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nilla0703 (音音)》之铭言:
: 想和各位大大请益
: 新公司要求提供薪资结构
: 作为核薪水方式
: (目前职位未来变业务一职机会很大)
: 这样不就薪资透明化了?应该要很老实的提供底薪 职务津贴吗?底薪要如何写比较okay?若要提供哪个方式对自己比较有益处。也担心若没有谈好薪水,未来加薪比较不容易
: 不胜感激!
每一间公司应该都有老板自己决定的薪资制度,
没有理由要求新进员工提供过去的薪资明细,
而且只有国税局与外部专家(会计师)有理由知道每一间公司员工的薪资明细,
这是IAS 19的制度目的,
所以你要保护上一间公司的机密,顶多向新公司说明自己希望的底薪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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