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北市商业会:以后台风假让雇主决定

楼主: shrines   2015-09-30 01:21:24
可以啊!至少先比照公安起跳,
政府只要公告为台风天,台风天出勤若员工发生任何意外和车祸,
无论工作中或通勤,
一律比照公伤且雇主必须负担全额补偿至员工能恢复正常工作,
公司负责人与管理阶层并另计刑事责任,
由国家提起公诉调查之,
补偿期间不得片面改变劳资双方的雇用契约;
不得有任何损害劳工权益的行为,否则直接依法开罚。
若意外发生时雇主必须主动通报,否则最重停业处分,
待确认所有员工生命无虞后才可复业。
只要以上有立法这样台风天上班乐观其成。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5-09-30 01:31:00
同意,别出意外,员工自行负责,老板无责。然后再骂草莓族
作者: Fukker (小强)   2015-09-30 03:33:00
不用跟王应杰这种咖认真 只是个房仲大头就跟戴胜益一样患了大头症?
作者: cobrasgo (人鱼线变成鲔鱼线,超帅)   2015-09-30 06:50:00
你通勤中出意外本来就是公伤了,这应该是常识了,跟有没台风无关后半段的话那是当然,不过还是要订标准出来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15-09-30 08:15:00
你觉得劳基法有被落实我们再来讨论你的提案
作者: chucklee (..)   2015-09-30 09:20:00
ㄐㄒㄈ有发生过不承认是职灾 直接就解雇的所以什么不得改变契约 依法开罚 公司就算真的做了劳工不知道又要花多少时间去争 不如一开始就强制停班
作者: Poseidon4 (Poseidon)   2015-09-30 15:36:00
记得附加一条,员工死亡,雇主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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