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企业赚钱不分红 最高将罚500万

楼主: awaeleven (在植树节植牙)   2015-04-06 21:38:59
※ 引述《aaa54089588 (叫你阿嬷来囉)》之铭言:
: 新闻连结: http://bit.ly/1xVwVKf
: 【2015-03-10 工商时报 综合要闻 记者郭建志、崔慈悌、刘静瑀 】
:   国民党本会期力推“加薪四法”,劳动部昨(9)日明确表态支持立委所提劳基法修
: 正案,“企业不拿出具体利润分享计画,最高可罚500万元”,但希望应纳入工会,或由
: 劳资会议共同讨论。
这条款应该是用来区别公司管理能力的吧?
被罚到的公司一定是没脑。
公司可以每个员工发一元。顶多拿个几万元出来发就够了吧。
公司也可以拿很多钱出来发,但贡献较小的基层员工发1%,其余99%由掌管公司
政策的高阶主管,或老板的亲朋好友分得。
干嘛缴罚款?
订这种条款,不如强迫民间公司成立工会,并保障工会。由工会自行和公司订定
团体协约。这才是解决台湾低薪的根本。
作者: griffeyk (Surprise or Shock?)   2015-04-06 21:56:00
就激励奖金跟激怒奖金的差别
作者: Love1019 (爱与勇气的年代)   2015-04-06 22:03:00
惯老板:激怒你就激怒 不认同你可以走...
作者: h921440 (大H)   2015-04-07 21:52:00
以前工会法确实是强迫组工会.但民80年代 工会法被修坏了当年刚开放戒严.怕颠覆政权,工会法被资方团体游说改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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