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