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uimquim (esconde)
2015-06-18 17:58:19各位板大好!小弟在某海外系统厂工作,
由于家人急需照顾,以及生涯规划出现变化等因素,
想趁现在案子告一段落,职务又刚更换,
百分之百没有交接问题的时间点,两周后回台湾休假时离职。
直属老板人在另一个海外厂,所以无法当面辞职;
目前却有点苦恼,应该在离开之前跟老板提,
再跟这里人资跑程序;还是可以回台湾再跟总部人资提呢?
小弟私心倾向后者,只是怕这样有落跑的观感之外,还有什么不良的后果,
请问各位板大有没有好的建议呢?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